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婚姻永恆

布魯克林——現在

捕蟲王弗蘭基·多諾萬盯著自己公寓空蕩蕩的牆壁,嘴裡搖搖晃晃的叼著一支煙,不停地咔吱咔吱壓著指節。他閉上了眼睛,這樣盤旋而起的煙霧就不會刺疼他的眼睛。

婚姻永恆,他母親曾經這麼告訴他,他想她肯定是理解婚姻的含義的,畢竟她忍受了他父親那麼多年。當他還小的時候,他曾經問她為什麼願意忍受,她只是說:「婚姻永恆。」他至今仍記得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她的聲音顫抖著,彷彿「永恆」是對她所犯罪惡要承受的苦刑一般。

苦刑,才怪呢!才沒有神父會這麼仁慈。瑪麗·瑪格達萊妮也不過是個改過自新的罪人。捕蟲王啜完最後一點酒。要是他還有力氣的話,他倒是願意再給自己滿上一杯。

廚房裡,冰箱沉穩的發出嗡嗡的聲音,雖然客廳的電風扇連同街上的臭味也帶過來了,但它畢竟帶來了陣陣涼風。他打開冰箱看看妻子給他留下了些什麼:一張帶有亨弗萊·鮑嘉的卡薩布蘭卡電影海報,酒架上還留著一些基安蒂紅葡萄酒,外加冰箱——真是感謝上帝了!還有他坐著的這把椅子。

他媽的賤人!

雖然這麼罵著,弗蘭基也知道,自己也有錯。他們兩個半斤八兩,都有不好的地方。她十九歲就懷孕了,他向她求婚,保證會照顧好她和他們的孩子——多諾萬家的新成員。不是說這個世界上需要更多的多諾萬。但是……責任就是責任。他們結婚了,但不到十八個月,孩子就不幸去世了,留他們孤伶伶地相伴。有了孩子很早就結婚了,是孩子作為紐帶將他們聯繫在一起。一旦孩子沒了,剩下的就所剩無幾了。至少,在十九歲的時候,什麼都沒剩下。畢竟,一個義大利愛爾蘭混血的街頭混混,和一個出身不凡,祖先來自幾個世紀前的英格蘭的姑娘,還有什麼相似之處呢?沒有,什麼都沒有。假如她是愛爾蘭人,波蘭人,或者是猶太人,情況都會大不一樣。來自移民家庭的孩子們更能理解彼此。而那些原住民卻不能理解,更糟糕的是,他們的家庭並不接受他。

回憶給予他足夠的力量,支撐他站了起來,走進廚房,為自己又添了一杯酒。他走回客廳,用滿含痛苦的已經望著英格麗·褒曼,向海報里的她舉杯致敬。

「有人看著你呢,孩子。」說完他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他不喜歡現在的工作,事實上,有的時候他甚至憎惡自己的工作。一群蠢蛋每天假裝自己是上帝。放走了壞人他倒是無所謂,但那群自命不凡的傢伙實際上滿腦子都是稻草。一半的同事每天工作的時候,都彷彿自己是聖父聖母一般。托馬斯修女要看到他們這幅褻瀆神靈的德行,非痛打他們一頓不可。

每當他感到自己被這種情緒壓倒的時候,他就想要放棄。去他娘的警察,去他娘的這些狗屁規則。要是能夠和托尼,波林還有尼克,再回到混在街上的日子就好了。混蛋,那時候大家一起多麼開心!尼克回來那天大家開懷大笑,他不記得自己有多久沒有這般笑過。弗蘭基深深地吸了一口煙,回想起那些伴著激動和危險的激情歲月。他已經很久沒有完完整整的回憶過了,而這一切都是因為尼克而存在,是他將所有人緊緊粘合在一起。

該死的,我真想他。

弗蘭基晃蕩著回到廚房——在一間幾乎空了的房子里晃蕩是那麼簡單——他又給自己倒了一杯廉價的維諾葡萄酒。弗蘭基笑了。知識就是力量,而他知道當他開始提到這是什麼酒的時候,他一定是喝大了。他把軟木塞用力地塞了進去,卻發現太晚了,這瓶酒已經空了,於是他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沉沉地坐進椅子里,看著牆上的紀念牌——那是他早已遺忘的寶貝,片刻前他才回憶起來,於是他大聲地念道:「一等警官,馬里奧·弗蘭基·多諾萬。」

弗蘭基就和他的名字一樣,一團糟,而他一早就知道了。他一出生就毀了大半,義大利名字,愛爾蘭姓氏,橄欖色的皮膚,一雙和膚色不太相搭的眼睛。愛吃,卻不會下廚。而最糟糕的是,雖然披著警察的外衣,但在那之下,他仍然是個街頭混混,時刻想要掙脫束縛。這讓他無比困擾。

他不禁好奇尼克在監獄裡是怎麼熬過去的,出獄的時候,他又是什麼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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