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三個小孩 二 道爾

教堂的產權登錄簿上說:道爾是在布列塔尼的一個西班牙式的法國城市,其實道爾不是一個城市,只是一條街,一條古老的峨特式大街,左右兩邊排列著有柱子的房屋,排列得很不整齊,到處有突出街面的房屋,彷彿是這條街的海岬和海角,不過這條街仍然很寬闊。城裡的其餘部分只不過是些小巷,這些小巷以這條大街為直徑,交織成一個網,條條小巷都通到這條大街,彷彿許多小溪注入大河。這座城沒有城門和城牆,四面敞開著,前面又受制於居高臨下的道爾山,因此這座城是經不住圍攻的,可是這條街卻能抵抗圍攻。那些在五十年前還能看到的突出街面的房屋,加上街道兩旁有柱子的兩條走廊,形成一個非常堅固的陣地,可以抵抗最兇猛的進攻。每一座房子實際上就是一座堡壘,並且還要攻陷一座才能奪取另一座。年代久遠的市場坐落在這條街的中部。

十字-勃朗沙的店主人說的話是對的,正當他說話的時候,整個道爾陷入了大混戰。一場夜戰突然在城裡爆發,一邊是早上開到的白軍,另一邊是黃昏時候突然來襲的藍軍。兩邊的軍力並不相等,白軍有六千人,藍軍只有一千五百人,可是雙方的頑強卻相等。最值得注意的是,倒是那一千五百人來攻打這六千人。

一邊是一群烏合之眾,另一邊卻是一支軍隊。一邊是六千個農民,皮衣上掛著耶穌聖心,圓帽子上扎著白帶,臂章上有基督教徒徽號,腰帶上掛著念珠,他們的武器中叉子比軍刀和沒有刺刀的火槍更多,他們用繩子拉曳大炮,配備很壞,訓練不足,武器不全,可是非常激昂。另一邊是一千五百名兵士,戴著有三色徽章的三角形帽子,穿著有長裾和大反襟的衣服,有交叉的肩帶,有銅柄的軍刀,有插著長刺刀的槍,他們受過訓練,隊伍齊整,他們既柔順又兇猛,像懂得發號施令的人那樣懂得服從,他們也是志願軍,可是他們是為祖國而戰的志願軍,不過他們穿的是破破爛爛的衣服,腳上也沒有鞋子。站在保王軍一邊的是些遊俠的農民,站在革命一邊的是些赤著腳的英雄。這兩支軍隊各有一個領袖作為它們的靈魂,保王軍的領袖是一個老頭子,共和軍的領袖是一個年輕人。一個是朗特納克,另一個是郭文。

大革命中除了產生一些年輕的巨人像丹東、聖茹斯特和羅伯斯比爾之外,還產生一些像荷士和馬索 一類的完美的青年。郭文就是其中之一。

郭文的年齡是三十歲,他有大力士的外貌、預言家的嚴肅的目光、孩子般的歡笑。他不吸煙,不喝酒,不咒罵。在戰爭中他還帶著化妝用品,他很留心他的指甲、他的牙齒和他的栗色的美髮;在行軍休息時,他拿起他的滿布彈眼的上尉制服,抖掉上面的一層白色灰塵。他常常不顧死活地沖入槍林彈雨中,可是他從來沒有受過傷。他的非常溫和的聲音在發號施令時能夠很適當地變得粗暴有力。他能夠以身作則地在地上過夜,在北風中,在下雨或者落雪的天氣中裹著斗篷,把他的可愛的腦袋枕在石頭上過夜。他是一個英雄,也是一個天真的人。手裡握著軍刀可以改變他的面目。他有女性的柔弱風度,可是在戰爭中他卻變得非常可怕。

此外他還是一個思想家和哲學家、一個年輕的聖人;看見他的人把他比作亞西比德 ,聽過他的談吐的人把他比作蘇格拉底。

在法國大革命這種可以創造英雄的偉大時勢中,這個年輕人立刻就成了一名軍事領袖。

由他親手組成的師團,像羅馬的軍團一樣,是很完備的一支小軍隊,裡面有步兵和騎兵,有偵察兵、開道兵、工兵、架橋兵;羅馬軍團有弩炮,他的軍隊有大炮。一共有三門裝架得很好的大炮,使師團的力量增強而又易於運用。

朗特納克也是一個軍事領袖,但比郭文更厲害。他更深思熟慮而且更大膽。真正的年老英雄往往比年輕的英雄更冷酷,因為他們離開生命的黎明已經很遠;也更大膽,因為他們離死亡很近。他們會失去什麼?簡直沒有什麼。因此朗特納克的作戰是大膽的,同時也是巧妙的。不過總的說來,在這個老頭和年輕人的頑強的搏鬥中,幾乎總是郭文佔上風。這多半是由於運氣的關係,沒有別的什麼原因。一切幸運,連戰爭這種可怕的幸運,都是屬於年輕人的。勝利本身有點像個女性。

朗特納克對郭文極感憤怒;首先因為郭文打敗他,其次因為郭文是他的親屬。「他為什麼要去參加雅各賓黨?這個郭文!這個小壞蛋!」郭文也是他的繼承人,因為侯爵沒有子女,侄孫就差不多等於是他的孫兒!「啊!」這位半祖父說,「如果我逮住他,我一定要把他當作一條狗似的殺掉!」

此外,共和政府把朗特納克侯爵引為心腹之患也的確不是沒有理由的。他一登陸就使人震動。他的名字像火藥的導火線一樣燃遍了整個旺代叛變地區,朗特納克馬上成為一個核心。在這種性質的叛變中,每個人互相忌妒,各人有各人的森林或者山谷,突然來了一個更高級的統帥,就能把分散而且地位相等的領袖們集合起來。幾乎所有森林裡的領袖都投了朗特納克,而且不論遠近的人都服從他。

只有一個人脫離了他,那人就是最初投他的加娃。為什麼?因為加娃曾經是別人的心腹。加娃知悉舊式內戰的一切秘密,而且採用了舊式內戰的一切策略,朗特納克的到來卻是要把這一切廢棄而且要用別的東西來代替。誰也不願意接收一個別人的心腹;拉·盧亞利的鞋子朗特納克穿起來不合適。因此加娃離開了他去投了朋桑。

作為軍事家,朗特納克是屬於腓特烈二世一派的;他想把正規戰和游擊戰結合起來。他既不想有像天主教保王軍那樣龐大的一隊烏合之眾,這群烏合之眾只有被殲滅的命運,也不想有分散在叢林和小樹林里的游擊隊伍,這種隊伍能夠使敵人疲於奔命,可是不能夠殲滅敵人。游擊戰爭不會有結果,或者得到很壞的結果;往往開始時是攻打共和政府,結果卻是搶劫一輛公共馬車。朗特納克對布列塔尼戰事的看法,既不像拉羅什雅克蘭一樣全部要在平原作戰,也不像讓·舒昂一樣全部要在森林作戰;既不要旺代的戰法,也不要舒昂的游擊戰。他要的是真正的戰爭;他要利用農民,可是還要靠正規軍來支持農民。為戰略的緣故他需要這些游擊隊,為戰術的緣故他需要正規軍。他發覺這些農民軍能夠迅速集合,迅速分散,是用來進攻、埋伏和襲擊的最好的工具;可是他覺得這種軍隊流動性太大,在他的手裡好像水一樣。他想在這種浮動而混亂的戰爭中創立一個堅實的據點;他想用正規軍來配合森林裡的蠻軍,讓正規軍成為支配農民軍的軸心。這是深思遠慮而且可怕的辦法,這個辦法如果成功,旺代就會成為牢不可破的了。

可是到哪兒去找正規軍呢?到哪兒去找兵士呢?到哪兒去找許多聯隊呢?到哪兒去找一支現成的軍隊呢?到英國去找。這樣朗特納克就一心一意地要引英國人登陸。黨派的自尊心也埋沒了;白色的徽章遮住他的眼睛,使他看不見紅色的制度。朗特納克只有一個念頭:在沿海奪取一個據點,把這個據點獻給庇特。因此,看見道爾沒有守兵他就撲了過來,他得到道爾就可以得到道爾山,得到道爾山就可以得到海岸。

這個地點的確是選擇得很好。道爾山上架起大炮來一邊可以掃蕩弗雷斯諾瓦,另一邊可以掃蕩聖勃雷賴德,又可以使康加勒的巡洋艦隊不敢迫近,因而從拉-舒-庫哀農到聖米落瓦-德-翁德之間的全部海岸都可以登陸。

為著實現這個決定性的計畫,朗特納克帶來了六千多人和他所有的大炮,這六千多人是他手下的農民軍的精銳,他的大炮包括十門可以放射十六磅重炮彈的長炮,一門可以放射八磅重炮彈的小炮和一門可以放射四磅重的炮彈的野炮。他想在道爾山上建立起一座堅強的炮台,他根據的原則是:十門炮發出一千顆炮彈比五門炮發出一千五百顆炮彈效力要大得多。

成功似乎是十拿九穩的。他有六千人。在阿弗朗什方面他只要防範郭文的一千五百人,在狄南方面只要防範萊謝勒。萊謝勒固然有二萬五千人,可是他離道爾有二十里路。朗特納克因此很放心,萊謝勒方面,遙遠的距離抵消了人數的優勢,郭文方面,人數少抵消了距離近。再,萊謝勒是一個笨伯,後來他竟讓他的二萬五千人在十字戰原野上被人殲滅,然後用自殺來贖他的罪。

因此朗特納克是十分安全的。他的進兵道爾既突然又殘暴。朗特納克侯爵一向享有殘暴的名聲,大家都知道他是毫無憐憫心的。沒有人敢抵抗他。受驚的百姓都躲在屋子裡堅守不出。六千名旺代農民軍以鄉下人特有的紛亂秩序進佔了城市,簡直像在趕集,沒有軍需官,沒有指定的住所,胡亂地紮營,在露天燒飯,分散到各個教堂里去,放下槍,拿起了念珠。朗特納克匆匆忙忙地帶著幾個炮隊軍官去勘察道爾山,把隊伍交給古治-勒-布里昂率領,這個人是他的陣地軍曹。

這位古治·勒·布里昂在歷史上曾經留下一點小名聲。他有兩個諢名,一個叫做「殺藍魔王」,因為他經常屠殺愛國志士,另一個叫做「伊曼紐斯」,因為他有些形容不出的令人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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