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三等秘書

美國公使館被布置成了公使的招待會場。大門打開,排成兩列的火炬照亮了通向公使館前門的道路。有六個男僕穿著同樣耀眼的鮮紅色外套,戴著老式的發套,當客人們從聚集在外面的雙頭輕便馬車和四輪馬車上下來時,朝著他們鞠躬致意。燈光在窗戶後面閃爍,前門的另一邊傳來鋼琴的演奏聲,還有火光映出的深橙色影子越過磚房,這一切真的容易讓人忘記這是一幢相當單調乏味的建築,忘記我們在倫敦而不是在紐約。甚至連美國的國旗也在高高飄揚著。

埃瑟爾尼·瓊斯和我一起到達,我倆都穿著燕尾服,打著白色領結。我注意到他把自己常用的手杖換成了一根帶象牙手柄的,我懷疑他是不是為每個場合都備著一根手杖。他看起來有點緊張,終於有一次對自己不自信——我必須提醒自己,他到這裡來承擔了多大的風險。因為一個英國的警方官員以虛假的借口進入一個外國使館,而且還正在進行一起罪案的調查,這會是他事業的終結。我看到他猶豫地注視著敞開的大門。我們的眼神交會。他點了一下頭,我們向前走去。

他已經把從布雷德斯頓公館得到的邀請函拿了回來。幸運的是,這份邀請函躲過了爆炸和火苗,儘管靠近看的話,它還是有一些略微燒焦的痕迹。「特命全權公使,羅伯特·T.林肯先生,很榮幸地邀請……」邀請函上的字是用完美的銅版體寫就,接下來是,「斯科特蘭·拉韋爾先生及貴客。」我們很幸運,那個我們只是短暫認識的女人,亨兒的名字沒寫在上面。我們決定,如果被問到,我會聲稱自己是斯科特,斯科奇,或者現在似乎是斯科特蘭先生。瓊斯將是那位無名的客人,而一旦被問到,就說出自己的本名。

可是事實上,我們倆沒被以任何方式查驗身份。一個男僕瞥了一眼邀請函,就揮手讓我們進入一個寬闊的門廳,那裡陳列著的書籍明顯是假的——這裡的主人都懶得擺出一些真書——還有兩個古典希臘女神像的塑料複製品,門廳的兩頭各擺一個。宴會在二樓進行,鋼琴聲就是從那裡傳出來的。鋪著厚地毯的樓梯通到樓上,但要走上樓梯,客人們必須從排成一列的四名男士和一名女士面前經過,他們刻意站在那個位置,以便能在那裡歡迎每一位客人。

我幾乎沒注意到第一個男人,因為他背對門站著。他有著灰色的頭髮,下垂的眼瞼,身上具有某種陰鬱和不願拋頭露面的神情,看起來完全不適合作為歡迎團隊的一員。而且他還是四人中最矮的——甚至連那個女士也高他一大截。

顯然那位女士就是公使的妻子。她鼻子高挺,膚色灰白,頭髮緊緊地打成卷,雖然說不上漂亮,但無可置疑是嫻淑端莊的。她朝所有向她走來的人致意,好像她就是使大家到這裡來的唯一原因。她穿著樸素,鼓起的羊腳袖棕色斜紋羊毛衫,脖子上圍了一條絲巾。當我握著她的手鞠躬時,我聞到了薰衣草香水味。

「斯科特蘭·拉韋爾。」我小聲說。

「非常歡迎,拉韋爾先生。」就算是女王本人說這話也不會更缺乏熱情。

站在她身邊的丈夫則要可親得多。這是個大個子、寬肩膀的男人,深黑色的頭髮在腦袋上從前往後向兩個方向分開。他臉上的笑容被眼睛裡的嚴肅抵消了,而他的每個動作似乎規矩到近乎刻板。他的臉頰甚至嘴巴,都幾乎被他的大絡腮鬍子和八字須所淹沒,此兩者一路延伸到他的耳朵,我幾乎可以描寫其為不均勻,甚至是蓬亂。我看到他站在前排和人們打著招呼,我想他和妻子或多或少成功地隱瞞著什麼,而沒多久之前,他們才經歷了某種傷痛,它依然在這房間里,縈繞著他們。

我發覺自己站在他的面前,再一次重複我假冒的名字。現在我已經習慣它了。他用力抓住我的手。「我是羅伯特·林肯。」他說。

「林肯先生……」這個名字肯定是我耳熟能詳的。

「非常榮幸地歡迎你們來到我在倫敦的家,拉韋爾先生。能允許我向您介紹我的參贊,懷特先生嗎?」這個人排在歡迎行列的第三位,也留著鬍子,比公使年輕十來歲。那位紳士鞠了一躬,「我希望你們今晚既過得愉快又有所收穫。」

我等著埃瑟爾尼·瓊斯介紹完自己,然後我們倆一同走上樓梯。

「林肯?」他問。

「亞伯拉罕·林肯的兒子。」我回答。我怎麼會忘記,這位美國最著名家庭之一的後裔被派到詹姆士國王的宮廷來了呢?他父親被暗殺的那晚,福特劇院有一個座位其實就是給他預訂的。許多人將對他的同情轉化成了熱情支持,而且據說下次大選時林肯自己也許將參選總統。

「這次冒名頂替會毀了我。」瓊斯半是認真地咕噥。

「我們進來了,」我回答,「而且,到目前為止,毫無困難。」

「我心裡真無法相信,一個犯罪組織能把自己託庇在一個國際使節的官邸里。這樣的念頭簡直無法想像。」

「他們邀請了斯科奇,」我提醒他,「讓我們來看看能否找到那個胖男孩,還有馬車裡的那個人。」

我們經過一個拱廊,來到一間有整棟建築那麼長的房間里,如果從地板一直延伸到天花板的落地窗不是被窗帘遮擋得嚴嚴實實,也許能看到後面花園的景色。大約上百人已經聚集在一起,一個年輕人在鋼琴邊彈奏著切分音節奏的曲調,我想埃瑟爾尼·瓊斯對它不會熟悉,但是我聽出來它源自新奧爾良的街頭。一張長桌上擺放著玻璃酒杯,還有一碗碗看起來像是水果潘趣酒的東西;招待們已經拿著一盤一盤的食物轉悠開了——有生蚝配黃瓜和小紅蘿蔔、油炸魚丸,還有酥皮餡餅等等。讓我覺得好笑的是,許多菜品還帶有配料廣告的標籤。其中有「E.C.哈澤德的番茄醬」「巴爾的摩的醋」「科爾伯恩的費城芥末醬」。稍後,其中一張桌子還會擺上「蔡斯和桑伯恩的頂級咖啡」。這本來就是一次商業宴會,所以也許公使館的人員認為這些標識牌也是這次宴會的一部分。

我們沒有太多的事可以做。招待會在這房間里舉行,而且也沒人來質疑我們躡手躡腳地在公使館裡搜查克拉倫斯·德弗羅。如果他在這裡,我們也許會有機會撞見他——或者至少能碰上認識他的什麼人。如果他不在這裡,我們就是浪費了自己的時間。

我們喝了點冰鎮薄荷酒(標籤上寫著「產自肯塔基『四玫瑰』的波旁威士忌」),就混入其他客人們中去。很快就來了幾百人,他們所有的人都穿著最好的晚裝,我注意到他們之中就有門口的那個小個子。他正在憤怒地打發托著一盤咖喱香腸走近他的招待。「我不吃肉!」他的尖銳嗓音說出來的話似乎既沒禮貌,又與這次活動不相稱。最後,公使、他的妻子和參贊終於從門廳走了上來,表示這個團隊的人全到了。從那一刻起,無論羅伯特·林肯身處何處,總有一小伙人聚集在他周圍,這就是他對房間里所有人的掌控,我和瓊斯再不能逃脫被拉進一個這樣的圈子。

「該怎麼對待獵殺海豹的這個行業呢?」有人問他。問話者的絡腮鬍子和珠子般亮晶晶的眼睛,讓我不禁想,他本人身上就有些像海豹的東西。「我們會在白令海開戰嗎?」

「我覺得不會,先生。」林肯用平靜的語調回答,「我相當有信心,我們能談出一個解決方案。」

「可那些是美國的海豹啊!」

「我不信海豹會把自己想成是美國的、加拿大的,或者任何其他國家的,尤其當它們最終成為某些人的手提袋時。」公使眼光閃爍了一會兒。然後他轉過身,突然之間我們倆就面對面了。「又是什麼風把你吹到倫敦來的呢,拉韋爾先生?」他問。

這讓我印象至深,他居然記得我的名字——或者說,至少是我告訴他的那個名字——所以我結巴了,瓊斯不得不替我回答:「我們一起做生意,先生。我們是公司發起人。」

「你是?」

「我的名字是瓊斯。」

「很高興在此見到你。」他朝站在他身邊的稍年輕者點了點頭,「我的朋友懷特先生認為,我們應該著眼於中南美洲,將他們作為我們自然的貿易夥伴。可我相信歐洲才是我們的未來。如果我和我的屬下可以為你的企業提供任何幫助……」

他正準備走開,我脫口而出:「你確實可以在一件事情上幫助我們,先生。」

他停下腳步,「怎麼幫呢?」

「我們想要被引薦給克拉倫斯·德弗羅。」

我故意大聲說出這句話。房間驟然沉寂,這是真的,抑或是我的想像?

公使困惑地看著我,「克拉倫斯·德弗羅?我不能說我知道這個名字。他是誰?」

「他是一個紐約來的生意人。」

「做什麼樣的生意?」

可是在我回答之前,那位參贊插了進來。「如果這位先生在使館註冊過他的地址,我確信會有一位秘書將能夠為你提供幫助,」他說,「你任何時候來訪都可以。」他溫和而又不著痕迹地領著公使離開了。

我和瓊斯被晾在了一邊。

「瓊斯先生!平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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