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信

要做「鹽」而不要做「光」。

忘了是誰說過的一句話,鹽讓人體吸收後便除去了存在過的痕迹,而光則處處有影子——因為光忘不掉自己。

我很贊成。

現在想起來,這是我邂逅第一樁兇案的時候所悟出來的道理:殺人就要無影無形,做到像鹽被融化那樣悄無聲息。

在這樣一個泱泱大國,殺人而且成功地隱瞞起來很輕易,困難的是忘記自己曾經殺過人的回憶,那種感覺就像光忘不掉自己。

可這對我不成問題。因為我殺的都是些該死的人,就像你殺死那些你認為該死的人一樣。

不過,比起你,我的成績遠比你要輝煌多了——累計我作為清道夫清理垃圾以來,我已經殺了十一個人了。而下個月,很快會增加到十二個。

十二,是我開始殺人的年紀。在十二歲那年第一次殺人的時候,我就決定了,這一輩子,要殺十二個該死的人。

這些年來,我漸漸發現,這世上該死的人太多了,對自稱清道夫的我來說,十二是遠遠不夠的,真遺憾啊!

可我無法違背自己的初衷。

所以下個月,便是清道夫最後一次殺人了。那之後,我打算像冬眠的蛇一樣,潛伏著等待蛻皮後獲得新面目的時機。

為什麼要殺人?我還以為你感興趣的是我怎麼殺人。

畢竟,大家不都是同好嗎?你要真想知道,不如你親自來找這個答案如何?

我把下個月進行清掃工作的地點給你,你會感興趣的。因為你念念不忘的那個「制裁之手」也會來。

那傢伙把殺人做得很高調,每次殺人都會引起軒然大波。

而我則相反,喜歡不動聲色地殺人無無形,於是成了無名英雄。

雖然我跟他殺人的手段不同,但我們互敬為英雄、知己,惺惺相惜。

如果你願意到我的清潔場所,我也許會讓你大開眼界。

來吧,來吧!大家不都是同類嗎?

只要你能在客人當中認出我來,那你就可以跟我們成為很好的朋友。

好了,我們到時候見吧。

祝你車程順利。

(地址見後)

殺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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