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九章 死亡的謎團

10月28日,星期六。中午,聖國賓館的大餐廳里生意紅火,二十多張大小餐桌旁都坐滿了人。談笑聲和碗筷聲匯合在一起,組成既讓人興奮又讓人疲憊的雜訊。洪鈞和鄭曉龍坐在餐廳西北角的一張小餐桌旁,邊吃邊聊。他們的目光不時瞟向餐廳東南角的那張大圓餐桌。

鄭曉龍說:「那天夜裡你可真夠冒險的啦!萬一我們沒有及時趕到,後果可就不堪設想啦!」

洪鈞笑道:「咱倆既是老同學又是一個戰壕里的戰友,我怎能不相信你呢!」

「是啦。所以我那天晚上接到你的電話之後,立刻做了全面的部署,而且準備了兩套行動方案,確保萬無一失啦。就算你在貨場里不喊那一嗓子,我們也會採取行動的。不過,你當時那聲音可真夠悲壯的啦!」

「我自己也有點兒英勇就義的感覺。」

「聽得出來啦。」

「不過,那可不是我一個人,還有兩位小姐呢,所以我真怕你出點差錯!」

「跟你一起來的那位小姐是什麼人?她長得很像肖雪嘛?」

「她是我們律所的秘書,叫宋佳。」

「是肖雪給你介紹的?」

「不是,招聘的。」

「那麼巧?」

「生活中巧事兒很多啦!咱倆在這裡相遇不也是一件巧事兒嘛!」洪鈞不想繼續談肖雪和宋佳的事情,便換了個話題。「其實,我那天也準備了兩套行動方案。」

「另一套是什麼?」鄭曉龍很感興趣地問。

「向你賠禮道歉啊!」

「為什麼?」

「萬一我的推理失誤,孟濟黎沒有出現,那我不就讓你們白跑一趟了嘛。」

「推理?我還以為你得到可靠的情報呢。我要是早知道那是你老兄瞎猜的,就絕不會這麼認真安排的啦。」

「所以我沒有告訴你情報來源,只說絕對可靠嘛。」

「你推理的根據是什麼?」

「根據綁架佟琳的人提供的那張照片。我當時想,如果孟濟黎是這次綁架的幕後指揮者,那他一定不願意讓別人知道這綁架和達聖公司有關。可是那照片卻偏偏是在佟總的辦公室里照的,而且照相的人似乎生怕我們看不出那是佟總的辦公室,還特意擺上一盆佟總喜歡的吊蘭。由此可見,孟濟黎顯然是想讓我們猜出關押佟琳的場所。而他這樣做的目的也只能是引誘我們去救佟琳,然後把我們一網打盡。」洪鈞喝了一口茶水,「我當然也想到了危險,但我覺得這是值得的。不僅救出了佟琳,還可以獲取證據。如果我們不去冒險,你能那麼容易就得到孟濟黎的口供嗎?甭管我給你的錄音帶能否被法庭採信,它起碼可以幫助你查明案情,也可以幫助你在審訊中對付孟濟黎。對吧?」

「看來我在破案報告里還得給你記上一功了!不過,現在談記功還為時太早。雖然這一次是省委下了決心,一定要徹查嘛。據說,中央的領導都指示了,聖國要建經濟特區,首先要反腐倡廉。省紀委的袁副書記帶工作組進駐聖國,省檢察院反貪局督辦本案,所以我的大老闆才能挺直腰板啦。不過,這個案子涉及的人太多啦。而且很多人都是很有活動能量的。我告訴你,勝負還很難預料的啦!」

「就算達聖公司的行賄案不好定,那麼這綁架罪可是證據確鑿的,應該沒有問題了吧?」

「應該是的嘛。但是在聖國,任何奇怪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的啦。你知道,這類案件現在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過去,《刑法》中沒有規定綁架罪,這類行為一般都按非法拘禁罪處罰。根據高法、高檢、公安部1979年關於案件管轄的通知,《刑法》第143條規定的非法拘禁罪案件由檢察機關偵查。但是全國人大常委會1991年頒布的《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的第2條規定了綁架勒索罪。後來,這類案件就歸公安機關管轄了。所以,我們這兩天做你們幾個人的詢問筆錄,主要還是以調查行賄罪的名義嘛。」

「這個案件也可以由北京的公安機關偵查吧?按照《刑訴法》第19條的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這個案件的綁架行為有一部分是發生在北京的,因此北京也是犯罪地。而且,金老師已經在北京報案了。」

「北京當然也有管轄權啦。但是《刑訴法》第19條還規定了嘛,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聖國市既是這個案件的犯罪地,也是被告人的居住地,所以我估計這個案子最後還是會讓聖國市的法院審判啦。結果如何,我們就只能拭目以待啦。」

「孟濟黎承認他們給佟總用了病毒。這個行為可以構成傷害罪,對吧?」

「投毒致人身體損傷的,可以構成傷害罪嘛。但是使用病毒傷害他人的案子,我還沒有見到過。從法理上講,應該也是可以構成的,關鍵還要看證據嘛。雖然孟濟黎和你的對話中有承認的意思,但是不足以證明他確實實施了那個行為呀。公安機關調查的時候,他肯定不會再承認的啦。我記得,佟文閣患病是在看守所關押期間。那麼,究竟是誰去投放的病毒,怎樣投放的病毒,這些都是需要用證據來證明的啦。要我看,這個案子的難度也很大!」

「這裡還有一個很難證明的案子。那就是賀茗芬對佟文閣的誣告陷害。根據我了解的情況,賀茗芬指控佟文閣強姦,很可能是誣陷。但是,這件事發生在兩人之間。究竟是強姦還是通姦,只有這兩人知道,而佟文閣現在已經不具有作證能力了。所以,根據現有證據,既不能認定佟文閣強姦,也不能認定賀茗芬誣陷,除非賀茗芬自己承認。看來,司法公正也是有局限性的。」

「就是嘛!我們在學校學習的時候,認為司法公正的界線是很清楚的,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我經常感覺這個界線是模糊的。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啦!」鄭曉龍從人頭的縫隙中向那個大餐桌望去,「客人都到齊了,主人公怎麼還沒出場呢?」

「你說的是吳風浪吧?」

「是呀。今天是他從警40周年的紀念日嘛。據說,下邊的人本來想給他大辦,但他說不合時宜,就改成小規模的了。今天來的都是他的親戚朋友啦。」

「我和他打過一次交道。憑直覺,我很難相信他是個腐敗的官員。」

「我開始辦這起案子的時候,也有這種感覺,但是我更相信證據啦。」

這時,鄭曉龍身上的尋呼機響了。他看了上面顯示的字,對洪鈞說:「他已經從公安局出來了。我覺得有些事情的發生真是一種巧合。今天是他從警40周年,而在這宴會之後,他就要……被反貪局請去下棋,很有意思的啦!」他顯然對自己發明的說法頗為得意。

鄭曉龍和洪鈞不時地把目光投向窗外。那個大圓餐桌旁的人也不住地看著窗外。很顯然,大家都有些心神不安。主角不來,這齣戲怎麼開場啊?

鄭曉龍的尋呼機又響了。他馬上拿起來,看過之後,神色嚴肅地對洪鈞說:「事情有變,咱們得過去看看。」兩人站起身來,若無其事地走出餐廳,上了鄭的汽車,飛速向北聖山駛去。

這是臨近重陽節的周末,爬山和進香的人很多。山下的停車場已經沒有空位,鄭曉龍只好把車停在路邊。他找到守候的檢察官,得知吳風浪一人上了山,就問洪鈞:「你願意跟我一起上山去看看嗎?不過我可是有言在先,可能會有危險的啦。」洪鈞痛快地點了點頭。

他們沿著不太寬的石階路往山上跑,不斷地超過一些上山的遊人。被他們超過的人和下山的人大概都以為他們在比賽。於是,有人駐足觀望,有人還給他們鼓掌加油。他們氣喘吁吁地爬到山頂時已然是汗流浹背了。

聖國寺前面那塊不大的平地上擠滿了賣香的攤販和前來燒香拜佛的人。每個攤位上都擺放著用紅黃兩色紙包裹著的粗細不同的香,每個攤位前都擁擠著爭先恐後掏錢買香的人。洪鈞覺得這裡的情景和氣氛很像以前北京過年時賣鞭炮的樣子。同樣的熙熙攘攘,同樣的人聲鼎沸,只是買賣的東西不同而已。

洪鈞和鄭曉龍無心觀賞,便向韋馱殿門走去。他們費了很大力氣才擠進聖國寺的院子。院內的人也很多,只是喧鬧聲小了一些。院子兩邊各擺著一口大銅缸,裡面燃著很旺的香火。人們紛紛把手中的香在缸里點著,然後按秩序在僧人的指引下到大雄寶殿前進香拜佛。一位女士沒有及時熄滅香束的明火,拿在手中猶如火把。她有些驚慌地上下揮舞,但香火卻愈加旺盛,嚇得周圍的人一片慌亂。最後她只好把香扔到地上,而她已被香煙熏得淚流滿面。

洪鈞和鄭曉龍分頭在聖國寺的院子里找了一遍,沒有發現吳風浪的身影。他們又擠到寺門外的人群中找了一圈,仍然沒有收穫。就在他們四處張望的時候,忽然從寺院的後面傳來不太響亮的「啪」的一聲。遊人們沒有注意這宛如鞭炮的聲音,但是洪鈞和鄭曉龍都聽到了。他們相互看了一眼,不約而同地快步向寺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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