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五日,周三,上午。
我突然被釋放了。留置所的人不告訴我理由,「啟蒙者」浦和也不見蹤跡。
莫名其妙走出留置場,與野和一個頭上纏著繃帶的紅髮少女在等待室里等著我。看到少女的面容我驚呆了,如果換成黑色麻花辮,再戴上眼鏡的話,不就跟春日部一樣了啊。在偷偷溜進逆井邸的時候,我看見的就是這個少女嗎。(後來我們交流的結果,這個推理是正確的。因為那時候已經上床了,所以沒有穿女僕裝,但是因為是庭院的發出的聲音,所以暫定是館內的人引發的事情,所以荔枝戴上假髮和眼鏡打開了窗帘)
我雙目為她所奪,另一邊與野開始不停的說了起來。
「戶田君,恭喜你獲釋。啊,這是我的助手上木小姐。」
「初次見面,我是上木,請多關照。」
少女低頭行禮。我也回禮之後向與野問道:
「為什麼我被釋放了啊。」
「恩,恩,你肯定也很在意吧。當然我會具體說明,但是這也不是說話的地方,到我的事務所去吧。」
坐著與野駕駛的車輛,我們前往與野法律事務所。
我和與野在沙發上相對而坐。上木端了三杯綠茶過來以後,也坐在了與野邊上。
車、事務所、沙發都是破破爛爛,生意不是很好嗎,果然第一印象……
可是如今我獲釋了這一事實不是比什麼都能證明與野是一個能力很強的律師嗎。
「請告訴我,與野先生,你到底用了什麼魔術。」
但是與野這樣說。
「用了魔術的並不是我。而是這位上木小姐。所以我覺得應該讓她來說。」
這位少女——?我驚奇的看著她。
她施了一禮開始說道:
「在說魔術之前,首先需要說一下京小姐的事。啊,說是埼小姐你就明白了吧。她因為是情人生的孩子所以——」
「啊,這部分不必說明了。她全名叫京埼,以及在家裡的立場我都聽她本人說過。埼經常跟我發他家人的牢騷哦。三世什麼的名字倒是過來詢問的警視廳的人說了,我才知道的。」
「這樣的話,說起來就簡單多了。」
她繼續說。
於是我得知了一切。春日部是埼的親友,春日部被埼的異母兄弟強姦之後,又被埼的父親殺死了。偷窺強姦的我也是埼的復仇對象。埼會和我做是為了不在場證明和為了把我變成性犯罪者。那個床下有第一個被害者。埼在和我做的時候勒緊了他的脖子。殺害三人的埼和那個保鏢逃走了,現在正在被通緝……
各種各樣的感情一起向我襲來。埼別說愛我,甚至在恨我,讓我很悲哀。對春日部和埼做了過分的事,讓我感到抱歉。三世和二胡還有東藏的殘酷行為令我憤怒。埼和其他男人逃走了讓我嫉妒。這些感情旋迴著,讓我心中一片混亂。
上木暫時停止了講述。說完了嗎,我想,於是開口道:
「原來是這樣啊……不過這樣就明白了。是因為埼是出去犯罪目的和我做愛的,所以這個行為就無效了對吧。」
「不是,你錯了。」
「哎?啊,那,就是因為向警察和地檢施加壓力的東藏死了嗎。」
「也不對。不管哪樣,你和未滿18歲少女發生關係的事實是不變的,不會導致釋放。」
「那……?」
這時她取出一張紙,放在了桌子上,那是逆井邸的平面圖。
「你明白嗎,我剛才說『埼小姐走在大廳里的時候讓館旋轉,把你帶到了三世的房間里』。但是能轉到的有兩個部分,上旋翼和下旋翼,你覺得她是轉動了哪部分呢。」
「那是……和埼潛入二胡和東藏他們房間的時候一樣——也就是說是上旋翼吧。」
「真的是那樣嘛?下旋翼包括了二樓的大廳。走在二樓大廳的時候,如果那地方旋轉的話,不就能把人誘導到不同的房間去了嗎。」
我看這平面圖,腦中試著旋轉了一下。
「啊,確實是這樣啊。那她旋轉的下旋翼嗎。」
「不,我重放了好幾遍和埼小姐談話的錄音,但是她沒有明確指出自己轉動的是哪個旋翼,所以只要她沒有被逮捕做出自白,就沒法確定當時轉動的是哪個旋翼。這就是這次的重點。」
「……?」
「如果旋轉的是上旋翼,情況就會變成是三世的房間轉到了埼的房間的位置,所以你就是在埼玉縣犯下淫行。下旋翼轉動的話,就是你前往三世的房間,你就是在東京都犯下淫行。也就是說現階段你犯下淫行的場所不定。」
「……雖然你說的我明白,但是那有以什麼意義呢?」
「如果這是殺人案的話,因為適用的是通行全國的法律,所以也就不過會因為犯罪現場不定而導致警方爭論該由哪邊進行調查而已。但是青少年淫行所適用的是發生地,即各都道府縣的條例,所以情況就不一樣了。」
這時與野乘勢插嘴說:
「這裡我補充一下。倒也有兒童福祉法這麼一個包括了青少年淫行範圍的全國通用的法律存在哦。雖然存在時存在啊,但是那必須有家族關係啊、師弟關係啊、契約啊這類高強制性的的東西才能適用的。本來,制定淫行條例就是為了裁罰那些沒法為兒童福祉法裁罰的輕度淫行,所以該執行條例的案件抬齣兒童福祉法來,這是在開歷史的倒車。至少適用於18歲和17歲的自由戀愛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所以只要考慮條例就好了。恩,恩。」
上木接著他的話說。
「那麼這次的案件該使用埼玉縣還是東京都的條例呢。不清楚。這也是當然的,因為發生行為的地點不明。在這種情況下,因為不能明確你是違反了哪個法規,不能確定罪狀,所以無法對你進行起訴。誰也不能裁罰你。所以你被釋放了。淫行條例的時效是三年,這三年里如果埼小姐沒有被逮捕的話,你就無罪了。」
我不由得笑了出來。
「你在開玩笑吧。能左右人的一聲的國家的法上,那種文字遊戲怎麼可能行得通。」
「法不正是文字遊戲的極致嗎」上木說「而且這也是有實例的。2012年,有一個犯人因為偷拍空姐的裙底被逮捕。最終他也被釋放了。就是因為飛機高速穿越多個縣,所以無法確定行為發生地點,無法明確適用哪個縣的迷惑防止條例。」
「這就有點,怎麼說呢,很不好啊」與野說「我覺得國家早點制定一個可以應對飛機內痴漢行為的法律就好了啊。現狀來說就變成可以對空姐隨意痴漢了啊。」
「沒有取得雙方同意的行為,我荔枝是不會容忍的」上木挺起胸膛說。
我胸中的芥蒂並沒有消除。叫到:
「我只是和相愛的人做愛了而已,然後這個行為被認為是倫理上不正確才被逮捕了。那麼我被釋放也應該只有在這行為在倫理上被承認的情況下才會發生才對啊!現在卻因為館是怎麼轉的這種騙小孩的原因被釋放,這不是很奇怪嗎!」
對此,上木靜靜的說。
「說什麼倫理上正確不正確實在太愚蠢可笑了。需要的只有一項,就是法上正確不正確。」
她為什麼要這麼說,當時我的還不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