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變裝災厄 第二節

我和老羅仔細研究了一下法院提供的材料,沒能從中尋找到有價值的線索後,便決定去會見一下當事人。

看守所的會見室里,陳明傑縮在椅子里,雙手攏在袖子中,一雙眼睛眯縫著,儘管頭部一動不動,但他的目光卻沒有一刻是停留在某個固定的位置的,甚至從來不會正視任何東西。

就連看向我們的時候,用得最多的也是餘光。

他的左右臉頰各有一片淤青,形成了完美的對稱。

「他們打你了?」老羅愣了一下問道,語氣中難以掩飾地帶著些興奮。假如陳明傑真的遭到了警方的毆打,那就涉嫌刑訊逼供,常規上來講,這案子可就大有文章可做了。

「沒有。」陳明傑搖了搖頭,「同號的人打的。」

「打得也太對稱了點。」老羅皺了皺眉,「說說吧,你到底都幹了什麼?」

「簡律師,羅律師,你們可一定要救救我啊!」沒想到,陳明傑「哇」的一聲哭了出來,「我真沒殺人啊!」

「大老爺們兒,哭個毛啊!」老羅忍不住罵道,一臉的不耐煩,「你說說你都干過啥事就完了。」

陳明傑好不容易止住了哭聲,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做過的事,包括對著被害人自慰這件難以啟齒的事情。從其交代的內容來看,和他向警方供述的內容基本一致。

同樣,他堅決否認自己對被害人進行了毆打和殺害。

聽完陳明傑的交代,老羅忍不住說道:「你口味真獨特!」

「我哪知道他是男人啊,條子告訴我的時候,我差點噁心死。」陳明傑苦著臉說。

「你說你早就踩好點了,那你不知道他家裡還有別人嗎?」我盯著陳明傑的眼睛問。

「我是真不知道啊。」陳明傑看著我說,「我一直就看到他家裡一個人啊。那天晚上突然看到多了一個人,差點嚇死我。」

「那人當時還有呼吸?」

「有啊。」陳明傑不解地看了看我,不明白我為什麼這麼問。

「你進屋就先開的燈,是嗎?」

「哪敢啊。」陳明傑搖了搖頭,「進屋我先等了一會兒,先開的手電筒,然後才開的燈。」

「你從什麼地方找到的銀行卡還有那個寫著密碼的筆記本?」

「就在床頭櫃里,都放一起了。」陳明傑眼中的懷疑越來越濃,終於忍不住問道,「簡律師,你問這些幹嗎?」

「你別管,回答我的問題就行了。」我擺了擺手,「你有沒有脫被害人的衣服?」

「沒有。」陳明傑搖頭。

「被害人反抗了嗎?」

「沒有。」

「你是先找到的錢,還是先做了那事?」

「先找到的錢啊。」陳明傑不服氣地看著我,「簡律師,我雖然是個賊,但我不是色狼啊!」

「你選擇這一家,是因為知道晚上這家沒人,對嗎?」

「一方面。」陳明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另一方面是因為這家的鎖比較舊,好開。」

「你不差錢,為什麼還要偷東西呢?」

「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所以,你到被害人家裡偷東西,也是考慮到這家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出了事,也不會被重判,是不是?」

陳明傑明顯愣了一下,點了點頭。

「你臉上的傷,是你自己弄的吧?至少有一塊是!」我肯定地說道。

陳明傑的表情僵了一下,我追問道:「你有強迫症,對嗎?」

「對。」陳明傑一下子垮了下去,帶著哀求地看著我,「簡律師,能為我保密嗎?他們會把我當神經病的。」

「誰都有輕微強迫症傾向,比如我,不用這支筆,就沒法記東西。」我笑了一下,揚了揚手裡的鋼筆。

「我怎麼……哎喲。」老羅剛要說話,我在底下已經狠狠地踩了他一腳,隨即站起了身,「強迫症沒什麼丟人的,這世界上成功的人大多有強迫症。老羅,我們走吧。」

「別啊,簡律師,你可得救救我啊。」陳明傑連忙喊道,「我是偷了不少東西,但我從來不偷光,更沒幹過傷天害理的事。說實話,我在大學教法律的,知道啥事大啥事小,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這手。這回這事,我是真冤枉啊。」

「你還是個有道義的賊了?」老羅撇了撇嘴。

「我說過,我也有強迫症,你看,會見當事人的時候,超過半個小時,我就不舒服。」我微微一笑,「陳先生,希望你沒跟我們撒謊,你今天說的所有東西,我們回去都會核實的。」

有這樣一類盜竊行為,嫌疑人盜竊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錢財,甚至沒有特定的目的。其盜竊的對象也並不確定,可能是陌生人,也可能是熟人,更有可能是自己家裡人。對於盜竊所得的物品,或收藏,或隨手遺棄,甚至有時候還會物歸原主。

心理學上將這類盜竊行為稱為偷竊癖,是一種特殊的變態心理行為,其形成的原因較為複雜,但普遍離不開焦慮、抑鬱和強迫症。

患者需要通過這種行為來舒緩自身所承受的壓力。

陳明傑是大學副教授,月收入上萬,經濟上並不存在困難,但正處於晉陞教授的關鍵時期。結合他的供述和剛剛的表現,我判斷,他就是一個偷竊癖患者。

「這個陳明傑,肯定不是兇手。」一上車,我就說道。

「得,又來了!」老羅白了我一眼,「老簡,查明事實前,別把話說滿,小心遭雷劈。」

「平時叫你多讀書,你就不聽,沒聽過微反應嗎?」我也翻了個白眼,說,「我仔細觀察了陳明傑的表情,他在交代那些事的時候,臉上以回憶的微表情為主,沒出現說謊的跡象。」

「那玩意兒你也信?你又不是微表情專家,單憑瞬間反應判斷,不準吧?」老羅微微皺眉。

「所以為了證實我的判斷,我還特意把他敘述的內容打亂又問了一遍。」我微微一笑,「我對微表情的判斷可能會出錯,但是如果他撒謊,對一件事的敘述從頭到尾可能沒問題,如果打亂他預設好的順序,他就很容易出錯了。

「可你也看到了,不管我怎麼問,陳明傑的回答都和之前說的一樣,思考的時間也很短。最重要的,他的目光始終沒有長時間和我對視過。撒謊的人都會一直盯著對方,判斷自己接下來該怎麼說。」

老羅駕駛著車快速切入了另一條車道說:「我說你今天怎麼跟個神經病似的,翻來覆去問個沒完沒了的,我聽著都快煩死了。」

「沒辦法,這案子,檢察院那邊的工作做得挺紮實的,我得先確認陳明傑有沒有撒謊,才敢說這案子我們到底是大搞還是常規辯護。你慢點,」眼看著前方的路口變成了黃燈,老羅卻開始加速,我連忙喊道,「安全第一!」

「要相信哥的車技!」在紅燈亮起前的最後一秒,老羅成功穿過了路口,不無得意地說道,「那現在確認了,這案子,你是要大搞一把?」

「對!」我點了點頭,「我判斷他只是個偷竊癖患者,偷竊癖這東西,就是以偷竊發泄情緒,獲取愉悅的一種行為,殺人,不太可能。」我微微搖了搖頭,說,「和靜約個時間,接下來,我們需要她幫忙。」

這個看起來鐵證如山的案子,在我眼裡不說漏洞百出但也差不多。因為已經認定陳明傑不是殺害付大偉的兇手,卷宗里很多不是疑點的疑點,此刻都成了我重點關注的對象。

首先就是警方在付大偉的房間里搜查出了大量女性用品,包括服裝、飾品、鞋襪、假髮和內衣,只有少量男式服裝及生活用品。這與被害人付大偉的身份性別不符。但警方並沒有查明與付大偉同住的這名女性的身份。

警方表示,既然付大偉身亡時身穿女性服裝,那麼付大偉本人可能有異裝癖,所以根本不存在什麼女人。

不過現在,這個神秘的女人是否存在對洗刷陳明傑的嫌疑就至關重要了。

在警方的調查筆錄里,房東曾表示付大偉有使用手機,但對付大偉的職業表述模糊,以無業描述,經濟來源不明。那個年代,手機雖然不是什麼稀罕物,但也沒有像現在這麼普遍,一般人還是承擔不起高昂的費用的。同時,查明付大偉的銀行賬戶里,存款大概有五萬元,這在當時已經算是一筆巨款。

這筆錢從何而來,警方沒有查明。付大偉是否可能參與了某種犯罪行為,因分贓不均或內部矛盾被人殺害?警方沒有排除這個疑點。

只不過陳明傑的犯罪證據確鑿,警方便將這個疑點束之高閣了。

案發後,被害人付大偉的手機沒有被找到,推斷手機是被兇手拿走的。兇手拿走手機無非是兩個原因:一是銷贓,但陳明傑否認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機,警方圍繞陳明傑的銷贓網路進行了調查,這些人表示最近沒有收到陳明傑送來的手機;二是手機里保存有兇手的重要線索,很有可能,在殺害付大偉之前,兇手通過手機與付大偉聯繫過。

換句話說,檢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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