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月前
周五,我又早起了。我從不在周五賴床。沒有任何理由地,我總是會在六點時乍然醒過來。我計畫今天去芝加哥把槍寄給捕蟲王,但是吉娜要我為他跑腿——當一個女人在籌備婚禮的時候,男士們最好言聽計從。我也正是這麼做的。
擺脫了安琪的信造成的影響之後,我們又開始享受起自己的生活來,像從前一樣歡笑玩樂。有那麼一兩次,吉娜甚至提到要孩子的事。我對她說我倒是願意要幾個孩子,但是我很擔心她,她已經三十五歲,這個年紀第一次生育風險很大。我想要她做對她來說真正正確的事情。但在心底深處,我祈禱她至少願意要一個孩子。我們甚至討論了孩子叫什麼名字。離婚禮只有兩個星期了,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我得去芝加哥。」我說,「上個禮拜就應該把東西寄給捕蟲王了。」
「為什麼不從這裡寄出去呢,不就一了百了了。」
「不行。雖然我相信捕蟲王,但是小心駛得萬年船。從芝加哥寄意味著信可能是從任何地方寄出去的。我們會在機場的聯邦快遞寄出去,這樣每個人都有可能,甚至接連坐飛機的人都有可能。」
「我能和你一去么?」
「當然,我們可以花上一整天。」
「那這麼好的日子,我們怎麼度過剩下的時間呢?」她跳著舞穿過起居室,彷彿正在跳華爾茲。
「我們做個約定吧,你帶上些蝦子和義大利面,我帶上些新鮮麵包。如果你是個好姑娘,今晚讓我享受一把的話,我就去給你買些奶油甜餡煎餅卷。」
她解開了褲子上的一兩個扣子,挑逗地望著我:「我保證讓你享受到,但別說的好像是為我做的一樣。你只不是過為了去買夾心酥罷了。有時我覺得夾心酥才真的是你的最愛。」
「天哪,你這麼說我可真傷心。」
「因為我說的完全正確?」
我猶豫了很長時間沒說話,她用那美麗的裸足踢了我一下,而我正把那腳抓在手心吻著:「我想你應該排第一,但卷心酥要排第二。」
「今晚我會記著你說的話的,親愛的,尼克。」她說著,套上了鞋子,「我會在你之前回來的。你知道去哪裡找我。」
我大笑著出了門:「這下我可要速戰速決了。」
她朝我飛了一個吻:「再見。」
然而我並沒有像說得那般速度飛快地奔跑,而是慢慢走到了幾個街區外的麵包店。我貪婪地聞著麵包房傳來的香氣,彷彿被帶回了童年。生活中並沒有多少東西能夠如此美好。我買了一片麵包,兩份奶油甜餡卷煎餅,還有兩份卷心酥。我可以吃掉四份,但是我忍住了,我可不想最後落得和「巨鯨」帕斯丁那麼胖。他們裝好麵包,把其他東西放進盒子,最後把所有東西都放進一個漂亮的拎包里。
「下回見,里奇。」
我差點沒有反應過來——我很難記住我現在用的假名。
「好的,下次見。」我說完就朝門口走去。天氣那麼好,而我的人生也是如此美好。回去的路上,我一路吹著口哨哼著歌,想到羅莎媽媽常哼的小調,我的臉上掛上了笑容。
尼諾·托雷拉坐在街汽車的后座,距麵包房大約半條街的距離。他緊緊盯著對街,又再次確認了一次,然後傾身向前拍了拍湯米·德溫的肩膀;「嘿,湯米,你怎麼看?是他么?」
湯米拿起身后座位上的照片,然後看了眼路邊那個手上提著麵包房袋子的男人:「沒錯,就是他。」
尼諾在手機上按了一串號碼,等待著回應。
「怎樣?」
「中了。」
「在哪?」
「麵包店,和你猜的一樣。我們現在要去跟上他了。」
「別讓他發現。」
「不用擔心,他——」
「別在他眼皮底下耍花樣。一旦他有一點懷疑,你還沒反應過來,就被他幹掉十次了。相信我,你不會願意被他盯上的。他曾經對我說我他會怎麼對付敢背叛他的人。」
「好的。我們就跟著,什麼都不做。」
「好的,跟著吧。我要知道他住在那裡。我必須要找到那個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