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 譯本序

薩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是英國十九世紀的批判現實主義小說家,《名利場》(Vanity Fair)是他的成名作品。車爾尼雪夫斯基稱讚他觀察細微,對人生和人類的心靈了解深刻,富有幽默,刻畫人物非常精確,敘述故事非常動人。他認為當代歐洲作家裡薩克雷是第一流的大天才 。《名利場》描寫的是什麼呢?馬克思論英國的狄更斯、薩克雷等批判現實主義小說家時說:「他們用逼真而動人的文筆,揭露出政治和社會上的真相;一切政治家、政論家、道德家所揭露的加在一起,還不如他們揭露的多。他們描寫了中等階級的每個階層:從鄙視一切商業的十足紳士氣派的大股東、直到小本經紀的店掌柜以及律師手下的小書記」 。《名利場》這部小說正是一個恰當的例子。英國在十九世紀前期成了強大的工業國,擴大了殖民地,加速了資本主義的發展。當時講究的是放任主義和自由競賽 ,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社會分裂成貧富懸殊的兩個階層。新興資產階級靠金錢的勢力,漸漸挨近貴族的邊緣;無產階級越來越窮,困苦不堪。薩克雷說,看到窮人的生活,會對慈悲的上天發生懷疑 。他對他們有深切的同情 ,而且覺得描寫礦工和工廠勞工的生活可以喚起普遍的注意,這是個偉大的、還沒有開墾的領域,可是他認為一定要在這個環境里生長的人才描寫得好。他希望工人隊伍里出個把像狄更斯那樣的天才,把他們的工作、娛樂、感情、興趣,以及個人和集體的生活細細描寫 。他自己限於出身和環境,沒有做這番嘗試 。《名利場》里附帶寫到大貴族,但是重心只在富商大賈、小貴族地主以及中小商人——馬克思所謂「中等階級的每個階層」。這是薩克雷所熟悉的階級。

薩克雷於一八一一年在印度出生,他父親是東印度公司的收稅員。他是個獨生子,四歲時父親去世,遺產有一萬七千鎊。他六歲回英國上學,按部就班,進了幾個為世家子弟開設的學校。這一套教育不大配他脾胃。在中學他對功課不感興趣,只愛讀課外書籍;劍橋大學著重算學,他卻愛涉獵算學家所瞧不起的文學和學院里所瞧不起的現代文學。他沒拿學位就到德國遊學,回國後在倫敦學法律。可是他對法律又非常厭惡,掛名學法律,其實只是遊盪,把倫敦的各種生活倒摸得很熟。他覺得自己一事無成,再三責備自己懶散奢侈;他說回顧過去,沒有一天不是虛度的 。

一八三三年冬,薩克雷存款的銀行倒閉,他的財產幾乎一掃而光,只剩了每年一百鎊的收入 。這是對他的當頭一棒,使他從懶散中振奮起來,也替他解除了社會地位所給予的拘束。像他出身於那種家庭,受過那種教育的人在當時社會上該走一定的道路,否則有失身份體面。他的職業不外律師、法官、醫生、教士、軍官;至於文人和藝術家,那是上流社會所瞧不起的 。薩克雷這時已經不學法律,正不知該走哪一條路。他破產後失掉了剝削生活的保障,可是從此跳出了腐蝕他的有錢有閑的生活,也打脫了局限他才具的紳士架子。所以他當時給母親的信上說:「我應該感謝上天使我貧窮,因為我有錢時遠不會像現在這般快樂」 。他幾年後又勸母親勿為他擔憂,勞碌辛苦對他有好處,一個人吃了現成飯,會變得心神懶散、頭腦糊塗的 。他從小喜歡繪畫,決計到巴黎去學畫。可是他不善畫正經的油畫,只擅長誇張滑稽的素描 ,這種畫沒有多少銷路,一年以後,他覺得學畫沒有希望,就半途而廢。他做了《立憲報》(stitutional)的通信記者。一八三六年他和一個愛爾蘭陸軍上校的孤女依莎貝拉·蕭結婚。她性情和順,很像這部小說里的愛米麗亞。《立憲報》不久停刊,薩克雷回國靠寫稿謀生。他處境雖然貧困,家庭生活卻很愉快,不幸結婚後第四年依莎貝拉產後精神失常,醫療無效,從此瘋瘋癲癲到死。這是薩克雷生平的傷心事。

薩克雷在報章雜誌投稿很多,用了不少筆名。他出過幾部書,都獲得好評 。但是他直到一八四七年《名利場》在《笨拙雜誌》(Punch)發表,大家才公認他是個偉大的小說天才,把他稱為十九世紀的菲爾丁 。他的作品從此有了穩定的市場,生活漸趨富裕。他覺得妻女生活還無保障,一部連一部的寫作,又到英國各地和美國去演講。一八五九年他做了《康希爾雜誌》(hill Magazine)的主編,這是他文名最高的時候。他早衰多病,一八六三年死在倫敦。他的小說除《名利場》以外,最有名的是《亨利·艾斯芒德的歷史》(Henry EsKmond)和《紐可謨一家》(The Newes);散文最有名的是《勢利人臉譜》(The Book of Snobs)和《轉彎抹角的隨筆》(The Roundabout Papers)。他的批評集有《英國幽默作家》(The English Humourists),詩集有《歌謠集》(Ballads)。他在詩歌方面也算得一個小名家,作品輕快活潑,富於風趣,而帶些惆悵的情調。他的畫也別具風格,《名利場》的插畫就是他自己的手筆,可惜刻版時走了神氣 。

那時候英國社會上對小說的看法很像中國舊日的看法,以為小說是供人消遣的「閑書」 。薩克雷因為自己乾的是娛樂公眾的行業,常自比於逗人喜笑的小丑 。有一次他看見一個下戲以後的小丑又煩膩又憂悶的樣子,深有同感,因此每每把自己跟他相比 。他也辛辛苦苦地逗讀者喜笑,來謀自己的衣食;他看到社會上種種醜惡,也感到厭膩和憂悶。薩克雷正像他形容的小丑:「那個滑稽假面具所罩蓋的,即使不是一副愁苦之相,也總是一張嚴肅的臉」 。因為他雖然自比小丑,卻覺得自己在逗人笑樂之外另有責任:「在咧著大嘴嬉笑的時候,還得揭露真實。總不要忘記:玩笑雖好,真實更好,仁愛尤其好」 。他把自己這類幽默作家稱為「諷刺的道德家」,說他們擁有廣大的讀者,不僅娛樂讀者,還教誨讀者;他們應該把真實、公正和仁愛牢記在心,作為自己職業的目標;他以前準會嗤笑自己儼然以導師自居,現在覺得這行職業和教士的職業一樣嚴肅,希望自己能真實而又慈愛 。他在《名利場》里也說,不論作者穿的是小丑的服裝或是教士的服裝,他一定盡他所知來描摹真實 。他又在其他作品裡和書信日記里一再申說這點意思 。我們因此可以看到薩克雷替自己規定的任務:

描寫「真實」,宣揚「仁愛」。

《名利場》揭露的真實就是資本主義社會的醜惡。薩克雷說,描寫真實就「必定要暴露許多不愉快的事實」 。他每說到真實,總說是「不愉快的」,可是還得據實描寫。他覺得這個社會上多的是那種沒有信仰、沒有希望、沒有仁愛的人;他們或是騙子,或是傻瓜,可是他們很吃得開;他說,千萬別放過他們,小說家要逗人笑,就是為了譏刺他們、暴露他們 。所以這部小說把他們的醜惡毫不留情地一一揭發。這裡面有滿身銅臭的大老闆,投機發財而又破產的股票商,吸食殖民地膏血而長得肥肥胖胖的寄生蟲;他們或是驕橫自滿,或是貪縱懶惰,都趨炎附勢,利之所在就翻臉無情,忘恩負義。至於小貴族地主,他們為了家產,一門骨肉寇讎似的勾心鬥角、傾軋爭奪。敗落的世家子往往把富商家的絝袴子弟作為財源,從他們身上想花樣騙錢。小有資產的房東、店主等往往由侵蝕貴族或富商起家,而往往被他們剝削得傾家。資本主義社會是弱肉強食的世界,沒有道義,沒有情分,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名利場》就是這樣一個唯勢是趨、唯利是圖的搶奪欺騙的世界 。

這樣的社會正像十七世紀英國作家約翰·班揚(John Bunyan)在《天路歷程》(The PilgrimLs Progress)里描寫的「名利市場」。市場上出賣的是世俗所追求的名、利、權位和各種享樂,傻瓜和混蛋都在市場上欺騙爭奪。薩克雷挖空心思要為這部小說找個適當的題目,一天晚上偶爾想到班揚書里的名稱,快活得跳下床來,在屋裡走了三個圈子,嘴裡念著「名利場,名利場……」 ,因為這個名詞正概括了他所描摹的社會。中國小說《鏡花緣》里寫無晵國附近也有個命意相仿的「名利場」 ,正好借來作為這部小說的譯名。

薩克雷不僅描寫「名利場」上種種醜惡的現象,還想指出這些現象的根源。他看到敗壞人類品性的根源是籠罩著整個社會的自私自利 。他說,這部小說里人人都愚昧自私,一心追慕榮利 。他把表面上看來很美好的行為也剖析一下,抉出隱藏在底里的自私心。他以為我們熱心關懷別人的時候,難保沒有私心;我們的愛也混雜著許多自私的成分 。老奧斯本愛他的兒子,可是他更愛的是自己,他要把自己那種鄙俗的心愿在兒子身上完償。愛米麗亞忠於戰死的丈夫,只肯和都賓做朋友;其實她要佔有都賓的愛,而不肯把自己的愛情答報他。一般小說家在這種地方往往筆下留情,薩克雷卻不肯放過。他並非無情,但是他要描寫真實。有人說他一面挖掘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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