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話 我的手機去哪兒了 10.王小貌,手機丟了

我很不開心。

說實話,昨天晚上,我之所以能鼓起勇氣用板磚從背後將劫匪撂倒在地,成功救下委姐,很大原因是因為我的手機落在委姐那兒了。我怕劫匪在搶劫委姐的同時把我的手機一併搶走,那可是我心愛的魅族MX3啊!

所以,我拉著委姐逃命的時候,還一個勁兒地問她我的手機還在嗎?

她告訴我在,但是當跑出兩條街後確定劫匪沒追來,我伸手朝她要我的手機時,委姐卻猛拍自己的腦袋,一臉抱歉地說:「壞了,小貌,你的手機掉了!」

我當時就愣住了,追問道:「我的手機不是一直在你手裡拿著嗎,怎麼會掉?掉哪兒了?」

委姐嘆了口氣,解釋說:「你的手機本來是一直被我拿在手裡的,但後來那個劫匪竄出來掐我脖子,我一時情急,拿你手機當板磚去砸劫匪的腦袋了!」

「我去,那可是我心愛的魅族MX3啊,滿大街現成的板磚你不用,非用我手機,後來呢?後來掉哪兒呢?」

委姐也感到很過意不去,如實相告:「沒拿住,掉地上了!」

一聽手機掉地上了,我心裡那個悲傷啊,當時便要折回現場去找。

委姐死死攔著我,說:「別去,危險!」

我急得直跺腳,說:「手機掉了,你賠我啊?」

一聽這話,委姐直接就放手不攔我了,她一本正經地說:「我還是報警吧!」

我也懶得理她,也不顧自己沉魚落雁、閉月羞花的小女子形象,頭也不回地朝搶劫現場跑去。

等趕回去時,劫匪已經不在了,手機也不在了,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悲傷。

劫匪的搶劫對象是委姐,搶了一頓之後,委姐毫髮未損分文不少,我的手機卻沒了,這事兒擱在誰身上誰都會心裡不平衡啊!

正在我暗自神傷之際,委姐率領警察趕來,為首的警官姓季,我之前見過。

當然,我現在完全沒有心情跟季警官打招呼,我心裡只有我的魅族MX3,於是我問委姐要來她的手機,撥打了自己的號碼,結果不幸的是我的手機關機了。

「完了,完了,一定是被劫匪拿走了!委姐,委姐,我的手機可是從你身上被劫匪搶走的啊!」

委姐明白我是在追究責任,她看在錢的分上決定告訴我一個秘密。她把我叫到一旁,神秘兮兮地說:「實話告訴你吧,剛才掐我脖子的男人,他不是劫匪,而是殺手。」

「什麼?殺手?」委姐的話確實讓我吃了一驚,因為我長這麼大從來沒見過這麼業餘的殺手,業餘得連個道具也沒有,就靠雙手掐脖子,這也太不專業了吧?

委姐見我不語,決定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又說道:「其實我真正的身份是線人,為了維護世界和平、保障社會穩定,我一直不顧個人安危潛伏卧底搜集罪證,這才會遭到殺手追殺!」

相對於這些大道理,我心裡還是捨不得我的魅族MX3,我說:「這和我有關係嗎?我的手機呢?」

委姐無計可施,最後嘆了口氣,道:「我跟你說這麼多,就是為了說明一點。」

「哪一點?」

「襲擊我的人不是劫匪,而是殺手,所以他不可能搶走你的手機。」

聽委姐解釋了這麼久,我歸根結底還是那句話:「我的手機呢?」

委姐終於受不了了,氣急敗壞道:「你的手機肯定是被路人撿走了,如果真找不回來,放心,我會賠你個新的。」說到這兒,不等我開口,她話鋒一轉,趕緊又道,「當然,現在下結論說找不回手機還為時尚早,你要不捨棄不放棄,使勁兒找。等找到最後真找不回來了,我再賠你個新的。」

我無奈地說:「我去!你讓我到哪裡找去啊?」

委姐出謀劃策道:「不停地給你的手機打電話啊!」說著,她還異常慷慨地掏出自己的手機遞給我,道,「這幾天你就先用我的手機和電話卡吧。」

雖然一看她那手機,就知道是充話費送的,不值錢,但我心裡仍過意不去,我說:「我用你的手機和電話卡,那你用什麼?不耽誤你事兒嗎?」

委姐笑了笑,溫柔地說:「我是做線人的,經常換號碼,沒什麼耽誤不耽誤的,小貌,你儘管用吧。」

說實話,當時我可真心被感動了,但後來事實證明我還是太年輕太稚嫩了。因為當委曉君把自己的手機連同電話卡交給我使用的第二天,我才猛然發現我沒有委曉君的聯繫方式了。

她的手機在我這裡,她的住處我不知道,我聯繫不到委曉君了。

這是不是意味著,她把我心愛的魅族MX3弄丟之後,塞給我一部價值不到兩百元的手機,然後就開始銷聲匿跡不露臉了?

原本我就不開心,現在更不開心了。

拿走我手機的人不知身在何處,而弄丟我手機的人又失去了聯繫,為什麼吃虧的總是我?

我不甘心,冥思苦想後忽然想起委姐自稱是警方的線人,也許季警官會認識她,於是我去市北分局找季警官。

很顯然,他倆是狼狽為奸、一丘之貉,因為當我找到季警官說明來意時,那個居心不良的瘦子竟然惺惺作態地告訴我,涉及案件的所有信息都要保密、不能泄露,這是保護線人安全的基本準則。

這我就不高興了,我反問季警官:「那我的手機呢?找誰賠去?」

季警官說不過我,決定從思想覺悟上轉移話題:「王小貌同志,你救了我們警方的線人,做了一件功德無量的善事。我有個朋友叫劉欣,在報社當記者,我聯繫她讓她採訪你,把你捨己救人的事迹公佈於眾,號召全社會的公民向你學習。」

我悲傷地說:「我不要大家向我學習,我就要我的手機……對了,季警官,如果記者採訪我,我有錢拿嗎?」

季警官愣了一下,沒明白我的意思:「有錢拿?什麼錢?」

我啟發道:「信息費啊,報紙上不都標著一百一條或者五十一條嗎?」

「嗯,報社採訪主要是為了宣揚精神文明建設,會安排你上頭條的。」季警官見我似乎不是很感興趣,趕緊又道,「當然,宣揚你英雄事迹的同時,可以順便附上一則尋物啟事。你也知道在報紙上單獨刊登尋物廣告是要按版面收費的,而你這則尋物啟事和你的專題報道放在一起刊登,是分文不收的。」

說到這裡,他深情地看了我一眼,語重心長道:「王小貌同志,你想想,我們藉助報刊媒體強大的力量,在宣傳你匡扶正義的壯舉同時,也號召全社會公民幫女英雄找手機。你還擔心手機找不回來嗎?」

我心想也是,便應承下來。

第二天上午,我見到了報社記者劉欣,然後做了簡短的採訪。

說心裡話,關於談話內容我頭天晚上打了一宿的腹稿,主要分成三個歷程來講述,分別是:女英雄的偉大誕生、女英雄的光榮成長,以及女英雄的拔刀相助英姿颯爽。

我不僅僅是回憶過去,還打算展望未來。

結果到採訪時,我只開了個頭,從母親夢鳳孕女十月懷胎講起,但剛講到她懷孕第一個月第二天早上的時候,劉欣便趕緊叫停,說讓我直接跳到案發當晚簡單講講就行。

好吧,雖然這次採訪我說得不是很盡興,但值得欣慰的是,劉欣的這篇報道確實上了報紙頭條,而且報道的末尾也幫我打了尋物啟事。

我想,隨著報紙的發行,全社會應該都在幫我找手機吧。

於是,我懷著這種美好的憧憬,用委姐的手機試著撥打自己的號碼。

結果,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電話居然接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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