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明頓——二十一年前
十一歲生日是我一生中最棒的生日。老爸休了假,邀請託尼和弗蘭基一起去看費城隊的球賽。不到中午,我們就抽完了一整包煙,可想而知,我們得忍耐著煙癮挨過那天。一個鐘頭後,我們和老爸擠進了汽車。那時正是炎熱的八月,雖然天氣燥熱,我們的球隊又輸了比賽,但我們還是玩得高興極了。不光去看了球賽,第二天晚上我們還在托尼家慶祝了我的生日,吃了晚餐。羅莎媽媽做了我最愛吃的肉丸和義大利面。其實也沒什麼花哨,只不過是世界上最美味的肉丸和家制義大利粉而已。就在我感覺自己飄飄欲仙時,羅莎又端出一盤夾心酥——貝殼形的糕點上塗滿了乳清乳酪。夾心酥把這次最好的晚餐變成了天上的美味,我撐得直胃疼。如此消磨掉八月真是再好不過了。
我不單單是尼克了,我是「鼠仔尼克」。道格斯給我取的綽號一直跟隨著我,這讓我很是沮喪。綽號向來如此,有的能叫人記住,有的則是過不了多久就被遺忘。弗蘭基更愛呆在托尼家,他發誓說沒法跟自己的父親共處一室。他從來沒說過經常被父親毒打的事,但一起去游泳時我們都清楚看到了他後背上的傷痕。大半個晚上我們都在托尼家地下室里打撞球。桌子不錯,但地下室的地面卻凹凸不平,地下室前後都是斜坡,中間卻是凹進去的。樓梯又總是擋著道,我們只得用短球杆,這讓我們看起來像是小矮人。
托尼以九個球的優勢把弗蘭基打得落花流水,贏走了他所有的香煙。就在他贏球時,我則逗著一隻椽撐上的蜘蛛玩兒。椽撐在一個破油罐的正上方。油罐容量250加侖,活像一個金屬巨獸。它安靜地蹲在角落裡,像工廠一樣,到處是灰塵,散發著惡臭。那幾個傢伙笑話我逗蜘蛛,但也知道這總比弄死它要好得多。它是我的玩伴。
到三月初時我們就能存下足夠的錢,把博金斯基老頭在掃帚街的車庫租下來。那裡有一列連排房屋,背後山巒綿延,底下則是一串獨立式的車庫。約莫有三十個車庫,全都用平坦的地板蓋住。我們和博金斯基做成買賣後,就收集了一些舊傢具,放在我們的「洞府」里。
幾周後,一個叫湯米·麥克德莫特的孩子加入了我們的隊伍。他就是我們常喊的「愛爾蘭黑鬼」。相比愛爾蘭人,他看起來更像是義大利人,但也就僅此而已。湯米覺得燉牛肉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如果真是這樣,那他可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因為麥克德莫特一家子每周有五天吃燉牛肉,其餘兩天則是家常便飯,但不管吃什麼,飯菜里總會有土豆。
麥克德莫特一家有九個孩子:六個男孩,三個女孩。有一半的孩子雖然還沒瘦到像電線杆子一樣,但也是皮包骨頭了。湯米的老爹是個消防員,或許是因為沒能當上警察吧。街坊鄰居有個流傳已久的笑話,而且還很在理——愛爾蘭人長大後要麼是牧師要麼是警察,義大利人長大後要麼是牧師要麼是黑幫。有些是例外,但也相差不大。
湯米加入我們純屬意外。我那時正從強尼店裡偷香煙,我往外逃跑,強尼在後面死命地追。經過湯米時,我瞪了他一眼,好像在說「量你不敢出賣我們。」
我穿過十條街才甩掉老強尼,或許是因為爬馬里蘭大道上陡峭山崗時,他累得喘不過氣了。那個老混蛋跑得真夠遠的。甩掉他後,我繞道跑回「洞府」,進門時小心翼翼,以防警察已聽到風聲。
弗蘭基開門讓我進去,嘴上叼著根煙,「尼基,你去哪了?」
「沒人來過?」
「那個麥克德莫特家的孩子看見我偷香煙了。強尼追了我半英里,估計不止。」我四下張望,向外偷瞄,「還以為那個孩子會把我們告發了。」
弗蘭基伸了個懶腰,「如果他沒出賣你,那他這人興許還不錯。」
「嗯,我們等著瞧吧。如果一周之內沒有警察找上門來,那我就信了那小子。」
一周過去了,然後又一周過去了。最終我承認那個麥克德莫特家的孩子沒有把我們出賣。一天放學後,我等著他。
「嘿,愛爾蘭佬,過來。」
湯米·麥克德莫特剛毅的藍眼睛望著我,那藍猶如大海。
「你覺得我會出賣你?」
「你比我更清楚。」
「去你的,義大利佬。我不是怕你,我只是不愛告發別人。」
我盯著他,上下打量,他都擺好乾一架的姿勢了。
「算了,我相信你的話」,我伸出手,「如果你願意,可以跟著我們混,但是我們有規矩。」
「如果那些規矩包括上我姐姐,那就滾一邊去。人人都想上她,她不會出賣自己的身子。」
我笑得上氣不接下氣,「好啦,你會融入我們的。來吧,我把你介紹給其他人。」
我們走到車庫,聊彼此的故事。我點燃一支煙,也遞給湯米一支,他朝我借了火,然後我們慢慢沿聖·伊麗莎白街而下,穿過掃帚街,最後繞回到車庫。我們走到時,煙已經抽光了。我邊走向前邊喊門,「嗨,弗蘭基,開門。」
門開了,我們迅速地鑽進去。
「這是湯米·麥克德莫特。湯米,這是弗蘭基·多諾萬。我們過些日子給他取個諢名。」
托尼在一個破沙發上歇著,朝我們彈了一個煙頭。
「哦對了,」我說道,「這個帶著噁心笑臉的傢伙叫托尼·智多星·薩努羅。雖然不願意承認,但是他的確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傢伙。」
弗蘭基給大伙兒發著煙,「要是你對愛爾蘭佬這個名字不滿意,我們就給你新取一個綽號。」
「這名字不錯,我就是愛爾蘭佬。」
我大笑起來,「我說過的,你們會喜歡這傢伙的」
弗蘭基一屁股坐在沙發上,打開最新一期的《花花公子》,是托尼的哥哥送的。我們垂涎欲滴地盯著看,討論哪個女孩的胸最大,屁股最翹,然後又抽了些煙。
「我得去吃晚飯了,」弗蘭基說道,「回頭見。」
「等會兒去幹嗎?」湯米問道。所有人都看向他。
「我們告訴你之前,你最好明白這點。一旦你加入,你就跟我們一夥了。以後要是敢出賣我們,你就死定了。沒有任何借口。」
「那我加入幹嗎?」
「煙,一大堆的煙。」
「算我一個。」
「八點鐘回到這兒來。」
八點零五分,緊張漸漸籠罩在我們的頭頂。
「他還沒來,」托尼說道,「告訴過你們不能信他。」
「你沒這麼說過,托尼,快閉上你的臭嘴。」
「可能太害怕了。」
「不是人人都害怕。」我說。
托尼啐了一口,「對啊尼克,不是人人都像你一樣變態。有些人確實會害怕。」
我拍拍他的後背,「別擔心,我會罩著你的,小兄弟。」
托尼捶打著我,這時弗蘭基衝進門來,上氣不接下氣,大汗淋漓,「他正往山崗上走。」
「一個人?」
「對,就他一個。」
愛爾蘭佬到了後,我把大家聚攏在一起,「好啦,聽著,在我們動手前,愛爾蘭佬得發個誓。」
「什麼誓?」
「我們定的規矩,」弗蘭基說。
湯米看著我們每個人,「痛快講吧。」
「友誼和榮耀,」我說,「就這些,兩條規矩。」
「誰想出來的這玩意?」
弗蘭基推了他一把,「托尼想的。」
我們站在這的人都不過十一歲,沒有什麼會比我們的友誼更重要。家庭不能,姑娘不能,甚至香煙也不能。那時,我們可以為彼此豁出性命。或者說,我是這樣想的。
「托尼會給你解釋的。」我說。
托尼用腳把煙頭在地板上捻滅,盯著湯米,「友誼意味著我們要相互照應。誰都不準出賣兄弟。」托尼等著愛爾蘭佬點點頭,「榮耀意味著誰都不準亂搞兄弟,也不能亂搞其他人。我們為兄弟出頭,也就是說誰都不能逃跑,除非我們一起跑。所以如果要跟人干架,被人打得屁滾尿流,要麼我們一起跑,要麼一個都不跑。」
「我沒問題,」愛爾蘭佬說,「那我們怎麼進行宣誓?割破手指還是怎麼著?」
「我們可不是愚蠢的愛爾蘭佬,」我說,「我們就發個誓,沒別的了。」
「以我們母親的眼睛起誓。」弗蘭基說道。
「這麼說你們不是愚蠢的愛爾蘭佬,只是愚蠢的義大利佬,」愛爾蘭佬的笑聲惹得我們都笑了。但隨後我們都用母親的眼睛發誓,每個人都很嚴肅。由於我母親已過世,所以我就用羅莎媽媽的眼睛起了誓。我們的誓言鄭重虔誠,堪比任何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