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魂勞夢斷

四月十五日這天夜裡,羅之江做了一個夢。

在夢中,他殺了一個人,跟著死去多年的老父現身於夢中,大罵他一聲逆子後,就一把扼住了他的脖子。在睡夢中喘不過氣來之時,他醒了。

隔著窗,看外面,天幕如一張黑布,黑沉沉的,大而無邊,飄飄忽忽。

點亮床頭的燈,一看時間,凌晨兩點,距天亮還早呢!

繼續睡吧!

一閉上眼,羅之江又入夢了。先前的夢告了一個段落,新的登了場,但並不比最初的更好,令他更覺恐怖。這次,他夢到外甥小正捂著臉在痛哭,他上前問外甥為何哭泣,小正猛地抬起頭,一雙眼血紅血紅的,大聲嚷道:你為什麼要殺我?!

羅之江著實給嚇了一跳。

從睡夢中回到現實,羅之江發現,不僅是一跳還有一跌——他從床上翻到了地上。堅實的水門汀地板,讓他感受到的不僅是冰冷,還有隱隱的疼痛。屁股疼,後腦勺也疼,還不是一般的疼,疼得他不敢揉,一揉便齜牙咧嘴。

第二次醒來,儘管天色尚暗,但羅之江是無論如何都睡不著了,他怕再次被噩夢纏繞。

他更想找人釋夢。

當他拿起電話,卻又放下了——

打通一個電話固然很容易,可這麼做實在是冒失!要知道,深更半夜,打出一通電話去擾人清夢,電話通了的第一句話,他該給對方說什麼呢?

難道說請你幫我釋夢,不被罵是神經病才怪!

佛家講因果報應,羅之江向來都抱著嗤之以鼻的態度。態度直接影響個人作為,殺個把人對羅之江來說比殺只雞還容易,且不會心存絲毫內疚。

若在清明之前,羅之江肯定持同樣的態度,但清明之後,他動搖了:因果報應終有時,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到了必報!

清明那天,他帶著老婆孩子去給死去多年的父親上墳,碰上兩年多不見的二姐。甫一見面,二姐便哭罵出聲,說他是親舅殺外甥要遭天打五雷轟的報應。對二姐這突如其來的詛咒他感到莫名其妙,隨即便認定二姐是中年喪子得了失心瘋,抬手欲學那「胡屠夫打范進」。然,自幼父母雙亡,是二姐含辛茹苦撫育他成人,往昔之事歷歷在目。關鍵時刻理智佔了上風,改出手動粗為好言好語,勸轉了二姐的「失心瘋」。遂打鐵趁熱,細細詢問一番,方知外甥之死,雖與他無直接關係,卻有間接關係。三月中旬,多名七十六號小特務,闖入霞飛路1141弄10號江蘇省農民銀行職工宿舍,開槍殺死了11人,死者之中有一人便是他的外甥。而他正是這起血案的主謀之一!

一時間,他如五雷轟頂,追悔莫及。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羅之江怎不噩夢連篇。

覺,羅之江斷然無法再酣然應對,於黑暗之中枯坐迎來了天明。直到天明亮時才像一個老人一樣起了床,摸摸索索的動作輕得幾乎沒有一點聲音,像一個影子。起床後,他連衛生間都沒去一下,徑自往樓下走去。下樓去做什麼?他也不知道,只是無神地往下走,到了樓下又莫名地去開門。門有兩扇,一扇是往裡開的是木門,另一扇是鐵門,朝外開的。

門一開,穿著睡衣、拖鞋的羅之江不顧保鏢的攔阻,出了家門,來到了憶定盤路中央。天色,依舊延續著清明那日里的陰暗,灰撲撲的一片,更是加重了他的抑鬱,疾步而行漸漸地緩了下來,到最後靜止不動了。突然,他仰頭望天空,雙手猛張,凄厲地慘叫……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誦詩畢,夏正帆突然來了興緻,撲到書案前,鋪開一張淡黃色的川紙,提起大毫,將所背誦的那首詩一揮而就,末了,少不得落款題跋,蓋了他的印鑒——鑒仌室主人。

輕輕吹乾川紙上的墨跡,夏正帆將剛題下的字,交到羅之江手中。轉身,便一搖一晃地走到了窗前,向外張望連綿不絕的細雨。清明時節的春雨,雖斷人魂,但窗外綠意盎然的生機,不正好可將那愁雲慘緒沖淡么?

反覆地看了幾遍手中的題字,羅之江不覺間痴了,喃喃自語道,「莫非這世間真有鬼魂?」一大早,他就找到了夏正帆,請其為自己釋夢。不意,夏正帆演了半天啞劇,卻給了他這麼一方紙,煞是令他費解!

「佛曰:世事無相,相由心生,可見之物,實為非物,可感之事,實為非事。物事皆空,實為心瘴,俗人之心,處處皆獄,唯有化世,堪為無我。我即為世,世即為我。」夏正帆扭頭見羅之江怔然無語,不由暗自嘆了口氣,解釋說,「夢,即相,由你心所生,非你所見。」

羅之江一臉戚容,用近乎哀求的語氣說,「別提那個夢字,成嗎?」為這個字,他是心如刀割,痛徹心扉。

「好,換個說法吧。非你所見,這裡的東西,就不存在。」夏正帆敲了敲頭,惋嘆,「大錯已鑄成,如今你再懊悔萬分,也於事無補。往後,凡事還是向前看吧!若再有幻象,你不妨默念幾聲《往生咒》,心自然就靜下來了。」言畢,夏正帆回到書案前奮筆疾書。這次,他用了便箋,寫了一溜藥名。提筆之際,他示意羅之江走到書案前,將方子推到羅之江手邊,言,「這是我家祖傳的安神方子,你照方抓藥便是,連續煎服三副葯,完了,定能見好!」

羅之江抱拳於胸,真誠地說,「謝謝!」

夏正帆擺了擺手,說,「謝,就不必了。恕我多嘴一句,心病終須心藥醫。」一語畢,他端起手邊的茶杯——

端茶送客。

羅之江會意,抄起墨跡未乾的藥方,拱手告辭了。

出了夏正帆家,羅之江去了滬西最負盛名的仁安堂,找到當日的坐堂大夫,便遞上夏正帆寫的方子,請其幫忙驗方。(防人之心不可無嘛!不然,遭了別人的暗算,豈不是冤枉哉!)

不過,他這個要求,大夫卻無法滿足。醫家有條不成文的規矩,不得隨便幫人看其他醫生開出的藥方,除非是極為特殊情況才能這麼做。所以,大夫並不接方子,而是讓羅之江將手放置小枕頭上,待他切過脈之後另開一張藥方,以供參考。

望聞問切四字,誠為醫之綱領。話是這麼說,但也要病家配合才是。羅之江屬不配合的那類病家:氣色可觀、生息可聞;然,脈不能切、癥狀隱諱。四之少了二,這病就難瞧了,藥方就更無從開了。

大夫問羅之江意欲何為,羅之江答只看藥方。大夫還從未見過這樣的病人,本著以這父母心的慈悲,就勉為其難一次了。

大夫帶上老花鏡,一看方子,口中連連稱奇,點了頭又搖了頭。

羅之江問:請問這是什麼方子?

大夫答曰:安神方子,用好了,可治病救人。然,其劍走偏鋒,一個不慎,良藥變毒藥也是可能的。

羅之江問:那,是好,還是不好?

大夫笑答:非常好!

羅之江甚奇:好在何處?恕我直言,你適才說,一個不慎,就是反結果,此話是何意?再來,你看方之時,又是點頭又是搖頭,不知又是何道理?

大夫依舊笑:引起你的誤會,實在是不好意思。藥量不對,良藥變毒藥,我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又,我點頭是贊藥方之奇,我搖頭是自嘆弗如,這樣的藥方,我確實開不出來,敢問開出此仙方的高人何在?老朽甚想與其人切磋一二!

羅之江狐疑:藥量多一分少一分有什麼關係,這葯堂里抓藥的夥計,有時候抓藥還用小秤,有時候,就全憑感覺了,我看病人煎服後不也沒什麼事嗎?

大夫摘下眼鏡,開懷大笑:先生此言謬也!我舉個例子,都說砒霜劇毒,不能服食,然砒霜能殺人,也能治人,譬如治療肺結核,砒霜只要用得適量,就是良藥。當然了,同樣的病,不同的病人用藥量也不同。

羅之江恍然大悟:原來如此!(心裡卻是將信將疑。)

打消羅之江的疑慮,大夫有的是辦法,一撂備查的藥方,擇出書有砒霜的那幾份,交由羅之江過一過眼,讓其來個眼見為實。

確實如此!

一看過幾張業已發黃的藥方,羅之江馬上就信服了,遂在仁安堂抓了葯。不過,不是按照夏正帆所吩咐,只抓三副葯,而是抓了十副葯,多出來的幾副葯,他得用來做試驗!

提著葯,羅之江就去了七十六號。

要做試驗,讓地牢之中的那些囚徒當小白鼠最合適不過了!

試驗結果,很快就出來了,七名被強行灌下藥汁的囚徒,除一人出現了異常反應,其他六人屁事都沒有。

試驗結果表明:藥方,可能有問題,也可能沒問題。

這樣的試驗結果,很自然而然地讓羅之江選擇了不服藥,他的命或許不算太金貴,可也是有價的——軍統開價用法幣一萬元(兩根金條)買他的人頭呢。開價的人如此看得起他,他就更得好好地活下去才是。

破除噩夢的困擾,並非只有華山一途,夏正帆不是說過么,還可以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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