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題記

在刑事訴訟中,任何人在被法院依法判定有罪之前,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者,然後由公訴方承擔證明責任。被告人既不承擔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也不承擔證明自己有罪的義務。如果公訴方不能用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人有罪,法院就應判被告人無罪。簡言之,疑罪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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