第二幕 被遺忘的角落 文明中的暴力故事

庚子義和團運動之後,中國人大的政治事件,只要涉及外國或者外國人,莫不有義和團的陰影。事件的參加者,都會極力表白,自己不是義和團,自己的行為,是文明的。1905年的抵貨運動如此,辛亥革命如此,五四運動也如此。

所謂文明,就意味著和平抗爭。北京的五四運動,延續幾個月的罷課、罷市、遊行、請願、上街演講,除了火燒趙家樓之外,大抵是和平的。上海的三罷罷課、罷市、罷工,都有專門維持秩序的童子軍,打著「幸勿暴動」或者「警告勿暴動」字樣的小旗,甚至身上披著寫有同樣字樣的布帶。 對於所有的暴力行動,尤其是針對外國人的暴力行動,均持反對態度。據《晨報》報道,五四學生在天安門的時候,聽聞學生要去東交民巷使館區,步兵統領李長泰前來勸阻,擔心學生不文明,惹出外交事端來。結果學生大呼:「我們舉動是極文明的!」學生代表還對李說,「我們今天到公使館不過是表現我們的愛國的意思,一切行動定要謹慎,老前輩可以放心的。」

但是,暴力卻在遊行隊伍到達東交民巷不久就發生了。對於參加遊行的多數學生,包括總指揮傅斯年和段錫朋,並沒有計畫去趙家樓曹汝霖家。國內和海外的兩本五四運動史,都告訴我們,那年的5月4日是星期天,政府機關都在放假,沒辦法請願,選擇這天遊行,無非為了「喚醒民眾」,因此,根據組織者事先的商議,13所學校學生代表通過的決議,路線基本是繁華的商業區,順便到東交民巷的使館區,對外國人,主要是對美國人做一點呼籲式的請求。 顯然,很多學生對於後者,似乎更加在意。可惜,那天美國駐華公使芮恩施不知道學生要來,去門頭溝旅行了,其餘巴黎和會五強,日本自然除外,英、法和義大利公使,也外出遊玩,使館一概對學生拒不接待,只有美國使館館員露了面,接受了學生的請願書。到了東交民巷又不得門而入的學生們,大為失望,心情未免煩悶。這時候,恰好有些人高喊,去趙家樓找曹汝霖算賬去!於是,大隊轉向趙家樓。

遊行隊伍中的多數人,此時根本不知道趙家樓在哪裡,為什麼要去哪兒?當時參加過遊行的作家王統照回憶說,一聽說隊伍要去趙家樓,人們紛紛問:「趙家樓在哪裡?」「誰住在趙家樓?」 大家只是跟著走而已。可是,隊伍中的一些人,對此卻是十分清楚的。據當時為北京高師〔高等師範學校〕學生的周予同回憶說,高師和北大的若干人,在遊行前就開過一個秘密會議,在會上,一部分人不願意用和平的遊行請願方式,想要暴動,但是怎麼暴動,還沒想好,據說有人可以搞到手槍,但卻沒有結果,只是從大柵欄的照相館裡搞到了曹、章、陸照片,「其餘少數同學也只分別帶些火柴、小瓶火油,以便相機利用」。 周予同的同學匡互生也說,某些小團體已經事先將曹、章、陸各家的住址和門牌號碼都弄清楚了,準備激烈行動。 高師的俞勁,也有類似的說法,說是他們預先調查了曹、章、陸的情況。 溫和的羅家倫到了趙家樓感到很奇怪,怎麼有人會帶著「自來火」〔火柴〕呢?後來才明白,原來來的這些人早有預謀。

作為遊行總指揮的傅斯年,倒是不希望隊伍轉向曹家,可是,這位新潮社的頭兒,在北大新文化運動中很有威望的學生領袖人物,此時的話卻根本沒有人要聽,人們需要的是一個發泄的出口,不管這個口在哪兒,總之要找這麼一個。不僅如此,據羅家倫的回憶,還有人打了傅斯年一拳,從此將傅斯年打得萬念俱灰,「自此以後,五四運動和傅斯年便不發生關係了」。 如果這事屬實,那麼,等於遊行的學生,在未對曹家和章宗祥動武之前,暴力就已經發生了,最先觸霉頭的竟然是自己人的領頭人。據當事人回憶,另一個學生領袖,《新潮》的骨幹羅家倫,還被人罵為「無恥膽小鬼」。

進入曹宅之後,有人要點火燒房子的時候,跟著大隊人馬來到趙家樓的另一個總指揮段錫朋,發現不對,見匡互生要點火,出來阻止,說:「我負不了責任!」匡互生回答說:「誰要你負責任!你也確實負不了責任。」於是,火便燒了起來。

更耐人尋味的是,這些學生在沒有找到曹汝霖、抓住章宗祥痛打的時候,下手相當狠,甚至用旗杆鐵棍打他的腦袋,簡直是要把人往死了打。 可是日本人中江丑吉出來保護章宗祥的時候,大家發現他是日本人,就不約而同地住了手,因為是擔心打了日本人,「增加外交交涉上的麻煩」。 按抗議者的道理,曹、章、陸無非是日本的走狗,日本人才真正是罪魁禍首,碰上了日本人,理應更加痛恨才是,怎麼可能在火頭上戛然而止呢?看來,不僅那些一時失控的學生,還是預謀好了的激進分子,腦袋裡依然有義和團運動的陰影,他們不想讓外國人,即使是仇敵,認為他們是野蠻的「拳匪」。在北京,另外一件跟日本人發生衝突的事件,發生在1919年的8月26日,當時京津兩地的學生代表到新華門請願,一直堅持到次日,發現一個日本記者安藤秀吉在場,學生們將他揪住,說是他在學生存放食物的地方站立已久,「恐暗下危險物,吾人食之必死」。但是學生並沒有毆打這個日本記者,而是將他交給了巡警,依然能堅持不肯跟外國人動武。

顯然,對於運動中人而言,對自己國家的人施暴,特別是對那些公認是賣國的人施加暴力,就不算是不文明。只有把火燒到外國人頭上,才是野蠻,才是拳匪行徑。其實,當年的義和團暴力,也主要是針對國人的,也是在他們看來具有賣國嫌疑的人,所謂信洋教、跟洋人打交道的二毛子。五四運動中,這樣的暴力後來還發生若干次,對不肯抵制日貨的商人,對替政府說話的《昌言報》記者,捆、打、遊街,都有過。其中《昌言報》經理和主編被「雙臂倒捆,復系長繩,牽至街心,人皆呼『賣國賊』不已。有憤而手批彼等面頰者。復以該社之紙張,書『賣國賊、漢奸』等字樣,貼在彼等胸前及背後,並遍插亡命旗」遊街,一路挨打。

據當日北京日華同仁醫院診斷,章宗祥的傷勢相當嚴重,診斷是,頭部挫創,全身各部打撲傷兼腦震蕩。診斷書上說:

現症:在頭部顱頂部創傷一處,長約五仙米,深達骨膜,又有不整齊斜傷三處及小挫傷三處,在頭部有橫斜小裂傷二處及皮下出血腫瘤二個,又在左右耳翼有大小二處之破裂創傷,其他左右肩胛部、脊部、胸部、腹部、腰部及上下肢有大如手掌以至小如銅圓之打撲傷共二十一處,精神朦朧,應答不明,時發哼聲,呼吸細微,稍切迫,脈稍頻,數雖尚整調,然微弱也。胸、腹腔臟器不見變動,周身尚無骨折癥狀。豫後綜觀前記癥狀,現今傷勢頗重,於今日非見其腦癥狀之經過如何,不能判定將來也。

對於這種運動中的暴力,當時的輿論,基本上沒有譴責的。只有當時身為北大講師梁漱溟,在1919年5月18日《國民公報》上,發表《論學生事件》一文,表示了異議,他說:「我的意思很平常,我願意學生事件付法庭辦理,願意檢廳去提起公訴,審廳去審理判罪,學生去遵判服罪。檢廳如果因人多,檢查的不清楚,不好辦理,我們盡可一一自首,就是情願犧牲。因為,如不如此,我們所失的更大。在道理上講,打傷人是現行犯,是無可諱的。縱然曹、章罪大惡極,在罪名未成立時,他仍有他的自由。我們縱然是愛國急公的行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行於他。縱是國民公眾的舉動,也不能橫行,不管不顧。絕不能說我們所作的都對,就犯法也可以〔使得我們民眾的舉動就犯法也可以使得〕。」 除了梁漱溟外,北大法學教授張孝簃在學生問到當天運動的法律問題時,也表示,學生的行為,「法無可恕,情有可原」。 然而,公開發表的梁漱溟的異議,立刻引起學界精英一連串的針對他的異議和批評。很多人認為,雖然學生之舉在形式上與法律不合,但卻符合法律的精神,法律要遵循公理。著名國會議員兼記者藍公武先生,還舉出西方國家遊行示威中出現的暴力,證明只要公眾行為符合道義,有點暴力也無傷大雅。如果對此進行追究,反而在法律上是冤枉,在道德上是作偽。 甚至,不僅曹汝霖的鄰居含糊其辭,推說當時沒看清,即使把人傳來,也認不出來。 就連曹家的傭人,也不肯出面具體指證是誰放的火、打的人,提供的唯一線索,是說記得先進來的學生,是戴四角帽的。 從老照片上我們就能知道,當時學生戴四角帽者,車載斗量。甚至一些在事件中受傷的警察保安隊員,也不肯指證學生,說連他們自己為何人毆傷,也不清楚。

顯然,在這樣的輿論氣氛中,當時的學生斷然沒有可能去「一一自首」,學生的暴力,即使在當時,已經被全然忽視,甚至在傳聞中被開脫:曹家的房子,是曹汝霖為了嫁禍學生,甚至是為了焚燒賣國文件,自己點燃的。公眾和輿論關注的是另外一種暴力——政府對學生的暴力。火燒趙家樓之後,30多個落在後面的學生被捕,據彭明考證,被捕的學生一共有32人,其中北大20人,高師8人,工業學校2人,中國大學1人,匯文大學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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