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我們被送檢者和上午一樣,又坐著護送大巴回到了各警察署。
我回到留置室以後立即拜託看守和與野律師通了電話。我向他報告了前因後果,委託他為我辯護。他本來也是推薦我走簡易程序,所以我老實說很不安他會做什麼反應。
他的語速一如既往的快。
「原來如此,這樣啊。選擇戰鬥了嗎。那是最好的。」
「啊,但是你昨天不是說簡易手續更好……」
「是的,是的,我是那麼說過,但是即使如此你依然選擇了審判。也就是說這是你自己的意志。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是最好的。」
「與野先生……」
這句話比什麼都直抵我心。
「那麼,既然這麼決定了那就要忙起來了。我現在就過去你那邊。」
與野很快來了。
我按他所說,寫下了選擇與野為辯護人的律師委託書和給家人的信。我在信中先是關於學習會的謊言進行謝罪,然後向家人訴說了她是我即使撒謊也想要相會的重要的人,為了守護對她的心念,我想要在法庭上戰鬥。
「那麼我現在就去和你的家人談談。」
與野急急忙忙出去了。
現在是黃金周中,所以雙親應該在家中。雖然最好是我、與野、雙親一起進行四者面談,但是直到明天下達拘留決定為止我都被禁止和家人見面,所以也沒辦法。我祈禱家人不要以第一印象去判斷與野。
回到牢中,眼鏡向我搭話。
「到底還是雇了那個律師嗎,沒問題吧。」
「跟他好好談談感覺還是個不錯的人。你怎麼樣?」
「今天檢察官跟我提出那種叫簡易程序的只要付罰款就是完事的方案。我已經煩夠了所以就打算接受那個了結。哎呀,我也覺得自己什麼都沒做沒必要付什麼罰款啊。但是說到底一個小國民還是沒辦法違抗上面的人啊。」
眼鏡虛無的笑著。
我感到了失去同志的寂寞。果然我的選擇是錯誤的嗎。
——不,事到如今怎麼能夠回頭看。不管周圍怎麼樣,我都只是沿著自己的路前進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