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伍又擴大了。李逸群不禁有些飄飄然,而後欣欣然,走路的步伐,不覺間也輕了起來。
到底是在人前,不好表現得太過露骨。眨眼之間,李逸群恢複了常態,板著臉,出了高洋房,向平洋房走了過去。日本華中派遣軍憲兵隊駐滬分部就設在那裡,他要去找分部負責人山本正彥准尉,給新落水的幾十餘人「上戶口」。
說七十六號的人事權是掌在他手裡,那是虛的。有人事權,必有財政大權,他沒財政大權,七十六號的財政大權掌控在憲兵隊手上,那才是實的。
用多少人員編製,給多少錢,由日本人說了算。
否則,超編一人,都要他自貼腰包了,他自己都還沒撈夠,哪會捨得向外掏錢——只有在社會底層掙扎過的人,才知道每一個銅鈿有多來之不易。
想他幼年喪父,由寡母終日在田間辛勤勞作,才將他與妹妹撫育成人。人窮則思變,自識文斷字起,他就一直在為變成人上人而奮鬥。
北伐軍興,他正在上海大學讀書,連革命是個什麼玩意兒都還未弄懂,他就進行了第一次政治投機,自願加入了中共,並以積極分子的面貌參與了各種工人運動。大革命失敗後,受中共的派遣他前往蘇俄留學,專攻政治保衛,為期一年的留學生涯,不僅開闊了他的視野,還使他獲益匪淺。
歸國後,正趕上十年內戰,國共兩黨在戰場上拼得你死我活,隱蔽的鬥爭也進行得如火如荼,他之所學,很快就派上了用場。從1928年至1932年這四年里,國統區的白色恐怖,令他整天惶恐不安、提心弔膽。及至某一天,他被捕了,刑訊還未結束,他就做了第二次政治投機,從中共黨員轉變成了國民黨員。命是保住了,但人下人的境況,依舊未獲改變,這期間,他還攤上了一樁人命官司,老婆為了救他不僅散盡家財還搭上了色相。
第二次政治投機無疑是失敗的,他忍,他等,終於,他等到了機會。是日本人給了他機會,讓他人盡其才,出資出槍幫他成立了七十六號特工總部。現如今,七十六號經過他幾年苦心經營,不僅由小變大,由弱變強,還成為日偽與國共兩方進行地下鬥爭的中流砥柱。這不僅使他在日本人那裡博得了讚賞,還撈足了政治資本,終於如願以償地成為了一個人上人!
瞧瞧今日,出門有人前呼後擁,左右有人鳴鑼開道,這些過去可望不可即的事,如今皆成為了現實!
政治上是成功了,但錢財上,他還不夠成功,至少不如管著財政大權的周明海成功。看人家,愣是把一錢不值的中儲券,變成了下金蛋的母雞!
人比人氣死人哩!
都是錢鬧的!
與山本見了面,寒暄幾句,李逸群就雙手捧上了名冊,只待山本過目之後,作出相應的批示,他收編新人就算名正言順了。
哪知,山本卻一把推開名冊,只是笑而不語。
山本一笑,李逸群頭皮就發麻,照過往的經驗,山本這是在假笑,每每如此,定無好事!
俄頃,山本收起了笑容,咄咄逼人地問,「聽說,你今天放了個人?」
哦,為了陸明楚的事,李逸群按下內心的不安,老老實實回答說,「是!」
山本質問,「你為何放了他?」
李逸群內心當即犯了嘀咕,別不是出了什麼岔子?
再細細一想,區區一個陸明楚,能出什麼問題。陸明楚之事,權且當做一個笑話,說出來活躍一下氣氛,也不是不可以的。著即,李逸群向山本如是這般地一通解釋。
笑話聽了,山本捧場地露齒一笑,這次是真笑了,手對李逸群一伸。
拿來!
李逸群趕緊再次將名冊遞上——請過目!
辦完新丁的編製,李逸群沒在平洋房多待,直接回了高洋房。
李逸群剛把手中的名冊放下,夏正帆便闖進了辦公室,見面不問聲好,拍著桌案就跟李逸群要人。
李逸群:要誰?
夏正帆:陸明楚。
李逸群:放了!你要人,再去把他抓回來就是。
「啥?」夏正帆立刻急了眼,口不擇言道,「你腦子有糨糊啊?白痴!」
被下屬指著鼻子這樣罵,自七十六號成立以來,李逸群還沒碰上過,顏面上如何掛得住,頓時勃然大怒,威脅道,「你有膽就把那兩個字再說一遍!?」
王八蛋才不敢說,夏正帆馬上就重述了一遍,「白痴!」
李逸群突然間發作,伸出掌就要去摑夏正帆的嘴,被夏正帆靈活地躲開了。一擊不成,李逸群開了罵,夏正帆毫不示弱,著即反罵了過去。就這樣,兩人自唇槍舌戰開始,叫罵聲震天,唾沫漫天飛舞,到最後都掏出了槍,用鐵傢伙助起了興。好在都還有一丁點理智,沒把槍栓拉開。不過,這般你指我鼻子,我戳你眼睛——擦槍走火是遲早的事。
有人一看勢頭不妙,趕快腳底抹油,跑向平洋房的憲兵隊,找山本去了。山本了解前因後果之後,即刻就動了身,前來當撲火隊了。
山本一到,李逸群立馬就消了火,主動先收起了槍。倒是夏正帆不知來的哪門子邪火,依舊不依不饒地扭著跟李逸群要人。山本出手就下了夏正帆的槍,把人扯到一邊。待夏正帆出氣勻了少許,山本方才問,「夏桑,那個陸明楚,很重要嗎?」
夏正帆等的就是山本這一問,答道,「很重要,那是個很關鍵的人。」
山本想起李逸群向他描述過的陸明楚,一時忍俊不禁。那樣的人物,夏正帆也當塊寶,這實在是滑稽!夏正帆一看山本的神情,就知道他不信,也不多言,從衣兜里掏出一紙公文,遞與山本。
證據說話!
山本接過,見是張通緝令,當即就撇了撇嘴,他覺得夏正帆太小題大做了——這年頭不太平,仇日、仇汪的抵抗人士實在太多了,光這樣的通緝令,經他之手,就不知道向外發了多少,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但容他細看之後,臉色頓時鐵青,扭頭將通緝令擲向李逸群,大罵出聲,「馬鹿者!(蠢貨!)」
輕飄飄的紙,在空中飛舞了片刻,最終落在了地下。
李逸群俯下身,拾起了地上的紙。一看,初時不以為意,待他將一整篇有一半漢字的日文通緝令連猜帶蒙看了一遍之後,頓時呆若木雞。
他闖下大禍了。
通緝令發出於1932年。
一·二八事件後不久,日本軍方在上海公共租界日租界內舉行天長節慶典,當天,即4月29日這天,出席的日方要人為:海軍大將白川義則、駐華公使重光葵、陸軍中將植田謙吉、陸軍大佐野村賢二……
日本軍方本是要借天長節耀武揚威一番,不意會場混入刺客,將一顆裝入暖水瓶中的炸彈,擲向了在主席台上就座的海軍大將白川義則,炸彈當場炸死了日本商會會長;海軍大將白川義則受重傷,送入醫院五天後不治身亡;日本駐華公使重光葵被炸斷了一條腿,僥倖活命;陸軍中將植田謙吉、陸軍大佐野村賢二等人則是重傷,在醫院待了很長時間,才出院。
後來,據日本特工機關多方調查,製造爆炸案的是高麗獨立黨人,有安恭根、尹奉吉、安昌浩等人,日本特工機關經多方追捕,抓獲了尹奉吉和安昌浩,押至日本東京處死。但安恭根和其他幾人,卻一直未被抓獲。據說,這些人在中日之間戰爭爆發之後,都加入了國民黨的情報機關,成了特工。
通緝令上,被通緝的人叫金勇志,亦是1932年那場爆炸案的一名重要的參與者與實施者。若夏正帆沒弄錯的話,被李逸群放走的人,就是化名為陸明楚的金勇志。
真是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啊!
李逸群察覺情勢於己不利,馬上作出了辯解:事隔久遠,通緝令上的照片模糊不清,恍眼看上去,像是那麼回事,實際是不是那麼回事,還有待考證。
錯了就錯了,還如此推三阻四!
山本心頭很是不舒服,立馬就較了真,打了個電話派人去了憲兵隊的直屬上級松機關那裡取相關的檔案來當面對質。
松機關負責人村上良峙中佐,在聽說這樁陳案有了線索之後,立刻親自抱著檔案,趕了過來。
幾個人碰頭之後,村上打開了檔案袋,從中取出金勇志的照片,首先交與夏正帆辨認。夏正帆只看了一眼,便一口咬定,照片上的那人就是那個叫陸明楚的軍統特工。山本看到陸明楚時,距離隔得有點遠,只將陸明楚的面容看了個大概,但這不妨礙他辨識,根據腦海中的印象,他一口認定,這是他看到過的陸明楚。輪到李逸群時,他堅持說:相貌相仿的人很多,是不是還兩說。
三方有兩方看法相近,唯有一方持不同看法,究竟孰是孰非,一時還真難下結論。
夏正帆提議,讓看過陸明楚的人辨識一下照片。提議一出,村上擊節嘆賞,立刻招來了看押過陸明楚的幾個小特務,令其上前辨識,只一搭眼,幾個小特務就點頭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