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常恐秋節至 B3人奴之子

到長安的那一年,大哥衛長君已滿十八歲,成了我們家最有身份的人。

每天天不亮,他拉出侯爺的坐騎,洗刷乾淨,扣好鞍韉,小步趨至侯府前庭,跪在地下,等待侯爺的皮靴重重踏上他的脊背,飛身上馬。

娘年紀大了,被打發到洗衣房,雖說是領班頭目,可大冷天里,她仍要親自在冰砭的水中漿洗公主的貼身衣物。

她每天從早到晚不停地忙著,偶爾直起身體呵斥手下。

我遠遠望見母親花白的鬢角、傴僂的腰背,誰能相信,那曾經也是個有傾城之貌的美女?

公主每天換下的各色衣飾數不勝數,絲綢、綾錦、裘皮、羽裙、夾衣、綉襦、披肩……半個後院里都晾曬飄繞著這些令人目馳神迷的衣衫。

到了傍晚,我的大姐會和一班婢女嘻嘻哈哈地走過來,收拾好衣裳。

大姐和二姐是公主的貼身侍女,一個負責衣衫配飾,一個專管妝容香料。白天她們生活在華麗舒適的內院,夜間回到我們狹窄寒冷的小院,穿著主子的舊衣服,對長安城的達官貴人們評頭論足,擺出一副見過世面的模樣。

早飯後我赤足走進琴堂,清擦箜篌和七弦琴,拉展韌帶,潤喉練曲,等待師傅們教習歌舞。

年滿十五歲的歌女會正式成為平侯侯府的謳者,為赴宴的客人們唱歌跳舞來佐酒,我還要足足等上三年。

衛青和六歲的衛步在雜役房侍候,擔水、劈柴、跑腿,只要能使喚他們的地方,那些成年僕役們就像用牲口一樣催個不停,失誤半點,便會挨打受罵。

命運從來沒朝我們衛家露過半點笑臉。

可如果有一天,哪怕有半縷命運的陽光照向我,我也會努力地抓住它。

為此我暗中學習一切繁瑣的禮儀,沒有人要求一個歌女擁有長安仕女的嫻雅安靜,她只要夠風騷美貌就好,然而我不甘願,縱然命中注定是個以色藝侍人的女子,我也想要有我的尊嚴。

那時,我是衛家唯一識字的人,能夠背誦整本的《詩經》,我還會背不少樂府傳出的詩作,甚至也能大段地背《離騷》:

紛吾既有此內美兮,又重之以修能。

扈江離與辟芷兮,紉秋蘭以為佩。

制芰荷以為衣兮,集芙蓉以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美貌是我的天賦,但這遠遠不夠,我還想營造馥郁柔軟的內心,具內美,修才能。

第一次在平陽公主面前案板而歌,她就驚訝地望著我,嘆道:「這丫頭天生有點大家閨秀的派頭,進退知禮,真是難得。」

哪裡有什麼天生的氣度,那是我心中最後僅存的自尊。相鼠有皮,人而無儀。人而無儀,不死何為!

我們一出生就被打上了奴婢的烙印,與命運抗爭的唯一可能就是謹慎自重,活得像個會出氣的泥偶,每一步都不能行差踏錯。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