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約翰·史密斯,這是我最初認識他時所知道的名字。他患有嚴重的大腦缺陷,但沒有任何記錄表明他曾是精神病院的病人。要是有記錄的話,倒是一件令人吃驚的事了。約翰·史密斯根本不存在。任何地方都沒有他的記錄,甚至沒有他出生的記錄。他是在一座橋下被人發現的,就是發現殺害卡爾文·傑弗里斯的兇手的那座橋,他住在無家可歸者駐地的一個用硬紙板做的骯髒小窩裡。警察來的時候,他正弓腰坐在那裡,用一把小刀的刀尖在挖泥土。

後來證實,那就是他用來殺害昆西·格里斯沃德的兇器。當警察拔出手槍要他投降時,他站了起來,抓緊刀子捂在胸口,嘴裡一個勁地重複著兩個字:「我的。」警察從他手中拿過刀子時,他沒有反抗,但是,一當刀子到了他拿不到的地方,他便大喊大叫起來。

警察把他帶到了警察局,當問他那刀子是不是他的時,他又把說過的話重說了一遍。當他們問他是不是用那把刀子殺死了昆西·格里斯沃德時,他還是嘟噥著那同一個詞。他們對他說,如果他承認了他的所作所為,他的處境會好一些的,但是,看上去他一點也不明白他們的意思。只有當他們問他那把刀子是從哪兒弄來的時候,他的眼睛裡才閃現出一絲明白的意思,他才做出了有點兒明白的反應。

「比利,」他說。就那麼兩個字。就那麼一個名字,沒有姓,沒有對那個不知名的人的模樣的描述,沒有任何他在什麼地方給他的或為什麼要給他的信息。

警察正是在一個匿名者打電話告訴他們的地方發現了嫌疑犯,並找到了兇器。他們沒有得到嫌疑犯的口供,但是他們很快就自己說服了自己,認為他們不需要口供,而且,不管怎麼說,嫌疑犯精神完全失常,無法給一個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腳的口供。有關殺害卡爾文·傑弗里斯的兇手的情況有一點不太明確,這在調查殺害昆西·格里斯沃德的兇手的情況時當然不可能忽視:他無家可歸,他是個瘋子。他沒有招供,因為他失去了記憶力。他什麼也不記得了,甚至連他自己的名字。顯然,他別的什麼都不記得了,只記得那個據說是給了他刀子的人的名字,但這是一種前後不一致的表現,只能進一步說明他大腦思維的失常。惟一對他的有罪深表懷疑的是斯圖爾特探長,他沒有對別人說。他只告訴了弗林,並要弗林轉告我。

第二天晚上,我坐在自己的車裡等待著。車子停在一幢磚頭平房對面的馬路旁,房子與坐落在河東頭的一個倉庫毗鄰。十點過幾分,房子的門開了。穿過黃黃的煙霧,弗林和斯圖爾特從擁擠不堪、煙霧繚繞的屋裡走了出來。他們抽著煙捲,鑽進弗林的汽車,示意我跟上,便開車離去。

我們停在幾個街區之外,走進一家小酒店。幾個老男人和一個老婦弓著背坐在吧台前。在酒店前部的落袋撞球桌旁,一個金髮碧眼的婦女正在往球杆尖上搽粉,而一位嘴上帶著得意洋洋的神情,頭髮油光黑亮的男子正在把球攏成三角形,準備下一輪遊戲。屋裡充滿了啤酒和尼古丁的濃烈氣昧。我們在後部的一個車廂座落座,要了咖啡。

「這地方太差了,」我對弗林說。

他與坐在他旁邊的斯圖爾特交換了一個眼色。

「我們開完會後總喜歡到這裡來。」他的腦袋在他那粗粗的脖子上左右來回晃動,就像是拳擊手在拳擊場上隨著動作來回晃動。

「為了不忘記我們從前那種充滿刺激的生活。」

「我喝醉了才不會到這兒來呢,」我答道。

「那要看你醉多久了,」他肯定地說,顯出一副很自信的神情。

「有一次,我發現自己穿著三點式在一個建築工地上,坐在泥里和別人說話。那是一個星期一的早上,我所記得的只有前一個星期五晚上的事情。你要是喝醉了你就會到這兒來。你會露宿在外面的台階上等著他們開門,對能夠離開自日的亮光回到黑暗中而感激涕零。」

正當我拿起杯子往嘴邊送的時候,一聲巨大的爆裂聲鑽進我的耳朵,聲音非常響,嚇得我趕緊低下頭,把杯子放到桌子上。

「什麼!」

「婊子!」前面傳來粗厲的叫喊聲。

弗林搖搖頭,轉了轉眼珠子。他看看斯圖爾特。

「上次不是我去的嗎?」

斯圖爾特聳聳肩膀。

「你靠得近一些。」

「他媽的,」弗林一邊嘟噥著,一邊從車廂座頂頭的座位上站起來。

我轉身靠在座位上,看著他悄悄地走到落袋撞球桌旁。那個男子一隻手掐住那女人的喉嚨,把她頂在牆上,對著她大聲罵著髒話,另一隻手威脅地揮舞著撞球棍。

「放開她。把棍子放下。」弗林用不耐煩的口氣命令道。

那男子的手依然掐著那女人的喉嚨。他轉過身來,嘴唇向後一撇,凶神似的咧嘴一笑,大聲吼道,「你要管閑事,夥計?」

「我要揍扁你,就管這點閑事。」

那男子一把將那女人推到一邊,使出吃奶的力氣,雙手揮舞著撞球棍打過來。弗林已經向前邁出了半步,一手在半空中抓住了棍子。他手腕飛快地向下一擰,將那人拿著撞球棍的手扭到了背後,球棍掉落在地,然後,他用手抓住那人的肩膀和褲襠。他急挪兩步,使盡全身力氣將那人頭朝前扔到門上。

那人一下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我以為弗林把他摔死了。接著,他動了一下,又過了一會兒,他跪了下來。

「你想幹什麼——殺了他?」那女人喊叫著,把弗林推到一邊,一條腿跪下來,用胳膊挽起她男朋友的肩膀。就在一會兒工夫之前,他還打算掐斷她的喉嚨呢。

弗林整了整衣服,走回桌旁。

「那扇門以前不是一撞就會開的嗎?」他在斯圖爾特旁邊坐下,問道。

「你為愛爾蘭貴族增了光,」我說。

「還拯救了苦難中的姑娘。」

他一收下巴,抬起眼睛。

「我看她不像什麼姑娘。我不該去干預的。」

斯圖爾特大笑起來。

「不,你做得很對。要不是你去阻止,他會殺了她的。」

「不管怎麼說,他們在吵什麼?」我問。

弗林兩手捧著杯子,呷了一口咖啡。

「我不知道。也許是他在擊球時,她把他的啤酒喝光了。」他臉上露出一副怪相。

「那確實夠嚴重的,讓一個酒鬼沒酒喝。」

我的腿又開始痛了。我彎下身子,用手掌根揉了揉。尖利的刺痛感消失了,代之以麻木的陣痛。不一會兒,疼痛感消失得無影無蹤。我心中不由得疑惑起來,這疼痛到底有幾分是真的,有幾分是我的思想問題,是我腦子的臆造。我開始意識到,我已經幾乎無法控制這種臆造。

「跟我講講那個叫約翰·史密斯的人的情況,」我說,望著斯圖爾特。

「你不相信是他殺了格里斯沃德?」

「我敢肯定不是他殺的。」他停頓了一下,接著說道,「那只是一種感覺。我沒有任何證據。」

「就像你對惠特克的感覺一樣?」

「不完全一樣。我知道惠特克殺死了傑弗里斯。我就是弄不明白他為什麼要殺傑弗里斯。我現在還是不明白。惠特克是個瘋子,而且,請記住,他以前也殺過人。毫無疑問,他會殺人。我覺得約翰·史密斯——不管他的真名叫什麼——不會傷害任何人。」

他思考了一下。

「也許,如果他被逼急了,或他受到了驚嚇——也許,那種時候他會殺人。但是,我想他不可能躺在那兒等著某人,然後用刀刺他。」他說著,搖搖頭。

雖然他看上去非常自信,但他的表情清楚地表明,還有一些其他情況,一些他不太有把握的情況。

「那不是我的案子,」他說。

「但是,自從殺害傑弗里斯的兇手自殺後——如果那確實是他的所為,」

他說,再一次暗示,那也許根本就不是自殺,「我不斷地在想,是什麼使他要自殺。當我聽說他們抓獲了第二樁謀殺案的嫌疑犯,而且所有細節似乎都相同時——如匿名電話,嫌疑犯又是一個無家可歸者,住在同一座橋下,兇器是一把刀子,而且刀子還在他手裡,我就想弄清楚這兩樁謀殺案之間,或者說這兩個兇手之間是否有什麼其他關聯。那就是他們將他帶回警察局後,我旁聽他們審問的原因。」

斯圖爾特兩個大拇指慢慢地搓著。他雙眉緊鎖,前額上皺起深深的皺紋,好像有什麼事情給他留下了極壞的印象。

「他們把他帶進審訊室,讓他坐在一把椅子上。外面一直在下雨。他渾身濕透了,鞋子和褲腳管上沾滿了泥。他渾身髒兮兮的。不知什麼時候洗的澡了。天知道他上次是什麼時候換的衣服。他穿著一件橄欖色的舊上衣,到處撕得破破爛爛的,裡面是一件毛衣,上面蛀蟲咬的洞比毛還多。他的頭髮長及肩膀,鬍子稀稀拉拉的。」

他身子抖了一下,臉上掠過一絲厭惡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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