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利蓓加遇見了敵人

兩個姑娘進門的時候,一個肥胖臃腫的人正在壁爐旁邊看報。他穿著鹿皮褲子,統上有流蘇的靴子,圍著好幾條寬大的領巾,幾乎直聳到鼻子;上身是紅條子的背心,蘋果綠的外衣,上面的鐵扣子差不多有半喀郎銀元那麼大。這一套打扮,正是當年花花公子時行的晨裝。他看見女孩子們進來,從安樂椅里直跳起來,滿面通紅,恨不得把整個臉兒縮到領巾裡面去。

愛米麗亞拉著他伸出來的兩個指頭搖了一下,笑道:「喬瑟夫,這兒沒有外人,只是你妹妹罷了。你知道嗎,我回了家不走了。這位就是你聽見我說起的朋友,夏潑小姐。」

縮在領巾裡面的頭哆嗦得利害,開言道:「沒有說起,從來沒有說起!我的意思是——聽見你說起過的。天氣冷得要死,小姐。」說完,他用儘力氣撥著火,其實當時正是六月中旬的天氣。

利蓓加雖然是對愛米麗亞竊竊私語,可是聲音很響。她說:「他長得很漂亮。」

愛米麗亞答道:「是嗎?讓我來告訴他。」

夏潑小姐往後倒退了一步,怯生生的活像一頭小鹿,口裡說道:「寶貝兒!你怎麼也不準告訴他的!」她先前已經斯文靦腆的向那位先生行了個屈膝禮,兩眼一直羞羞澀澀瞧著地毯,居然能夠看見他的相貌,真是稀罕事兒。

愛米麗亞對著撥火棒說道:「哥哥,多謝你送給我那麼好看的披肩。披肩真美,你說是不是,利蓓加?」

夏潑小姐翻起眼睛來向著天,眼光從地毯上直接移到燭台上,介面道「唷!美極了!」

喬瑟夫氣喘吁吁的把火棒火鉗弄得一片響,一張黃臉皮紅得不能再紅。他妹妹接著對他說道:「喬瑟夫,可惜我沒有這麼漂亮的禮物送給你。我在學校里的時候給你綉了一副挺美的背帶。」

做哥哥的認真著急起來,嚷嚷著說:「老天哪!愛米麗亞,你這是什麼意思?」老實的傢伙說著話,一面用全身的力氣扯住鈴帶子拉鈴,把帶子一扯兩截,越發覺得狼狽不堪,說道:「看老天的面子,給我出去看看我的便車是不是在門口。我不能再等了。我非走不可了。我那馬夫真該死!我非走不可了。」

他們的爸爸剛好在這時候走進來。他是英國商人本色,手裡顛著一把印戳子,鏵鎯鏵鎯的響,他問道:「怎麼了,愛米?」

「喬瑟夫要我去瞧瞧他的——他的便車是不是在門口。爸爸,便車究竟是怎麼樣的?」

老先生口角相當俏皮,答道:「便車就是一匹馬拉的轎子。」

喬瑟夫聽了這話,哈哈大笑。笑到一半,可巧和夏潑小姐四目相遇,他彷彿給人打了一槍,突然停下來不響了。

「這位小姐就是你的朋友嗎?夏潑小姐,我非常歡迎你來。看來你和愛米兩個准在跟喬瑟夫拌嘴,要不然怎麼他想走呢?」

喬瑟夫說道:「爹,我答應我們公司里的保諾美今兒和他吃飯的。」

「胡說!你不是跟你媽說過在家吃飯嗎?」

「我穿的衣服不合適。」

「你瞧他穿的多漂亮!到哪兒吃飯都行。對不對,夏潑小姐?」

他這麼一說,夏潑小姐當然回頭瞧著朋友,兩個人一塊兒格格的笑起來,老頭兒聽了非常的得意。他看見自己的笑話說得很成功,便接連著說下去道:「在平克頓女子學校裡面有這種鹿皮褲子沒有?」

喬瑟夫嚷道:「老天爺!爸爸,你這是怎麼說!」

「噯唷,這一下我可傷了他的心了。親愛的賽特笠太太,我提起他的鹿皮褲子,把他氣壞了。不信你問夏潑小姐。喬瑟夫,來來來,跟夏潑小姐交個朋友。咱們一塊兒下去吃飯。」

「喬瑟夫,今兒的比勞 是配著你的胃口做的。你爸爸又從魚市場帶了一條最好的比目魚回來。」

「來吧,來吧,你陪著夏潑小姐下樓,我來招呼這兩個年輕女的。」做爸爸的說了這話,一手扶著太太,一手拉著女兒,興高采烈的跟著下去。

利蓓加打定主意要收服這個肥大的花花公子,請各位太太小姐別怪她。一般說來,嫻靜知禮的小姐少不得把物色丈夫這件工作交給媽媽去做,可是夏潑小姐沒有慈愛的母親替她處理這麼細緻煩難的事兒,她自己不動手,誰來代替呢?女孩兒們為什麼要出入交際場所,還不是因為她們有崇高的志向,願意出嫁嗎?她們為什麼成群結隊到溫泉去?為什麼連著好幾個月每天晚上跳舞直跳到早上五點鐘?為什麼孜孜不倦的彈鋼琴練奏鳴曲?為什麼肯出一基尼一小時的學費,到時髦的唱歌先生那裡學唱,而且一學就是四支歌兒?胳膊長得美麗,胳膊肘生得細巧的姑娘還學豎琴呢!她們為什麼模仿古代的箭手,戴著小綠帽子,插著鳥毛,還不是想射倒一個「合適」的青年公子嗎?做父母的也都是場面上的人,為什麼肯捲起地毯,把屋子裡翻騰得亂七八糟,在一年的收入裡面抽出五分之一來請客,開跳舞會,用冰凍的香檳酒款待客人呢?難道是真心誠意的愛人類,大公無私的讓年輕的一代跳舞作樂嗎?呸!他們要嫁女兒啊!忠厚的賽特笠太太是慈愛不過的,心裡早已為她的愛米麗亞定了二十來個計畫。咱們親愛的利蓓加,無倚無靠,比她朋友更需要丈夫,自然更應該努力了。她的想像力本來就很豐富,又受過《天方夜談》和《哥特氏 地理學》這兩本書的熏陶,因此她問准了愛米麗亞的哥哥的確有錢,就給自己造了個燦爛輝煌的空中樓閣。那時她正在換衣服準備下去吃飯,一面打扮,一面幻想自己是樓閣里的女主人!她還有個丈夫,不過那時還沒有見過,因此他的形態面貌是模模糊糊的。她彷彿看見自己重重疊疊的穿戴了披肩、包頭布和鑽石項鏈,騎著大象去參拜蒙古大汗,大象的步伐就配著《藍鬍子》歌劇 中進行曲的節奏。這如意算盤真像阿拉那斯加做的夢 。除了年輕人,誰也看不見這般美麗的景象。女孩子們想入非非的從古至今多的是;像利蓓加·夏潑一樣做著迷人的白日夢的姑娘,又豈止她一個?

喬瑟夫·賽特笠比他妹妹大十二歲,在東印度公司 民政部做事。我寫這本書的時候,在《東印度紀錄》的孟加拉分刊上有他的名字。他是卜格雷·窩拉地方的收稅官。人人都知道,這個職位既體面又賺錢。讀者如果要知道喬瑟夫後來高升到什麼地位,也可以參考上面所說的刊物。

卜克雷·窩拉所在的地區風景很美,可是人跡罕至,卑濕而多樹。大家常到那裡去打竹雞,因此出了名。在那兒也常碰得上老虎。喬瑟夫做了收稅官之後,寫給父母的信上說,離他那裡四十里地就是拉姆根奇,是州長常駐的地點,再過去三十里又有騎兵營。他在這有趣的地方一個人過了八年。軍中的特派隊一年去兩回,把他徵收的稅款收齊了交到加爾各答去。除此之外,他終年看不見一個文明人。

算他運氣好,正在那時害了肝病,必須回到歐洲去醫治,才算有機會在本國享福。他在倫敦的時候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卻拿出風流單身漢的款兒來,租了房子另過。他出國以前年紀還小,沒有嘗過時髦人的各種快樂,現在回家,便專心致志的尋歡作樂起來。他坐了馬車在公園裡兜風;到有名的酒菜館吃飯(當時還沒有東方俱樂部呢);隨著時下的風氣,常常上戲院;有的時候費了好大的勁兒,穿上窄窄的外衣,戴上硬邊的帽子,去聽歌劇。

他後來回到印度,一提起那一段尋歡作樂的日子,總是眉飛色舞,口氣里好像他和白魯美爾 兩人是當時豪華公子隊里的尖兒。這些話他一直到老說不厭。其實他雖然住在倫敦,卻跟他在卜克雷·窩拉的時候一樣寂寞。他差不多一個朋友都沒有,如果他沒有生肝病,沒有醫生來看他,沒有他的藍色丸藥陪著他,準會活活悶死。他生性懶惰,脾氣浮躁,又愛吃,又愛喝,一看見女人就嚇得半死。勒塞爾廣場家裡人多熱鬧;他的父親是個性情隨和的老頭兒,很愛開玩笑,說的話常常掃他的面子,害得他不敢多回老家。喬瑟夫因為自己身材長得太肥碩,心裡著急,著實感到煩惱。他有時也會下個橫勁,努力把身上多餘的油脂去掉些兒,可是愛舒服圖口腹的脾氣很快的打消了矯正缺點的決心,不知不覺的恢複一日三食的習慣了。他打扮得並不漂亮,可是花在這上面的精神可了不得,一天得費好幾個鐘頭收拾他那肥胖的身子呢。他的傭人在他衣服上大大的撈了一筆錢。他的梳妝台上擺滿了各種香油香水;過時的美人兒用的化妝品也不能比他多。他指望給自己捏出個細腰來,把當年所有的緊身、腰帶、肚箍全試用過了。恰像所有的胖子一樣,他老把衣服做得太緊,而且愛挑顏色鮮艷的料子和最花哨的式樣。他好不容易的把衣服穿好之後,下午一個人坐了馬車逛公園,然後回家換一套衣服,又一個人到廊下咖啡館吃飯。他像女孩子一般愛虛榮——也許就是因為他的虛榮心太重,所以才異乎尋常的怕羞,初出茅廬的利蓓加小姐如果能夠駕馭這樣一位先生,真算得上出人頭地的聰明了。

利蓓加的第一步走得很巧妙。她誇獎賽特笠長得漂亮,因為知道愛米麗亞準會去告訴媽媽。做媽媽的多半又會說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