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三者的犯罪 第七節

清晨來臨。

夏娃遇害時,早上六點鐘天還是暗晦的,現在天已亮了。

十津川由此感受到時光的消逝,而覺得焦躁。

但兇手就在眼前的大廈。只剩最後的採集證據,只要掌握到足以顯示長田史郎是兇手的證據,這件案子便結束了。不,對十津川個人而言,另外必須附加救出妙子這項任務。

十津川等四人分別在兩部車中,迎接早晨。

早餐由井上刑警包辦,他到附近一家全天候營業的超級市場,購買麵包與牛奶,四個人在車內填飽肚子。對於飲食不刻意講究的人,此時反倒方便不少。

七點又過二、三分時,那輛熟悉的車子自地下停車場緩緩開出來。

深藍色的地平線GTR。開車的人的確是長田。

木村與石井的車子立即尾隨於後。

十津川留井上在車內,逕自走進大廈。叫管理員打開九零一室。

「長田先生竟然殺人,實在太令人不敢相信了。」管理員邊走邊說,領十津川上九樓。

十津川默默走進管理員用萬能鑰匙開啟的房間。

房內充滿著講究的傢俱,全體上以藍色調為主。然而最先吸引十津川注意的是桌子上大煙灰缸里的灰燼。雖已滲上水壓碎了,但數量仍相當可觀。

探頭檢查浴室,內有一個不鏽鋼的紙屑簍,裡面似積有多量的灰燼。

兩者都是新的。昨晚長田可能燒掉大量的文件。

十津川隨手取一張報紙,鋪在地板上,將那些余灰倒在上面,大致檢查看看。

完全燃燒掉的,也有燃燒不甚完全,仍餘下信紙或照片的一角。

(他昨晚整理房間嗎?)

從各種跡象判斷,的確如此不錯。信夾子是空的,連一張明信片也沒有,而抽屜內的相冊,原本黏貼的照片都撕掉了。

難道長田將可能成為殺人證據的東西悉數燒掉了嗎?如此的話,長田便是踏上逃亡之途了。

但是如果只是整理房間的話,那麼外出從事新犯罪的可能性卻大為提高。

余灰中也找出一張風景明信片,大約是全張的四分之一。

景色是風光明媚的南方島嶼,上面仍可辨出「石垣島川平灣」等字。

十津川想起首尾木明子寫給妹妹美也子的三封信之中有一封是寫自石垣島。明子為何曾有一段時期居住於石垣島呢?其原因是否與命案有關呢?十津川邊想邊翻過背面一看,居然有以下幾個字。

……有時也想到死。E

前面到底寫些什麼呢?因已被燒掉,不得而知。

E恐怕就是Eve了。

十津川一直以為明子當了應召女郎之後,才有夏娃的綽號,但由此判斷,似乎在此之前,在她與長田之間,她便稱自己夏娃,或者長田稱她夏娃了。

明子在風景明信片上表示她想到死,其真正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

難道她因自殺而前往石垣島嗎?

長田與明子之間為何如此使用死字呢?

另外也找到可能是日記的余灰,因為從未燒掉的紙片可辨出「七月六日」的日期。但卻不知到底是何年的七月六日,至於記載什麼事項,則因其他部份已燒掉,所以不得而知。

長田至少燒掉了日記、信札、照片,然後才外出的。

長田也許打算不再回來此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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