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夜課·1994年

理查德·奧爾迪斯用一個問題開始了他的第二次課。

「你們有誰找出了那個穿深色大衣的人?」

今晚電視機被放在一架海綠色的推車上,推車上貼著標籤:賈斯珀英文系公物。黑板上還殘留著前一個班上課後用手掌沒擦乾淨的方程式。屋外氣溫降到了破紀錄的低點,嚴寒直逼室內。屏幕上殺人犯慢慢眨了眨眼,等人回答他的問題。看到沒人說出答案,他便把雙手手掌往上一翻,似乎是說,我在等著呢。

「我一直在忙著做我的研究。」終於教室後面的一名學生髮言了。丹尼爾·海登是個蒼白的、瘦弱得像害了病的男孩,他那沙茶色的頭髮垂耷下來蓋住了眼睛。他說話時永遠不像是在看著對方。他不像許多其他學生那樣的聰明。不同於九名同學中的一些人在校園裡成群結隊的活動方式,海登總是獨來獨往。他並沒把自己看得特別;他也不曾試圖以自己淵博的文學知識在其他同學面前逞強爭先。事實上,在他穿著件Pavement樂隊的T恤和一條磨舊的藍色牛仔褲出現在夜課班之前,很少有人知到海登也是英語專業的學生。他外衣的前口袋裡總是放著本卷著的平裝小說。

「你做的是哪種研究呢,海登先生?」奧爾迪斯問道。

「關於你的研究。關於你做過的事。」

教授並不躲閃。「你不該做這樣的研究。」

海登咧嘴笑了。「你不想知道我都了解了什麼嗎?」

奧爾迪斯伸出雙手,手掌一攤:給點面子吧。

「有一本真正的犯罪小說,是關於你的案子的。書名叫《瘋教授》。你看過嗎,奧爾迪斯博士?」

「沒有。」

「我昨晚看了。全都看完了。我沒法停下來。我一定得弄清楚你究竟做了什麼,然後我才能再來上課。那本書的作者——他相信你是罪惡的。他相信你也許是個天才,但你的腦子出了問題,這使你變了。他們很多人都這麼說。」

「他們?」

「就是你的敵人。那些認為你不該來教這門課的人。」

「那你相信什麼呢,海登先生?」

「我相信……」那男生支吾不言。他的目光垂了下來,落在他桌上還未翻開的筆記本上。「我相信你是個壞人,」他繼續說道,聲音低得幾近耳語,「你做過的事情駭人聽聞。你傷天害命,所有的信息都在那兒。教授殺手。天才殺人犯。他們稱你為書人。」

奧爾迪斯肯定地點點頭。接著他說:「好吧,我本不想和你們談這個話題,但既然有人已經在背後調查我,那我們就必須講清楚了。我就這麼說吧:我把兩名女生送進了墳墓,我有罪。每天晚上我都在這裡回想我還是杜孟大學的一名年輕教授時的遭遇。現在我能告訴你們的只有一點,那就是頭腦是帶鎖的屋子,良知是鑰匙。而我們中的一些人早就不知把銷匙扔到何處了。」

「你愧疚嗎?」

海登又發難道。就在那一刻學生們第一次看清了教授的能力。他對那男孩的惱火轉換成了另一種東西,一種像是憤怒的東西,炙熱而惡劣,就在他的眼角。但下一秒卻又消失了。

「愧疚這個詞只是嘴上說得輕巧,海登先生。」

「但你謀殺了兩個人!你殺了兩名無辜的女性,還把那些書擺在她們的——」

「沒有人知道發生在杜孟的整件事情的經過,」奧爾迪斯說道,「永遠不會有人知道。如果我說我愧疚」——這個詞令他面前的麥克風發出一陣呲聲——「就好像回過頭去再經歷一遍我的罪行,而我是不打算這麼做的。不在此時此地。」

有那麼一會兒,海登似乎已經說完了他要說的話。但過了一會兒他又抬起目光盯著電視機說道:「只死了兩個人,是嗎?」

奧爾迪斯平靜地眨了眨眼,似乎早就預料到了這個問題。

「他們是已知的受害者,」海登繼續道,「那兩個研究生——你沒再殺過其他的人了,對嗎?」

教授在自己面前重重地一擺手,用一種像玻璃般尖銳的聲音說道:「我不會接受一個學生審問。」

聽了這句話那男孩心軟了。他點點頭,但更像是對他自己,然後把他的那本《線圈》放到筆記本上面。接著他站起身,開始朝著電視機屏幕走去。他在屏幕前停下,對奧爾迪斯說了幾句話,教室里沒人聽見他說了什麼,因為他背對著大家,說完他便走出了門。

大家一陣沉默。

等海登走遠了,教授說道,「那麼現在就是八個人了。」他的聲音很平靜。

有些不自然的笑聲。有人緊張地咳了咳。有幾個人開始議論,只是為了聽見自己說話的聲音。幾秒鐘後,奧爾迪斯讓課堂安靜下來,他把一根長長的蒼白的手指放到嘴邊說道:「噓,同學們。」於是教室又重歸沉靜。

他整了整面前快要散架的監獄桌上的授課筆記,然後說:「好,現在告訴我誰找出了那個穿深色大衣的人的名字?誰解開了謎題?」

大家都默不作聲。過了一會兒,在教室中間,一名女生緩緩地舉起了手。

亞歷克絲糾結著該不該說些什麼。奧爾迪斯剛不是才親口告訴他們他是有罪的嗎?他剛才不是在那兒,當著全班的面,在九名學生以及其他正監視著這該死的電視聽著他的話的人見證下,對兩起謀殺供認不諱嗎?她想起了那本自己萬分小心地藏在菲爾布里克樓自己的書桌抽屜里的書,想起了書里那些奇怪的令人坐立不安的留言。理查德·奧爾迪斯是無辜的。千萬別告訴任何人你看過這段話。或者她應該保持沉默,裝作自己什麼都沒發現一樣。

不行。

什麼都不說的話可能就會讓一個無辜的人死在監獄裡。或者他現在承認有罪只是權宜之計。只是奧爾迪斯洗冤大計的一部分。她知道假如那本書和書里隱藏的留言是真實的,那麼奧爾迪斯就只能指望她了。要靠她去追蹤那些線索……

下到兔子洞里去。

她舉起了手。

「啊,希普利女士,」奧爾迪斯說道,他的眼裡或聲音里都不帶半點猶像,「告訴其他同學你找到了什麼。」

他知道嗎?她吃不準。他有可能知道我把那本書借出來了嗎?如果他知道,那又怎麼會這麼平靜呢?

「那個穿深色大衣的人,」亞歷克絲開始說道,同時試圖拿捏好自己的聲音,她覺得舌頭變得不聽使喚了,變得又大又厚,「他的名字就是……」

「說下去。」

「這個人的名字就是查爾斯·盧瑟福。」

教授笑了。儘管自己不願意,亞歷克絲還是感到一絲驕傲。

「百科全書推銷員?」她身後有人問道。梅莉莎·李在賈斯珀是出了名的,一來是因為她極端聰明,二來是因為她引發了過去兩個學期一直在文學專業流傳的一起性醜聞。她全身上下都是黑的,穿著一件很厚的外衣,頭髮是明暗交錯的樣式,這令她看起來帶著些模稜兩可的色情味道。她面部慘白,賈斯珀的學生們稱其為哥特風格。她的眼線描成了黑色,耳朵上銀色的耳釘閃閃發亮,深紫色的嘴唇上總是掛著一副譏笑。今晚她T恤上印的字是「殺死一名詩人」。

「但盧瑟福只是個無名小卒,一個無足輕重的人。他在《沉默是金》問世前一年就死了,但他們仍把他的照片印在那些書背面,因為沒人能確定他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他怎麼會……」

李瞪著亞歷克絲,而亞歷克絲卻只是笑著。

「這就是問題所在,李女士。」奧爾迪斯說道,「正因他是如此的不足掛齒,盧瑟福成了法洛斯研究者們關注的焦點。首先他於1974年死於腦栓塞。一年後,第二本法洛斯小說出版。而他那整潔的、古板的、中西部地區人的面貌也有問題。起初,當人們開始搜尋法洛斯時,許多人相信盧瑟福的照片只不過又是個障眼法。只會導致更多的錯誤指向。但當學者開始搜索盧瑟福時,他們發現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他是名作家。」

奧爾迪斯抬眼望去,看到了發言的人。「沒錯,」他說,「很好。」

發言的男生是橄欖球隊員雅各布·凱勒。他正好坐在亞歷克絲右邊,她斜瞅了一眼,視線碰到了他的眼睛。他對她點點頭。真可愛,亞歷克絲想,帶著一種調侃的味道。她曾在校園裡見過他和幾個隊友在一起,也在一家名叫「麗貝卡酒吧」的酒吧里見過他幾次,他在那兒坐在一張後面的桌上,手指按著索引卡,畫著防守陣型圖。這會兒,凱勒靠了過來,悄悄對她說道:「我和你,希普利,我們現在都是他的寵兒了。惟一的問題是他們會在哪兒找到咱們的屍體。」亞歷克絲強忍著沒笑出聲,而當她抬起頭時她發現奧爾迪斯已經聽到了。他正望著他們,而她的心快跳到了嗓子眼——但教授只是笑著。

「查爾斯·盧瑟福確實是在寫一本書,」奧爾迪斯終於繼續說道,「他死後他們在他的公文包里找到了幾頁書稿。但那是本奇怪的書,一點都不像會讓保羅·法洛斯出名的那路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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