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林中女屍 第四節

庭審的時間日漸臨近,我和老羅的心情也日漸消沉,我們已經翻閱過能找到的所有類似案例,卻還是沒能找到幫顧明脫罪的辦法。開庭前,我決定再去見一次顧明,我想起一件事要跟他確認,要是能找到證據,就再好不過了。

顧明的狀態比上次我們見到的時候還要糟糕,整個人瘦了一大圈,眼神里已經沒有了絕望,取而代之的是死寂。

他好像已經知道了自己的命運,放棄掙扎了。

「顧先生,事情比較難辦,但還不是沒有辦法。」我仔細斟酌著措辭,不想給他太多的希望,畢竟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卻又不能讓他徹底絕望,那樣也可能會斷送我最後的希望,這是很困難的一件事。

「我想請你回憶一下……」

「不用了。」沒等我說完,顧明就打斷了我的話,頹然中又帶著些解脫地說道,「我認罪。」

「啥?」老羅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著顧明,「你認罪?」

「對。」顧明點了點頭,突然笑了,笑容中帶著一絲解脫。慢慢地,他淚流滿面,沒過多久便掩面痛哭了起來。

「顧先生,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忍不住問。

「我活著沒什麼意思了。」顧明止住了哭泣,告訴了我和老羅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

就在過去的這三個月里,他的公司由於疏於管理破產了,被另一家大公司收購,收購他公司的,就是他的岳父。然後,就在幾天前,他的妻子提出了離婚,並以顧明婚內出軌為由,擬剝奪他的財產分割權和孩子的撫養權。

換句話說,就算保住了命,出獄後顧明也已經一無所有。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想了半天,我只想到這麼一句安慰他的話。

「顧先生,你孩子今年五歲了吧?」老羅突然問道。

顧明不解地看著老羅,點了點頭。

「那已經記事了。男孩兒?」老羅又問。

顧明再次點了點頭。

「你有沒有想過,假如你真的被以強姦殺人定罪,你孩子咋辦?」

「我的事,跟孩子有什麼關係?」顧明更加不解了。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孩子會打洞。來一支嗎?」老羅掏出煙,往顧明面前送了送,見顧明搖了搖頭,自顧自地點上了一支,狠狠地吸了一口,突然猛地一拍桌子吼道,「你是認罪了,你死了是一了百了了,但你的孩子呢?他會被人當成是強姦犯的兒子,會被認為將來也是個強姦犯、殺人犯!你忍心看著他背著這個罵名活著?

「這案子輸贏我們倆根本不在乎,說實話,代理你這個案子我們倆根本不掙錢。」老羅從包里拿出一沓發票,抖開,「看看,這是我們為了你這個案子的調查取證花的錢,你知道這個案子我們才能掙多少錢?法律援助,我們一分錢都賺不到!」

「老簡,這傢伙這麼想死,愛怎麼辦怎麼辦吧,我們走。」老羅站起身,怒氣沖沖地說道。

「簡律師,羅律師,你們想問啥?」顧明猶豫了一下,說道。

「那天晚上你和被害人林琳一共發生了幾次關係?有沒有使用避孕套?」我一看事情有了轉機,連忙問道。

「就一次。」顧明想也不想地說道,「沒用避孕套。」

「你肯定?」

顧明點了點頭。

「要是能有什麼證據就好了。」我皺了皺眉。

「我做過輸精管結紮手術。」顧明想了想說,「有了孩子以後,家裡那頭母老虎怕我在外面亂搞,將來孩子繼承遺產出問題,就逼著我做了輸精管結紮手術,那以後我都不用套。」

「嗯。」我連忙在筆記本上記錄下了這句話,「那天晚上你說你只做了一次,這一點能不能證明?」

「這個……」顧明咬了咬嘴唇,猶豫了很久才說道,「恐怕沒人能給我作證。」

「好吧。」聽他這樣說,我有些遺憾,「明天開庭的時候,不要亂說話,聽我們的安排。」

結束了和顧明的會見,我和老羅剛回到律所,就接到了張靜的電話,電話里張靜說明天會出庭作證,她手裡掌握了一份非常重要的證據,讓我們做好申請證人出庭的準備。

「啥證據?」老羅緊張地問道。

「這個,到時候你們就知道了,放心,保證讓你們大吃一驚。」張靜說,「對了,小騾子,我建議你們再去查查這幾個人的關係。」張靜報上了幾個人的名字,老羅在便簽本上記了下來。

看著那幾個名字,我忍不住皺了皺眉,這幾個人正是那幾個提供了證詞的賓館服務生。

第二天的庭審上,不出所料,我和老羅提出的關於兇手若是當事人,應在作案後將車開走,以及因為做過輸精管結紮手術,當事人在行房過程中不會使用避孕套的辯護意見被公訴方駁斥得體無完膚。

「審判長,我請求新證人出庭。」眼看著庭審陷入了僵局,我深吸了一口氣,決定祭出殺手鐧。

「反對!」公訴人舉手說道,「證據、證人應該在舉證期滿前提出申請,現在已經過了舉證期。」

我一驚,公訴人說得沒錯,所有證據、證人的提交申請都要在舉證期內提出,過了舉證期,再提出就要看法官的心情了。

我不禁有些懊惱,這麼重要的事情我竟然忘記了。

「公訴人說的只是一般情況下。」老羅舉手說道,「但是,在庭審中如果發現新證據、新證人,並對本案的審理有關鍵性影響的,可以當庭提出,審判長也應酌情做出裁決。今天我們申請出庭的證人就符合這條規定。」

見審判長有些猶豫,我也連忙說道:「審判長,我想提醒大家一下,法庭存在的意義是查明事實真相,對被告人進行公正的審判,如果刻意忽略了某些證人證言,很有可能造成我們了解到的事實並不是真相而釀成冤假錯案。」

審判長在與其他幾名審判員商議後,最終還是同意了我們的申請。

緊閉的法庭大門敞開,一陣清脆的高跟鞋敲擊地面的嗒嗒聲傳了進來,接著是旁聽席上的驚呼,就連公訴席里那個年邁的公訴人都在手忙腳亂地找著眼鏡。

看著走進法庭的張靜,我忍不住揉了揉脹痛的太陽穴。這丫頭,真是看熱鬧的不嫌事大,作為辯方證人出庭的她,卻穿了一身整齊的警服。雖然這身警服讓原本就靚麗高挑的她更顯得英氣逼人,可也無疑讓大家知道,要幫被告人作證的是一個警察。

「肅靜!」審判長連喊了幾聲「肅靜」才讓喧鬧的旁聽席安靜下來,卻不能阻止情緒激動的被害人親友做出失控的舉動。

「小心!」我都來不及喊出這句話,一隻鞋子就擦著張靜的頭髮飛了過去。

張靜嚇得臉色煞白,公訴方卻一臉的幸災樂禍。

就因為這件事,張靜和公訴方結下了仇,有事沒事就要找找檢察院的麻煩。很久之後,她的名字還是檢方的一個忌諱,只要提到這個「女魔頭」,公訴方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怎麼又惹上了「檢方公敵」,第二件事就是趕緊重新翻看卷宗,看看有沒有什麼疏漏。

「證人,你的身份?」恢複了法庭秩序後,審判長問道。

「張靜,省公安廳刑事技術勘察員。」張靜說。

「證人,你是否清楚你有義務如實向本法庭作證,如作偽證或故意隱瞞事實,要承擔法律責任?」審判長又問。

「清楚。」

「辯護人,請提問。」審判長說。

「證人,本案中,你認為兇手是不是眼前的被告人?」說實話,這是我第一次開刑庭,對於怎麼向證人問話完全不清楚,所以只能選擇這種直截了當的方式。

「不是。」張靜說,「我有充足的證據表明,兇手不是被告人。」

合議庭里響起了一陣嗡嗡聲,法官們交頭接耳地議論著,片刻後,審判長才說道:「證人,我重申一遍,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你是否清楚這一點?」

「是的,我很清楚。我有證據。」張靜平靜地說道。

「請出示你的證據。」審判長說。

張靜拿出了一份鑒定報告,說道:「我們接受了律師提出的對物證進行重新鑒定的請求,經批示,我和同事對現場發現的車輛進行重新鑒定,在車內發現一隻死蚊子。在該蚊子體內提取到了微量血跡。經鑒定,血跡不屬於被害人,也不屬於被告人,而是屬於另外一個人,被害人的男友朴某。」

「這並不能證明顧明沒有殺人。」公訴人馬上說道。

「是的,這並不能證明我的當事人沒有殺人,但是大家不覺得奇怪嗎?為什麼被害人的男友朴某會出現在車裡?審判長,我申請另外一名證人出庭。」老羅也站起身,胸有成竹地說道。

新出庭的這名證人是一名頭髮花白的老人,走上證人席後,他自我介紹是本市旅遊學院的老師。

「證人,請問這幾個人你認識嗎?」老羅將酒店幾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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