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提審褚健,問:「你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嗎?」答:「不知道。」曰:「如果不是坐在這裡,今天是你的中國工程院院士答辯日。」
這個場景發生在2014年的10月,浙江湖州市的一家看守所。當褚健夫人以極憔悴和細弱的聲音,對人講述這個細節時,旁聽者均凄切默然。
整整一年前的2013年10月19日,浙江大學副校長、科學家、企業家褚健突然被拘捕,一些媒體迅速做出報道,褚健被指控的罪名有四大宗:掌管浙江大學校辦企業8年時間裡貪污國有資產數億元、向國外轉移巨額資產、亂搞男女關係、在公司產權清晰化過程中侵吞國有資產。
褚健曾是浙江大學最年輕的正教授,評上職稱的時候才30歲。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一呼,天下人蠢蠢欲動,學術前途大好的褚健決定下海創辦一家高科技企業。當時的新華社專門發文討論:「少一個科學家,多一個企業家,划算嗎?」
褚健的專業是化工生產過程自動化及儀錶,在他看來,這是一門應用性的學科,如何將實驗室里的成果轉化為經濟活動中的生產力是他們這一代科學家的使命。因此,他走出實驗室,創辦了浙江大學工業自動化公司,它後來更名為中控科技。據媒體的報道,「公司剛剛成立時,國內自動化行業基本被國外公司壟斷,但中控的崛起打破了這一局面。2012年,中控集團擁有4000多員工,產值超過30億元,並制定了國內自動化行業的第一個國際標準」。 因中控的出現,將國際同類公司的產品價格降低到原來的三分之一,為國家節約起碼400億元設備引進資金。在二十年里,幾乎所有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到浙江考察高科技企業,中控科技都是必到的一站。
在這十多年裡,褚健也沒有放棄學術上的研究。從1997年到2013年,他獲得過8個國家級的科學技術進步獎,其中兩次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一次獲得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甚至在被捕前的2013年7月,褚健的名字還出現在173位候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名單中。在2005年,他被任命為浙江大學的副校長,分管人事、離退休、學校企業工作。他還是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4年8月24日,浙江省檢察院反貪局起訴褚健。在起訴意見書中,一年前媒體所報道的前三項指控均無涉及。其罪責聚焦於2003年的中控科技涉嫌掏空浙大海納資產一案。
浙大海納是1999年由浙江大學企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聯合浙江省科技風險投資公司以及褚健等人共同發起,以社會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當時的招股書,浙大海納上市時的核心資產主要有三塊,即浙江大學半導體廠、杭州浙大中控自動化公司、浙江大學快威科技產業總公司經營的業務。這三塊業務,經由資本運作,先後被剝離,並試圖再次包裝上市。在2003年,中控科技完成了一次決定性的增資轉讓,褚健及其妹妹以60%的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褚健因此一度被流傳為「浙大首富」。
檢察院的起訴書認為,在中控科技從浙大海納中被剝離出來的時候,完成了一次產權私有化的動作,而褚健家族成了實際的產權所有者,也因此,犯下了「侵吞國有資產」的罪名,其犯罪涉及金額高達7000多萬元,這足以致褚健於萬劫不復之地。
這是中國企業變革史上一段迄今仍然爭議重大的公案:從1998年到2004年,中國企業界發生過一場以「國退民進」為主題的產權清晰化運動,數以百萬計的國有、集體企業被出售給私人,其中,蘇南及浙北地區就有97%的國有、集體企業被私有化,從客觀上看,這無疑釋放了中國產業經濟的生產力,完成了產權私有化的「驚險一躍」,中國民營資本集團的格局是在這一時期被確定下來的。然而,在這一過程中,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從來沒有出台過產權量化改革的政策性條例,因此,每一家企業的產權清晰改革都手法曖昧而諱言莫深。從嚴格的現行法律意義上,幾乎所有的產權改革都可以被視為「國有資產流失」,每一個產權獲益者都有「侵吞」之嫌。正如已公布的信息可知,中控科技的產權清晰,正發生在2003年。
褚健事件,在國內教育界和科技界引起巨大的震動。這一案件中頗多可討論的地方,其中涉及體制內創業、科研經費使用、科研人員知識產權認定,以及科技型企業股權合法轉讓等多個命題。因此,褚健的遭遇有非常大的典型性,幾乎所有在高校內從事產學研工作的人都有極強烈的共鳴。
多年以來,我國在科技成果的產業化開發上一直給予了很大的扶持力度,然而,在制度層面上卻始終有著種種的漏洞。很多人問,中國有那麼多的高校,有那麼多的優秀科學家,可是為什麼出不了一個矽谷?其最大的區別恐怕正在於:矽谷形成了人才—高校—資本—公司的生態型環境,在這一生態鏈中所有的資源配置都是建立在成熟、公開的法治土壤之上。
而在中國,卻往往因制度建設的滯後而阻礙了創新及人才的湧現。
由此,似乎存在著一個「褚健困境」:在現行的高校科研體制下,若一個科學家欲將某一技術進行產業化開發且從中擁有個人產權,那麼,產業做得越大,他的犯罪概率就越高,且犯罪金額越大。
在褚健被拘期間,民間發生了一系列的援助性行動,僅在2014年就有——
4月,四位信息安全相關領域的工程院院士聯名給中央寫信,為褚健事件陳情;
4月到7月間,原全國政協領導及國務院參事室專家向高層多次反映情況;
8月下旬,褚健家屬和律師向檢察機關提交了一份「取保候審的申請」,800多位浙大教授及中控公司員工簽名願意為褚健做保,其中包括現任學院院長、退休的黨委副書記、副校長以及工程院院士等人;
9月,近十位法律界、經濟界學者在杭州就褚健事件涉及的一些共性問題進行專題研討會……
褚案延宕經年,開審時間一拖再拖。
2017年1月16日,在被關押三年零兩個多月之後,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於一審公開審理,法官宣判褚健犯有貪污及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褚健當庭表示不上訴。
兩天後,褚健出獄。十天後,是這一年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