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下午兩點,法院繼續開庭。

審判長宣布本案事實已經調查清楚,法庭調查結束,案件審理進入法庭辯論階段,主要圍繞著是否涉黑來展開。

面對公訴人的指控,王鐵力除對部分無關痛癢的事實予以承認外,極力否認涉黑的指控。

在自辯中,王鐵力依舊堅持在之前庭審時的說法與觀點。與上午法庭調查階段時一樣,繼續用二十多分鐘的時間辯稱「我不黑」,並否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指控。

他辯稱:「我的香煙銷售只佔市場份額的5%,絕對是按行業規矩行事,完全談不上欺行霸市。在競爭激烈的行業中,採取一些『以非對非』的手段,最多只是打了個擦邊球而已,我這個人是『你打我的鼻子,我也要咬你的耳朵』,怎麼能算做是黑社會呢?」

對於公訴人指控王鐵力所犯的十三項罪行,肖國雄首先認可了起訴書中列明的部分犯罪事實,包括行賄罪、逃稅罪、非法經營罪等,但對指控的其他罪名進行了辯駁。他認為,至少從目前公訴人提交的證據來看,不足以證明王鐵力構成黑社會性質的犯罪。

肖國雄對著公訴人席位那邊說道:「一個黑社會組織必須有其特定的載體,在本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人王鐵力有固定的犯罪組織。」

公訴人反擊道:「被告人王鐵力所經營的順峰房地產公司就是以合法生意做掩護的犯罪組織。」

「被告人王鐵力只是房地產公司的股東,他參與公司管理是依照公司章程所擁有的職權。」肖國雄把冷峻的眼光射向公訴人。

公訴人並未迴避肖國雄的目光,「被告人王鐵力的涉黑組織採取的就是公司化管理模式,組織架構完整穩定。王鐵力本人位居『金字塔』頂端,牢牢掌握了房地產公司的經營決策權、人事權和財務權。」

「順峰房地產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王鐵力本人持有65%的股份,他不去掌控,那麼該由誰來掌控?」肖國雄反問道。

王鐵力坐在座位上,伸出雙手展開捏著的有些皺褶的起訴書,一邊聆聽公訴人的指控與肖國雄的辯護,一邊在腦子裡醞釀著詞句,時刻準備著進行自辯。

「被告人王鐵力自1998年以來先後糾集多人,逐步形成以他為首,以其建立的企業為依託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並採取暴力等非法手段聚斂錢財,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為其提供非法幫助,在一定區域和行業範圍內有組織地進行違法活動。」公訴人據理反駁。

肖國雄試圖從立法原則和法律構成的角度否認王鐵力的順峰房地產公司具有黑社會性質,「《刑法》第294條第一款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要件界定為:組織、領導、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由此可見,黑社會是有組織的犯罪,而不是犯罪的組織。不能說這個公司有違法行為,就把這些行為全部加總,推定它是黑社會。」

王鐵力賺到第一桶金之後,最初是做服裝精品店。服裝精品店生意很好,店面要擴充,可隔壁的店家不同意。

於是,他就暗中派人白天擋在人家店門前,不讓顧客進入。晚上,在店主回家的路上,圍追堵截,教訓人家。

店主開始時並不怕他,馬上報了案。派出所所長找到他,嚴令對他的行為進行了批評和訓誡。他笑著接受並推諉責任,轉身找人搞清楚所長的作息時間,開著借來的吉普車,在一個漆黑的夜晚,用獵槍打傷了那個所長。

所長心底明白是王鐵力在報復自己,可是沒有證據只好咽下這口氣。

最後,那個店主不得不把店面轉租給他,自己另外找地方經營。

打傷所長,讓王鐵力在他那些手下心目中更有了威信,他在道上的名氣一下子響亮起來,那些沒有工作的人都希望攀上他,混口飯吃。他的團伙也在此期間便逐漸形成。

後來,因為服裝的利潤在下降,他決定不再做服裝,想改做超市。

他看中了市中心一個四百七十平方米的購物中心,去和那個經理談。經理深知這個黃金地段的價值,也了解王鐵力是個麻煩人物,不想和他合作。

「你會和我合作的。」王鐵力笑呵呵地起身握住經理的手。

晚上,他就派人到經理家揍了那個經理,讓他卧床休養了二十多天。

這二十多天里,不時還有人上門騷擾。那個經理真的害怕了,把王鐵力請到家裡來,拖著被打傷的身體,把自己花了兩百多萬裝修費的購物中心轉租給了王鐵力。

接手這個購物中心後,王鐵力馬上召集那些進駐在裡面的賣家開會,「你們要想繼續在裡面做,先請交管理費。不然,有麻煩影響了你們的生意,我不負責。」

賣家們一聽這話,誰敢不交。一天的功夫,王鐵力就收到了二十五萬元。他拿出五萬元,送到那個經理家,「這錢你收下,好好養身體。等養好了身體,就幫我好好管理這個商場。」

「誰惹力哥生氣,我們就收拾他,不用力哥說話。」王鐵力手下的人這樣威脅著那些人。

法庭上提出的這些證據,王鐵力聽到都有些不寒而慄。自己真是惡貫滿盈啊!可轉念一想,國內的第一批民營企業家,有幾個是清白而不帶有自身的原罪的?自己只是運氣不好罷了。

控辯雙方進入了短兵相接的階段。

公訴人堅持認為,以被告人王鐵力為首的犯罪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從整體來看,王鐵力是整個團伙的領導及核心人物,其涉黑團伙也有強大的經濟支持。在十三起犯罪事實中,所涉贓款累計約八百二十餘萬元,而且,被告人王鐵力經營著一家房地產公司,並壟斷著市中區的香煙行業,這些都給這個團伙的組建和迅速壯大提供了經濟條件。

「被告人王鐵力雖然經營著房地產公司,但與犯罪事實並無必然的關聯。公訴人認為順峰房地產公司本身就是黑社會,但事實證明,該公司只是一家具有正當工商登記檔案的企業,在沒有其涉黑的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有什麼道理將其認定為黑社會組織?這樣對待一家合法企業,對於江州經濟只會造成重大的打擊。」看了一眼陽光透過窗戶在地面投下的光影,肖國雄接著說,「如果認為黑社會組織是以順峰房地產公司為依託的外在組織,那更需要進行細緻的論證。而從目前檢方提交的證據來看,都不足以證明被告人王鐵力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為此,我提醒公訴方,在認定被告人王鐵力的涉黑行為上,應當注意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與合法競爭及『做大做強』民營企業之間的界限,組織行為與公司行為的界限,組織經濟利益與公司經營利益的界限這幾個方面的問題。」

公訴人反駁道:「以被告人王鐵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蔑視法律,仇視社會,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該組織的存在和建立與和諧社會的理念是不相容的,必須大力打擊。被告人王鐵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符合法律,順應民意,應當予以認定。根據被告人的供述及庭審查明的事實,被告人王鐵力犯罪團伙的組織性嚴密,經濟實力雄厚,暴力性明顯,社會危害性巨大,完全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特徵。」

肖國雄左手掌撐住桌面,揚起右手,大幅度地揮舞著,「眾所周知,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存在競爭,只有通過合法的、公平的競爭,才能提升服務質量並降低服務價格。但是作為民營企業,在與國有企業競爭時,顯然受到更多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國有企業享受了來自納稅人的各種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而民營企業卻得不到政策支持,甚至還在某些行業遭受進入限制,這顯然有違公平競爭的市場規律。被告人王鐵力作為本市知名的企業家,在其公司與國有企業的經營競爭過程中,確實出現了一些矛盾和衝突,對此政府理應保持中立,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妥善調解這些問題,而不應當一手做球員,一手做裁判,利用行政干預介入衝突的解決,甚至採取『有選擇清算原罪』的方式打擊民營企業,為國有企業清障開路。現在的民營企業,在國資方既做球員又做裁判的雙重擠壓中步履維艱,維權已屬不易,若再被行政干預司法而被定性為『黑社會組織』,進而遭到令其傾家蕩產的打擊,對發展國民經濟與構建和諧社會有何益處?在每年公車消費達三千億元,國民教育經費佔GDP百分比不如肯亞的情況下,某些國有企業獲取壟斷性暴利、某些國有企業高管利用行政性強權實現個人暴富都絕非國民之福。」

肖國雄侃侃而談,越來越興奮,審判長老張也不得不及時地打斷了他如同演講般的辯護,提醒道:「辯護人請你只做與罪名指控有關的辯護,陳述辯護意見即可。」雖然是老張做審判長,但自己的節奏被打斷,肖國雄還是有些不悅,但語調和情緒並沒有受到影響,回到案件本身,肖國雄繼續從王鐵力一案所涉及的有組織違法犯罪行為特徵、經濟實力特徵、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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