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如同裸體跳入荊棘叢中一般的生活,終於迎來了結末。
那天我也在愛情旅館和男人擁作一團,突然門打開了,我想著發生了什麼往門外看去,不知所措的歐巴桑營業員背後,站著東藏和涉谷。
「為什麼能找到——」
還沒說完,途中我又把話咽了回去。因為被他們的威嚴壓倒了。不是被東藏那憤怒的形象,而是被涉谷那只是一瞪就好像可以殺死人一樣的眼光壓倒了。第一次看到他這樣。
東藏帶著重重的腳步聲走過來。
「發現你從家裡跑出來,用手機的gps找到這裡的」他向我說明,接著就向那個男人怒吼起來「你這混蛋,我女兒可是還未滿18歲啊。你不知道和未滿18歲少女的淫行是被條例禁止的嗎!」
呆住的男人尷尬的笑了起來:
「我這人比較笨不知道條例啊……」
「那我就說的讓你也能聽懂。也就是說,你這混蛋現在就要被我叫來的京哈逮捕了。」
東藏按下手機按鍵,將手機放在耳邊,他的手在憤怒下發抖。接通警察以後,東藏盛氣凌人的開始述說情況。
趁這個機會,那男人迅速穿好衣服,向門那邊奔去。
涉谷擋在他的面前。
「滾開————————哎?」
男人的身體在一個旋轉之後摔在了地上。涉谷用冰冷的眼神將男人釘在地上,我初次知道他原來這麼強。
過了一會警察趕來,將男人逮捕了。雖然我模模糊糊知道有這麼個條例存在,不過沒想到真的會導致逮捕。我心中對那個男人略有點同情,不過並沒有要為他辯護的意思。後來聽說那男人被處以罰款。
回家之後,我遭到了東藏的好一通雷鳴。
他會這樣生氣,並不是作為父親而在擔心我。只是因為無法容忍和死去情人長得一樣的我和別的男人交合而已。明白這點以後我心中只有嫌惡。
從那天以後,我身上被加上了兩個限制。一個是平日放學後必須立即回家,另一個是假日外出必須有涉谷陪同。
我變成了籠中之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