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昨天我怎會寫出這種荒唐和浮誇的句子呢?
「我獨自一人,卻像攻克城池的軍隊一樣前進。」
我不需要華麗的詞藻。我寫作是為了弄清某些情景。應該避免漂亮的空話,應該信手寫來,不雕琢字句。
總之,昨晚我自覺崇高,這一點使我噁心。我二十歲時曾醉過,後來我解釋說自己屬於笛卡兒 那個類型。我很清楚英雄主義使我膨脹,但我聽之任之,甚覺有趣。在這以後我感到噁心,彷彿躺在一張滿是嘔吐物的床上。我酒醉時從不嘔吐,但嘔吐也許更好。昨天我甚至沒有酒醉的借口。我像傻瓜一樣興奮,現在我需要用清水一般透明的、抽象的思想來洗滌。
這種奇遇感肯定並非來自事件,這已得到證明。它多半是瞬間相連的方式。事實大概是這樣:你突然感到時間在流逝,每個瞬間導致另一個瞬間,另一個瞬間又導致下一個瞬間,就這樣繼續下去;每個瞬間都消失,用不著挽留它,如此等等。於是人們把這種特性賦予在瞬間出現的事件,把屬於形式的東西轉移到內容上。總之,人們對著名的時間流逝談得很多,卻很少見到。人們看見一個女人,心想她會衰老,但是看不見她衰老,而另一些時候,人們似乎看見她衰老,並且感到與她一同衰老,這便是奇遇感。
如果我記得不錯,人們稱它為時間的不可逆轉性。那麼,奇遇感僅僅是對時間不可逆轉性的感覺了。但為什麼並不永遠有這種感覺呢?難道時間並不永遠是不可逆轉的?有時候,人們感到可以為所欲為,前進或後退都無所謂,但在另一些時候,網眼彷彿收緊了,因此不能錯過機會,因為不可能再一次從頭開始。
安妮使時間恢複了它的作用。有一段時間,她在吉布地,我在亞丁,我常常去看她,共度二十四小時。她千方百計地增加我們之間的誤解,直到最後離我走只剩下六十分鐘了,確確切切的六十分鐘。六十分鐘正好使你感到時間在一秒鐘一秒鐘地流逝。我還記得一個可怕的晚上。我應該在午夜動身回亞丁。我們坐在露天電影院里,心情沮喪,她和我一樣,只不過她是策劃者。到了十一點鐘正片開始時,她拉過我的一隻手,雙手緊緊握住,一言不發。我感到一種刺激性的歡樂,不用看錶,我知道現在是十一點鐘。從這時起,我們開始感到時間在一分鐘一分鐘地流逝。這一次我們要分別三個月。銀幕上有一次出現了全白的圖像,沖淡了黑暗,我看見安妮在流淚。後來,到了午夜,她使勁握握我的手便放開了。我站起身,沒有說一句話便走了。圓滿的工作。
晚上七點鐘
工作了一天,進展不錯。我寫了六頁,感受到幾分樂趣,何況這是對保羅一世統治的抽象論述。在昨天的狂喜以後,今天一整天我都正襟危坐。我真不該動情。不過,我在揭露俄國專制政體的手段時,感到十分自在。
但是這個羅爾邦令我很惱火。他在細小的事情上十分詭秘。一八○四年八月他在烏克蘭到底幹了些什麼?他隱晦地談到這次旅行:
後代將做出判斷:我的努力——未能成功——是否該受到粗暴的背叛和侮辱,我默默地忍受它們,而我心中的秘密足以使嘲諷者閉嘴和無比恐懼。
我受騙過一次。在談到一七九○年短暫的布維爾之行時,他的文字充滿了浮誇和隱晦。我浪費了一個月去核實他的言行。最終,他使一個佃戶的女兒懷了孕。也許他只是一個華而不實的人?
我對這個自命不凡、滿口謊言的人十分氣惱,也許這是怨恨吧。他對別人撒謊我很高興,但是他應該對我破例。我原以為我與他會串通一氣,騙過這麼多死人,他終究會對我,對我講真話的!可他什麼也沒有說,沒有說,他對我說的就和對亞歷山大或路易十八說的謊話一樣。羅爾邦必須是個體面人,這點對我十分重要。機靈鬼,大概吧,誰不是機靈鬼呢?大機靈鬼還是小機靈鬼?我尊重歷史研究,但並不因此而在這樣的死人身上浪費時間,因為如果他活著,我對他是不屑一顧的。關於他,我知道些什麼呢?想像不出會有比他的生活更美好的生活了,但他確實有美好生活嗎?如果他的信件不是那麼浮誇……啊,應該看到他的目光,他也許有一種迷人的動作:歪著頭,調皮地豎起細長的食指放在鼻子旁邊,或者,有時在兩個彬彬有禮的謊言之間,他突然變得粗暴,但為時不長,他很快就剋制住了。然而他死了,留下的只有《論戰略》和《對道德的思考》。
如果我隨意想去,我想像他是這樣的人:他善於諷刺揶揄,傷害過不少人,但是在這個表象下面,他很單純,近乎幼稚。他很少思考,但是,出於一種深沉的天賦,他在任何場合都舉止得體。他的惡作劇是天真的、自發的、慷慨的,與他對道德的愛同樣誠摯。他背叛了恩人和朋友,然後便嚴肅地轉向事件以吸取教益。他從不認為自己對他人有任何權利,也不認為他人對他有任何權利。他認為生活對他的賜予是沒有道理、毫無理由的。他迷戀一切,但又輕易地擺脫。他的信件和作品從來不是他自己寫的,而是由一位寫字先生代筆。
如果最終是這樣,我還不如寫一本關於德·羅爾邦侯爵的小說。
晚上十一點鐘
我在鐵路之家吃晚飯。老闆娘在那裡,我只好和她做愛,這是出於禮貌。我對她有幾分厭煩,因為她太白,又有一股新生嬰兒的氣味。她熱情洋溢地把我的頭緊緊抱在胸前,認為應該這樣做。至於我,我心不在焉地在毯子下面摸玩她的生殖器,弄得手臂發麻。我想到德·羅爾邦先生,為什麼不寫一本關於他生平的小說呢?我的手臂直直地貼著老闆娘的腰。我突然看見一個小花園,那裡的樹木既矮又粗,毛茸茸的碩大的葉子從樹上垂下,四處有螞蟻在爬,還有蜈蚣和衣蛾。有的動物更可怕,身體是一片烤麵包,就像一盤燒鴿里墊底的烤麵包。它們像螃蟹一樣用腳爪橫行。寬大的樹葉上有黑黑一層小蟲。在仙人掌後面,公園裡的韋萊達 用手指著自己的生殖器。「真令人作嘔。」我大聲叫了起來。
「我本不想弄醒你,」老闆娘說,「但是床單壓在我屁股下面,再說,我得下樓照料乘火車去巴黎的客人。」
封齋節前的星期二
我揍了莫里斯·巴雷斯 的屁股。我們是三個士兵,其中一人的臉中央有一個洞。莫里斯·巴雷斯走近我們說:「很好!」並且給我們每人一小束堇菜花。臉上有洞的士兵說:「我不知往哪裡插。」,莫里斯·巴雷斯說:「插在你頭上的洞里。」士兵回答說:「插在你的屁眼裡。」我們便把莫里斯·巴雷斯打翻在地,脫下他的褲子,褲子下面有一件主教的紅袍,我們掀起紅袍,莫里斯·巴雷斯喊了起來:「當心,我的長褲是連鞋套的。」我們揍他的屁股,揍得出血,並且用堇菜花瓣在他臀部上畫了一個戴魯萊德 的頭像。
一段時間以來,我經常想起我的夢。此外,我睡覺大概很不老實,因為每早起來毯子都掉在地上。今天是封齋節前的星期二,但是在布維爾,這並不是什麼大事。全城只有一百多人化裝打扮。
我走下樓梯時,老闆娘叫住了我,
「這裡有您一封信。」
一封信,我收到的最後一封信是去年五月份魯昂圖書館館長寄來的。老闆娘領我去她的辦公室,遞給我一個鼓鼓的黃色長信封,這是安妮寫來的。我有五年沒有她的消息了。信是寄到我在巴黎的舊地址的,郵戳是二月一日。
我出門,信封握在手裡不敢打開。安妮用的信紙沒有變,她也許仍然去庇卡迪伊那家小文具店去買信紙。她大概還保持原來的髮型,留著濃濃的金色長髮,不願剪掉。在鏡子面前,她不得不耐心地搏鬥才能拯救自己的面孔。她不愛打扮,也不怕衰老。她願意保持本色,僅僅保持本色。我欣賞她的也許正是這一點:對自己形象的忠實,絕對嚴格的忠實。
地址是用紫墨水寫的(她也沒有換墨水),有力的筆跡仍然微微閃著光澤。
安托萬·羅岡丹先生
我多麼喜歡在這些信封上看到我的名字。在朦朧中我又看到她的微笑。我猜到她的眼睛和那低俯的頭。我坐著,她走過來,微笑地站在我面前。她比我高出上半身,她伸直手臂抓住我的兩肩,搖晃我。
信封沉甸甸的,至少裝了六張紙。在秀麗的筆跡旁邊是我從前的門房那潦草的小字:
布維爾市普蘭塔尼亞旅館
這些小字沒有光澤。
我拆開信封,失望使我又年輕了六歲。
「我不知道安妮是怎樣把信封弄得鼓鼓的,裡面可什麼也沒有。」
這句話,我在一九二四年春天說過一百次,當時我也像今天一樣,使勁地從信封襯紙里抽出一小張方格紙。
安妮用鉛筆寫道:
「我過幾天去巴黎。二月二十號你來西班牙旅店看我,求你了(『求你了』被加在這行字的上方,並且以一個古怪的螺線與『看我』相連),我必須見到你。安妮。」
我在梅克內斯和丹吉爾的時候,晚上回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