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春天的痕迹 第一章 黎明前的世界

「科里?孩子,天亮了,該起床啦。」

聽到他的聲音,我只好乖乖從幽暗的夢境中鑽出來,睜開眼睛看著他。他已經穿好衣服了。那件深棕色的制服,胸前的口袋上用白線綉著他的名字,湯姆。我聞到培根和煎蛋的香味,聽到廚房收音機傳來輕柔的音樂聲,鍋盆杯盤摩擦碰撞一陣嘩啦嘩啦。媽媽已經開始忙了。一進了廚房,她就如魚得水。「天亮了,該起床啦。」爸爸又喊了一聲,然後打開我床邊的檯燈。我眯起眼睛,殘留在腦海中的那些夢中的景象開始慢慢消散。

太陽還沒出來。當時是3月中旬,冷颼颼的風掃過窗外的樹梢。我伸手貼在窗玻璃上,彷彿感覺得到那風的冷冽。爸爸已經到樓下去喝他的咖啡了,所以媽媽知道我醒了。於是,她把收音機的音量調大,這樣才聽得清楚氣象預報說些什麼。算算時間,幾天前就已經進入春季了,不過那年的冬天似乎特別頑固,彷彿一隻白貓伸出尖牙利爪又抓又咬,死掐著南方不放。雖沒有下雪,不過,強勁的風從北極一路席捲而來,天氣依然冷颼颼的。話說回來,我們這裡本來就從沒下過雪。

「要穿厚毛衣哦!」媽媽喊了一聲,「聽到了嗎?」

「聽到了!」我應了她一聲,然後從衣櫃里拿出我的綠色厚毛衣。暖氣機呼呼作響,檯燈散發著黃色的光,照亮了整個房間。地上有一條紅色的印第安小地毯,那鮮紅的色澤簡直就像阿帕切族傳奇酋長壯烈犧牲的鮮血。那張書桌有七個神秘的抽屜。椅子軟墊的材質是深藍色的天鵝絨,色澤看起來就像蝙蝠俠的披風。另外還有一隻魚缸,裡頭那幾條小魚幾乎是透明的,幾乎看得見心臟在跳動。還有剛剛提到的那個衣櫃,上面貼滿了利華牌模型飛機的圖案。另外,那張床的床罩是傑佛遜·戴維斯的親戚親手縫製的。戴維斯是南北戰爭時期南方聯盟的總統。另外就是那個壁櫥,還有書架。噢,對了,那些書架。那裡就是我的藏寶窟,上面擺的都是我辛辛苦苦搜集的心肝寶貝:好幾百本漫畫——有《超人正義聯盟》《閃電俠》《綠燈俠》《蝙蝠俠》《閃靈俠》《黑鷹中隊》《洛克中士》《潛水俠》,還有《驚奇四超人》。另外,架上還有幾十期的雜誌,像是《少年世界》《怪物世界》《驚奇電影》《大眾科技》。另外,有一整面牆的架上全是《國家地理雜誌》,看起來像一面黃色的牆。而且,哪幾本上有非洲地區的圖片,我都了如指掌(說起來會臉紅,因為非洲女人都不穿衣服的)。

四面牆上全是書架,彷彿連綿好幾公里長,除了漫畫和雜誌,還有別的東西。比如那隻玻璃瓶,裡頭裝滿了閃閃發亮的彈珠。另外還有一個幹掉的蟬殼,彷彿正等著夏天要再度引吭高歌。至於那個悠悠球,甩的時候還會出聲,可惜線斷了,等著爸爸幫我修。比如那本西裝布料樣品的小冊子。那是我們鎮上斯塔格西服店的帕洛先生送我的,裡面的布料我都是拿來貼在模型飛機里當地毯。至於飛機里的座椅,都是我用厚紙板剪成的。此外,架上還有一顆銀子彈,聽說是一個獵人委託獨行俠精心打造的,專門用來對付狼人。另外,還有一枚南北戰爭時期的紐扣,聽說是夏洛戰役期間從一名南軍士兵的制服上掉下來的。另外還有一把橡皮刺刀。每次洗澡的時候,我會在浴缸里玩那把刀,假裝和致命的鱷魚搏鬥。至於那幾枚加拿大硬幣,光滑無瑕像一輪月亮。擁有這一切,我已別無所求。世上還有誰比我更富足?

「早餐準備好啦!」媽媽在樓下大喊。我拉上毛衣的拉鏈。我這件綠毛衣,顏色看起來就像洛克中士那件破破爛爛的軍服一樣。而我的牛仔褲,膝蓋上有兩塊補丁,感覺就像兩枚英勇勳章,因為我就像洛克中士一樣到處歷險闖蕩,膝蓋一天到晚被鐵絲網鉤破,被地面磨破,次數已經多到數不清了。我身上的法蘭絨襯衫是大紅色的,紅得簡直可以拿到西班牙去鬥牛。襪子是白的,白得像鴿子翅膀上的羽毛,而鞋子是黑的,黑得像墨汁。不過,不管我打扮得再怎麼怪異,爸媽看了也不會有什麼感覺,因為媽媽是色盲,而爸爸對穿衣服根本沒概念,就算我穿的是蘇格蘭裙他也不會有意見。

說起來很有意思,有時候,當你看著那兩個把你帶到這世上來的人,你會在他們身上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子。於是你就會明白,在這世上,每個人都是自然法則妥協的產物。每個人都一樣,沒有例外。我骨架很小,一頭深棕色的鬈髮,像媽媽。而我的藍眼睛,還有窄窄的鼻樑,像爸爸。另外,我跟媽媽一樣,手指都很長。我常常跟媽媽抱怨說我手指太細,可是媽媽卻說那是「藝術家的手」。另外,我眉毛又粗又濃,下巴有個小凹陷,這又是像爸爸。我曾經許過願,希望哪天晚上睡著之後,隔天早上醒來,發現自己忽然變成了《西馬農地帶》里的斯圖爾特·惠特曼,或是《夏延》里的克林特·沃克。只可惜,做再多的夢也改變不了事實,我還是一樣骨瘦如柴,愣頭愣腦,個子不高,其貌不揚。我的長相平庸到什麼程度呢?打個比方,假如我站在牆邊,閉上眼睛,屏住呼吸,這時候,有人從我前面走過去,他很可能根本看不到我,因為我看起來和壁紙沒什麼兩樣。儘管如此,我還是常常沉浸在幻想中。有時候,晚上看電視,我會想像自己和電視里那些牛仔一起追印第安人,想像自己和電視里那些偵探一起追歹徒。有時候,在我們家後面那片森林裡,我會想像自己和泰山一起呼叫獅子,想像自己一個人和成群的納粹士兵作戰。我有幾個好朋友,比如約翰尼·威爾遜、戴維·雷·卡倫,還有本·西爾斯,不過,也就這麼幾個了。我不是那種人見人愛的萬人迷。有時候,我一跟別人說話就會緊張,舌頭會打結,所以,我總是儘可能不說話。我那幾個朋友,個子都跟我差不多高,年紀也差不多大,還有,個性也差不多一樣軟弱。我們都盡量避免跟人打架,因為我們根本就不是打架的料。

我想,這大概就是寫作的起點和原動力。寫作,是因為你試著想要「改善」某種東西。你想改變你周遭的世界,扭轉局面,你想把世界改造成你理想中的模樣,當然,如果上帝沒有大發雷霆的話。在真實的世界裡,我的力量微不足道,然而,在我想像的世界裡,我有如希臘神話里那個掙脫了鎖鏈的赫拉克勒斯。

另外,有一部分遺傳是來自我爺爺傑伯,也就是我爸爸的爸爸。據我所知,有一點我跟他很像,那就是,我們都對世界充滿了好奇。他今年已經七十六歲了,但個性還是很強硬,硬得像牛肉乾一樣。他那張嘴很毒,生性刻薄,很難相處。他家農場四周是一大片森林,他一天到晚都在那裡晃來晃去,找東找西。他常常會帶一些東西回家,把奶奶莎拉嚇個半死,比如說,蛇皮,大黃蜂的蜂窩,有時候甚至還會把死掉的動物帶回家。他很喜歡用小刀將那些死掉的動物開膛破肚,看看裡面有什麼東西,然後把那些血淋淋的內臟拿出來擺在報紙上。有一次,他把一隻死掉的癩蛤蟆吊在樹上,然後叫我去陪他一起看,看成群的蒼蠅啃食那隻死癩蛤蟆。有一次,他把一隻粗麻布袋拿回家,裡頭全是葉子。他把葉子全部倒在客廳,拿著放大鏡一片一片仔細看,然後把每片葉子之間的差異都寫在筆記本上。這種筆記本他有好幾百本。另外,他會去撿地上的雪茄煙蒂,還有人家吐掉的那種干嚼煙渣,然後拿回家收在玻璃罐里。另外,有時候他也會一個人坐在黑黢黢的房間里,愣愣地看著月亮,一看就是好幾個鐘頭。

也許,他根本就是個瘋子。如果一個人已經長大了,卻還擁有那種神秘的力量,也許大家就會說他根本就是個瘋子。不過,我爺爺會拿著星期天的報紙念上面的漫畫給我聽。有一次他告訴我,他出生的那個小村子有一間鬼屋,發生過很多恐怖的事。或許爺爺個性尖酸刻薄,有點傻氣,也有點小氣,不過,他在我心中點燃了一把神奇之火。藉由那神奇的光,我看到了奇風鎮外那個無比遼闊、無邊無際的神秘世界。

那一天,時間是早上,天還沒亮,我和爸媽在位於希爾托普路的家裡吃早餐。那一年,是1964年。當時,天氣已經開始變化了,但我卻渾然無覺。當時,我腦子裡唯一的念頭,就只是想再多喝一杯橙汁,等一下我就要跟爸爸一起去送牛奶,然後,他會送我去學校。吃完了早餐,洗好了盤子,我走到冷颼颼的門外去跟叛徒說聲早安,喂它吃狗糧罐頭,接著又走回屋裡。媽媽在爸爸和我的額頭上親了一下,跟我們說再見。我穿上那件羊毛襯裡的外套,背上書包,然後我們就走出大門,坐上那輛老爺敞篷小貨車。剛剛我到後院去喂叛徒的時候,已經打開了狗欄的門。結果,我們車子一開上路,叛徒忽然從狗欄里衝出來,跟在車子後面跑了好長一段路,後來,跟到希爾托普路和肖森路的轉角,它忽然停住了,因為它已經侵入了霸狗的地盤。霸狗是拉姆齊家養的杜賓狗。叛徒不甘示弱地狂吠了幾聲,然後才不卑不亢地跑回家去。

前面就是奇風鎮了。一個寧靜的小鎮。鎮上的人都還在睡夢中,一彎明月懸在天際。

有幾戶人家的燈已經亮了,不過不多。還不到五點。酋長河的河面上倒映著那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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