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封建和革命 二 軍事法庭

在那時候所有的軍事法庭差不多都是獨斷獨行的。仲馬在立憲會議里曾經起草過軍事立法草案,後來泰洛在五百人議院里曾經加以修訂,但是最後的軍事法典是在帝國時代才制定的。附帶說一句,也是從帝國時代起,法律才規定軍事法庭的投票表決時,必須讓低級官階的軍法官有優先權。在大革命時期,這種法律還不存在。

在一七九三年,一個軍事法庭的庭長几乎就可以代表整個法庭;他選擇人員,排列官階等級,規定表決的方式;他既是主人,又是法官。

西穆爾登指定堡壘底層的大廳作為法庭,退障就是築在這裡,現在駐紮著警衛部隊。他堅持要把一切縮短,從監獄到法庭,從法庭到斷頭台的距離愈短愈好。

依照他的命令,法庭在正午開庭,庭內設備如下:三張草墊椅子,一張松木桌子,點著兩支蠟燭,桌子前面放著一張圓凳。

椅子是給法官坐的,圓凳是給被告坐的。在桌子的兩端各擺著一張圓凳,一張是給檢察官坐的,檢察官是部隊里的軍需官,另一張是給書記官坐的,書記官是一個伍長。

桌子上有一支紅封蠟,有共和國的銅印,有兩隻墨水瓶,有白紙的卷宗,有兩張印刷的公告,一張登載著通緝令,另一張登載著國民公會的命令,兩張都攤開著。

當中的一張椅子背靠著一簇三色國旗;在這種作風簡陋樸素的時代,屋子的裝飾很快就能完成,用不著多少時間就可以把一間警衛室改變成一所法庭。

當中的椅子是準備給庭長坐的,它面向著土牢的門。

旁聽的人就是部隊里的兵士。

兩個憲兵守衛著被告席。

西穆爾登坐在中間的椅子上,右邊是蓋桑大尉,第一審判官,左邊是拉杜曹長,第二審判官。

他的頭上戴著有三色花翎的帽子,身邊掛著他的軍刀,腰帶上插著他的兩支手槍。他的臉上的鮮紅疤痕使他的神氣更加顯得怕人。

拉杜最後終於讓人家把他的傷口包紮起來。一條手帕環繞著他的頭縛著,上面一大塊血跡慢慢地擴展開來。

正午到了,還沒有開庭,一個信差站在法庭的桌子旁邊,屋子裡可以聽見他的馬在外面的踏地聲。西穆爾登在寫著什麼。他寫的是:

公安委員會各位委員公民鑒:

朗特納克已被俘。定明日處決。

他寫了日期,簽了字,把信折好,封好,交給信差,信差立刻走了。

做完了這件事,西穆爾登抬高了嗓音說:

「把土牢打開。」

兩個憲兵拉開門閂,打開牢門,走了進去。

西穆爾登抬起頭,把雙臂交叉在胸前,眼睛盯著牢門,叫道:

「把犯人提出來。」

在拱形的門框下面,一個人在那兩個憲兵中間出現了。

這個人是郭文。

西穆爾登震動了一下。

「郭文!」他叫起來。

然後他接著說:

「我要的是犯人。」

「我就是。」郭文說。

「你?」

「我。」

「朗特納克呢?」

「他自由了。」

「自由了!」

「是的。」

「逃了?」

「逃了。」

西穆爾登顫抖著結結巴巴地說:

「的確,這是他的堡壘,他熟悉所有的出口,土牢也許有一條通道,我應該想到這一點,他可能有辦法逃走,他這樣做可以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

「有人幫助了他。」郭文說。

「幫助他逃走嗎?」

「幫助他逃走。」

「誰幫助了他?」

「我。」

「你!」

「我。」

「你在做夢!」

「我走進了土牢,單獨和犯人在一起,我脫下我的斗篷,披在他的身上,把風帽拉下來遮住他的臉,他代替我走了出去,我代替他留在牢里。現在我在這兒。」

「你沒有做這種事!」

「我做了。」

「不可能!」

「這是事實。」

「把朗特納克給我帶來!」

「他已經不在這兒。兵士們看見他穿著司令官的斗篷,以為他是我,放他過去了。那時還是夜裡。」

「你瘋了。」

「我說的是事實。」

沉默了一陣。西穆爾登結結巴巴地說:

「那麼你應該被處……」

「死刑。」郭文說。

西穆爾登臉色蒼白得像一具死屍。他動也不動,好像一個受了雷擊的人。他彷彿已經停止了呼吸。一大滴汗珠在他的額上出現。

他堅定了自己的嗓音,說:

「憲兵,叫被告坐下。」

郭文自己坐在圓凳上。

西穆爾登繼續說:

「憲兵,把軍刀拔出來。」

這是被告可能被處極刑時的一種慣例。

憲兵們拔出了軍刀。

西穆爾登已經恢複了平常的音調。

「被告,」他說,「你站起來。」

他已經不以親昵的口氣來稱呼郭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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