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章 法則二——謀殺產生後果

賓夕法尼亞州赫爾希——二十個月前

我當晚決定要趕快處理好這事,不再像從前一樣等待觀望。鐵托也希望我儘快處理好。我早上檢查了一下,確保汽車旅館的房間已擦拭的一塵不染。儘管我早該洗澡了。但我沒有洗,洗澡會在下水道里留下毛髮。我把睡衣包起來扔在地板上。一旦它們被洗乾淨了,所有的證據都將不復存在。我不斷告訴自己我只是疑心過度,沒人會知道我來過這裡。

我拿起包,走到車前,把車開到樹林另一邊的商店後面。我把車停在員工的車中間,等所有人從我視線里消失之後,我從後備箱里拿出槍,朝樹林走去。槍剛好可以裝進一個小箱子里。我把它裝上之後,就可以從一百碼以外殺掉一個人。雖然不能跟狙擊手相提並論,但我的槍法特別准。

在樹林中走動的時候,我默記了其他的路線。沒過多久,我就坐在了一截樹樁上,等著午餐休息時間的到來。吉娜不該勒索鐵托。

蠢女人。

學校的鈴聲讓我打起了精神,也讓我想起以往的歡樂時光。門開了,一群孩子叫著鬧著湧出來,附近回蕩著他們的歡笑聲。我笑了。怎麼能不笑呢?沒有人——絕對沒有人——聽到一群孩子的笑聲而不微笑。

「別跑,孩子們。」

這句命令不像托馬斯修女的命令那樣強勢,但很中聽也很有力。我看著吉娜——黛比·斯末——她正在教導那些跑下樓梯的孩子們。

「我還沒過馬路,你們不許過,」她加快腳步,跑了起來。我又笑了,她下這句命令的時候更像一個修女了。

該死。我詛咒了一句閉上了眼睛。我搖搖頭,我不能有這樣的想法。工作就是工作,她畢竟勒索過黑幫,她是真夠蠢的,她死了也不冤。不能讓這種人教孩子。托馬斯修女也會告訴她不要去勒索黑幫。

我再次看過去的時候,孩子們都在公園裡玩拋接球遊戲。吉娜加入了他們,孩子們看起來很喜歡她。我舉起槍,將她拉入視線,對準她,然後決定再等一會。在孩子面前殺人毫無道理。我等了大約四十五分鐘,鈴響了,孩子們往教室走去。吉娜留在公園裡,將還在亂跑的孩子從馬路對面叫過來。

我再次瞄準她,將瞄準線對準她的腦袋。她快要走到馬路緣上了,用老師們慣用的半跑半跳的走路方式驅趕著孩子。走到馬路緣上時,她停住了,看著那三個她從馬路對面領過來的三個孩子。

「提米在哪兒?」

其中的一個孩子說,「他就快來了。」

「好,你們先進去,」她說,「我在這兒等他。」

一切太完美了,她就靜靜地站在那裡,沒有孩子在場。我最後一次將瞄準線對準她,準備扣動扳機。她的眼睛是深褐色的,很大,很吸引人。她的鼻樑長得又直又挺,上面有略微的隆起。作為一個女孩,她的鼻子稍微大了點,但我見過更大的。

正當我要扣動扳機的時候,她用右手食指纏繞起項鏈。我停住了,緊緊閉上眼睛,然後又睜開。我的眼睛適應一下光線,又專註起來。然後一種感覺襲上心頭,讓我糾結得幾乎要把肝腸吐出來。那是吉娜在纏繞著她那該死的項鏈,讓魅惑在下巴上來迴流動。她腳尖站立,伸長脖頸,尋找那個掉隊的孩子,彷彿在尋找迷途的浪子。

該死。她為什麼也愛用手繞東西。安琪就愛繞東西,她總是用手繞自己的頭髮。她伸出食指,用它纏住頸後的幾縷頭髮,然後就繞起來。吉娜繞項鏈的時候,我想到的只有安琪。

我慢慢地鬆開扳機,以更慢的速度拆開槍,將它裝了起來。走回車上的路似乎是無止境的。我曾經為了一個沒人在意的誓言搭進了自己的一生。現在我又有了新的生活……但倘若我不殺吉娜,我就會死。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