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一章 字謎表演

賢慧的蓓基自從在斯丹恩勛爵招待貴客的宴會上露過臉之後,她在上流社會裡的地位就算奠定了。倫敦好幾家權勢赫赫的豪貴立刻請她去作客。這幾家全是大官大府,親愛的讀者和我這寫書的休想進他們的大門。親愛的弟兄們,我們站在這麼莊嚴的大門前面,應該誠惶誠恐才對。在我想像之中,裡面准有站班的侍從官,他們手裡拿了亮晃晃的銀叉子,看見有不合格的閑人進來,舉起叉子就刺。外廳里不是總坐著個新聞記者,等著記錄那些大人物的名字嗎?據說這些可憐的傢伙是活不長的,因為他們受不住豪門的氣焰,一下子給烤焦了,就好像不懂事的茜美莉 碰上了全副武裝的朱彼特大神。這糊塗東西像亂飛亂撲的燈蛾,不安本分,妄想攀高,結果白白葬送了自己。住在泰勃尼亞和蓓爾格蕾微亞 的人應當把這個神話作為前車之鑒;不但如此,連蓓基的故事也該使他們警惕。唉,太太小姐們!蓓爾格蕾微亞和泰勃尼亞這些響亮的名字還不是像銅鑼鐃鈸的聲音一樣空洞?富貴和榮華還不是過眼雲煙,誰能保一輩子呢?不信你去問都里弗牧師,他準是這麼跟你說。總有一天,海德公園這名字說不響了,落到巴比倫郊外盛極一時的山水那樣沒沒無聞的地步 ;總有一天,蓓爾格蕾微亞廣場會跟貝克街一樣冷落,甚至於像曠野里的泰特莫 一樣荒涼。謝天謝地,這種日子我們是看不見的了。

太太小姐們,你們可知道那了不起的畢脫從前就住在貝克街嗎?他的公館現在雖然零落不堪,當年海斯德夫人 在裡面請客的時候,你們的祖母變著法子還進不了她的大門呢。不騙你,寫書的曾經在那所房子里吃過飯。在我幻想之中,那批有名兒的古人也都出席了。我們活人正正經經的坐著喝紅酒,他們的魂魄也走到屋裡繞著深棕色的飯桌子坐下來。戰勝風濤的駕駛員 一大杯一大杯的喝著沒有實質的葡萄酒。鄧達斯 幹了杯,連酒腳都沒剩下一點兒。愛亭登坐在那兒鬼模鬼樣的哈著腰假笑,大伙兒悄沒聲兒的把酒瓶傳來傳去,他也沒有肯少喝。斯各脫從他兩道濃眉底下瞧著陳年的葡萄酒(或者該說這酒的幽靈),眨巴了一下眼睛。威爾勃福斯兩眼看著天花板,彷彿不知道滿滿的酒杯舉到唇邊,擱下來的時候已經空空如也。唉!不久以前我們不是還坐在這塊天花板底下嗎?從前的大人物誰沒有對著它出神?這所公館如今已經成了寄宿舍。海斯德夫人從前住在貝克街,現在卻躺在曠野里長眠不醒了。以奧登 還在那兒見過她來著——此地說的不是在貝克街,而是在曠野里。

這一切都是過眼浮華,可是誰不貪戀呢?神志清明的人難道因為烤牛肉不能流傳到後世就不吃它不成?烤牛肉當然不是什麼有價值的東西,可是我卻希望讀者多吃些,因為它最能滋養身體,就是讀者活到五萬歲,還是少不了它。先生們,坐下請用吧!請你們放開胃口,把肥肉、瘦肉、做澆頭的肉湯,還有煮在裡面的蘿蔔,統統吃下去,什麼都別留下。瓊斯,我的孩子,再喝杯酒,嘗些最好的排骨。咱們把這些虛浮無聊的東西多吃些,能夠嘗到這樣的菜,應該心滿意足才是。如今蓓基的生活貴族化了,我們也該跟著她受用受用。這種快樂好像世界上其他一切,都是不能長久的。

她在斯丹恩勛爵家裡作客以後第二天,彼德烏拉亭的大公爵在俱樂部碰見克勞萊上校,馬上跟他攀談。不但如此,他還在海德公園的圓場里對著克勞萊太太脫了帽子深深的鞠躬。當時萊文大廈的尊貴的主人不在英國,大公爵暫時借住在那裡。不久他招待貴客,也請了克勞萊夫婦。飯後蓓基唱歌給一小簇貴客聽。斯丹恩侯爵也在場,像父親一般的督促著蓓基一步步往上爬。

在萊文大廈,蓓基遇見了特·拉·夏伯蒂哀公爵。他是歐洲第一流的紳士,而且位極人臣,當年正是那「至虔極誠基督教大王」 的大使,後來又做他的宰相。當我筆下寫出這麼威風的名字,想起親愛的蓓基竟能夠和這麼體面的人物來往,真叫我得意洋洋。從此她成了法國大使館的常客。如果可愛的羅登·克勞萊太太不在場的話,那次請客就顯得黯然無光。

大使館的兩個參贊,一位特·脫呂菲尼先生(貝利各一族的),一位香比涅克先生 ,一見上校的美貌太太,登時著了迷。誰都知道,無論什麼法國人離開英國的時候,總已經破壞了六七個家庭的幸福,帶走了六七個女人的心;這兩位按照法國人的習慣,告訴別人說那嫵媚的克勞萊太太已經跟他們好得難分難捨。

這話我不大相信。香比涅克很喜歡玩埃加脫,晚上蓓基唱歌給斯丹恩勛爵聽,他往往在隔壁房裡和上校打牌。脫呂菲尼呢,大家知道他欠了旅客俱樂部的茶房好些錢,因此不敢到俱樂部去。如果大使館不供飯食的話,這位人品高尚的大爺準會挨餓。所以我不相信蓓基會對這兩位垂青。他們替她跑跑腿,買買手套花球,借了錢給她定歌劇院的包廂,在各種各樣的小事情上巴結她。他們說的英文簡單得逗人發笑,蓓基時常當面模仿他們,或是奉承他們英文有進步,和斯丹恩侯爵兩人藉此取個笑。蓓基的靠山斯丹恩侯爵最喜歡挖苦別人,瞧她綳著正經臉兒打趣他們,樂得了不得。脫呂菲尼指望討好蓓基的心腹布立葛絲,送給她一條披肩,求她送信。哪知道這老姑娘實心眼兒,竟把這封信當著眾人交給蓓基。在場的人看了這信大發一笑。斯丹恩勛爵和其餘的人傳觀了一遍,只有羅登不知道。

原來梅飛厄的小房子里發生的事情並不全告訴他。

蓓基家裡不但招待「最高尚」的外國人,而且也招待「最高尚」的英國人。「高尚」這兩個字在我們這高貴的、非凡的上流社會中用得很廣泛,這意思並不是說品行最好的,或是品行最壞的,或是最聰明的,或是最愚蠢的,或是最有錢的,或是家世最好的,而是最「高尚」的;換句話說,就是地位最牢靠的人。像了不起的茀威廉斯夫人(她稱得上阿耳馬克的聚會處的主保聖人) ;了不起的斯洛卜夫人,了不起的葛立澤兒·麥克貝斯夫人(她父親就是葛拉瑞的葛瑞勛爵)等等,都算在裡面。

滋威廉斯伯爵夫人屬於大王街的一支,只要查特白萊和伯克編著的《縉紳錄》就知底細。如果她肯和某人來往,某人的地位就穩了。我倒並不是說茀滋威廉斯夫人有什麼出人頭地的去處;她乾枯憔悴,年紀已經五十七歲,既無貌,又無財,談吐也並不風趣,可是大家公認她「高尚」,到她家裡去的人自然也是「高尚」的。她是上流社會裡鼎鼎大名的貴婦人,芳名叫做喬治安娜·茀萊特莉加。當年她父親朴登雪笠伯爵是威爾斯親王的寵臣。她年輕的時候很想戴斯丹恩侯爵夫人的冠冕,因此和現在的斯丹恩夫人不對。大概因為這緣故,她特別抬舉羅登·克勞萊太太,竟在她自己主持的宴會上,和克勞萊太太打招呼,故意讓大家看見。她不但鼓勵她的兒子葛滋爵士(他的位子是靠斯丹恩勛爵謀來的)時常到克勞萊太太家裡去走動,而且把她請到自己家裡,吃飯的時候在大庭廣眾之前賞臉跟她說了一兩回話。這件重要的新聞當晚就傳遍了倫敦城。原來唾罵克勞萊太太的人不敢再響。那有名口角俏皮的威納姆律師,斯丹恩勛爵的左右手,逢人便頌揚她的好處。從前打不定主意的人如今毫不遲疑的歡迎她。湯姆·托迪這小子本來勸告莎吳塞唐不要和這樣放浪的女人來往,現在反而求別人帶著去見她。總而言之,她也算「最高尚」的人物之一了。且慢,親愛的讀者們,親愛的弟兄們,咱們暫且不必羨慕可憐的蓓基。據說這樣的榮華是靠不住的。大家都說上流社會裡最闊的紅人並不比在外面欲進無路的可憐蟲快樂多少。蓓基當年相與的全是最最有權有勢的達官貴人,甚至於面對面的見過那了不起的喬治第四,可是連她也承認這些不過是虛場面。

蓓基的這一段經歷,我不再細說了。社會上各宗派團體裡面的內幕秘密,我不大清楚,不過我很明白這些不過是騙局。對於上流社會中的形形色色我是門外漢,描寫不會準確,就是有什麼見解,也只能在心裡藏著罷了。

蓓基後來常常談起她當年在倫敦和豪貴周旋的情形。那時她的目的已經達到,滿心得意高興,可惜到後來對於這玩意兒也覺得厭倦了。一起頭的時候她成天不是忙著設計衣服首飾,添置新裝(像她這樣收入微薄,這可不是容易的事,不知得花多少心血,費多少精力)——我剛才說到她不是忙著添置最漂亮的衣服首飾,就是坐著馬車到時髦的場合去趕宴會,受大人物的歡迎,還能不樂嗎?她從最上乘的小宴會換到最上乘的大集會,剛才在一起吃飯的人還是碰在一塊兒。第一天晚上遇見的是這批人,第二天白天遇見的又是這批人。年輕的打著漂亮的領巾,穿著又亮又精緻的鞋子,戴著白手套,修飾得一點毛病都挑不出來。年紀大的長得魁梧奇偉,衣服上整排的銅扣子,氣宇又軒昂,禮貌又周到,只是說的話淡而無味。小姐裡面黃頭髮白皮膚的居多,穿著淺紅的袍子,見了人非常靦腆怕羞。太太們沒一個不戴金剛鑽首飾,真是雍容華貴,儀態萬方,又美麗,又端莊。這些人雖然是貴族,倒並不像那種小說里形容的,用不通的法文來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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