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萊辛巴赫瀑布

誰真的相信在萊辛巴赫瀑布發生的事?目前已有許多消息見報,可是在我看來,它們都遺漏了一些大家真正渴望了解的東西——也就是說,真相。以《日內瓦日報》和路透社為例,我從頭到尾讀了它們的報道,讀起來可真不輕鬆,因為它們都如絕大多數歐洲的報刊文章一樣寫得枯燥乏味,就好像新聞報道不過是勉為其難,而不是它們想讓你知道一些事情。而它們到底告訴了我什麼呢?不就是夏洛克·福爾摩斯遭遇了他的頭號勁敵詹姆斯·莫里亞蒂教授,他的存在直到現在才為大眾所知,然後兩個人同歸於盡嘛。唉,這兩家權威媒體竭力要在文章中造成的全部轟動,還很可能只是一起交通事故。甚至連它們的大字標題都那麼平淡無味。

可是真正讓我傷腦筋的是約翰·華生醫生的敘述。他在《斯特蘭德雜誌》上發表的文章描述了整個事件,從1891年4月24日晚上他的診室門被敲響之時起,然後與他的瑞士之旅一起繼續。對於那位大偵探的冒險、探索、回憶,以及案卷等等的記述者,我的敬仰絕不亞於任何人。當我坐在我的雷明頓二型打字機前(當然是美國人的發明)開始這樁艱巨工作時,我知道,我很可能沒辦法達到他自始至終保持的那種準確性和娛樂性的標準。但我卻不得不自問——他怎麼能錯得如此離譜?他如何未能注意到那麼顯而易見的,即便是再沒腦子的警察也能發現的矛盾之處?羅伯特·平克頓曾說過,一條謊言猶如一匹死去的野狼:把它扔在那兒越久,它的味道越大。他應該是第一個出來說這話的,即有關萊辛巴赫瀑布事件的一切都臭不可聞。

請你一定原諒我,我似乎說得有點兒過分了,但是我的故事——這個故事始於萊辛巴赫,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如果不是對事實的仔細偵查,就沒有意義了。我是誰?你應該知道你是和誰一起在這裡,讓我來告訴你吧:我的名字叫弗雷德里克·蔡斯,來自紐約平克頓偵探事務所的一名資深調查員。我是頭一次——很可能也是我這輩子最後一次——到歐洲來。我長什麼樣?好吧,對任何一個男人來說,形容自己的長相永遠都不會容易,但老實說,我稱不上英俊。我黑頭髮,不深不淺的褐色眼睛。身材單薄,雖然才四十多歲,卻已經被生活給我帶來的挑戰壓得夠戧。我尚未結婚,有時候我擔心,這一點會從我那有些過舊的衣櫃里暴露出來。如果有一堆男人在一間屋子裡,我會是最後一個開口的。我的天性如此。

那場眾所周知的所謂「最後一案」的衝突事件之後五天,我來到了萊辛巴赫。唉,現在我們知道,其實沒有什麼「最後」,我猜留給我們的只有案子。

所以,讓我們從頭說起吧。

夏洛克·福爾摩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諮詢偵探,為了逃命離開了英國。那位比誰都更了解他的,並且永遠不會說他一點不是的華生醫生,也不得不承認,福爾摩斯這回情況不妙,他被自己陷入的無法控制的困境搞得筋疲力盡。我們能責備他嗎?僅僅在一個早上,他就被襲擊了不下三次。在維爾貝克街,他險些被身邊飛馳而過的兩匹馬拉的貨車碾過;在維爾街,他差點被不知是從樓頂掉下來,還是扔過來的一塊磚頭砸中;而就在華生家門口,他發現自己被某個等在那兒拿著大頭棒的傢伙襲擊了。除了逃走,他還能有什麼選擇呢?

唉,是的,他還有許多其他選擇,所以我真的很好奇福爾摩斯先生的腦子裡到底在想什麼。當然,這倒不是說在所有我讀過的故事裡,他都特別樂於告知想法(不管怎麼說,我沒有一次猜到他的答案)。首先,他怎麼就認為歐洲大陸會比他家門口更安全?倫敦本身就是一座他了如指掌的街巷擁擠、人口稠密的城市,有一次他還透露說,他有許多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房間(華生說是「五處小避難所」),坐落在城市各處。

他還可以把自己偽裝起來。事實上他的確把自己偽裝起來了。就在第二天,當華生來到維多利亞車站時,他注意到一位上了年紀的義大利神父正在和搬運工說話,甚至還願意向他提供幫助。稍後那位神父坐進他的車裡,他倆面對面坐了幾分鐘之後,華生才認出自己的朋友。福爾摩斯的偽裝術實在是太高明了,他完全可以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喬裝成一位天主教神父,而不會被任何人識破。他可以去一家義大利的修道院。夏洛克神父……那一定會騙過他的敵人。他們甚至會讓他去從事他的另一些愛好——例如養蜂——作為兼職。

然而,福爾摩斯匆匆踏上了一段行程計畫糟糕的旅程,他還讓華生陪他一起去。為什麼要這麼做?再無能的罪犯也一定能判斷出,他們之中一個人去哪兒,另一個很可能會跟著去。而且我們可別忘了,我們正在說的這個罪犯可不是別人,是這一行當里的佼佼者,是一個福爾摩斯自己也既敬又怕的男人。我一絲一毫也不信他會低估了莫里亞蒂。常識告訴我,他一定在玩弄其他花招。

按照行程計畫,夏洛克·福爾摩斯先後去了坎特伯雷、紐黑文、布魯塞爾,還有斯特拉斯堡。他在斯特拉斯堡收到了倫敦警方的電報,告知他莫里亞蒂團伙的所有成員都已經被抓獲。結果這一點卻錯得離譜。一個關鍵成員漏了網,其實我的說法是不確切的,因為塞巴斯蒂安·莫蘭上校這條大魚從來就沒有進到網裡去。

莫蘭上校是歐洲最頂尖的神槍手,順帶一提,他在平克頓非常出名。真的,在他職業生涯的末期,他的大名響徹地球上所有的執法機構。他過去曾因一周內在拉賈斯坦邦射殺了十一頭老虎而聲名遠揚,他的這項功績震驚了他的獵人夥伴們,同樣也讓皇家地理學會怒不可遏。福爾摩斯稱他是倫敦第二危險的人物——而更危險的是他一心只認錢。艾比蓋爾·斯圖爾特夫人謀殺案就是一個例證,這位極其受人尊敬的寡婦在勞德打橋牌時被槍射穿了腦袋,莫蘭犯下這起罪行只是為了償還他在巴加泰勒紙牌俱樂部欠下的賭債。有一點想起來有些奇怪,當福爾摩斯正坐著讀那封電報的時候,莫蘭就在離他不到一百碼的一處酒店陽台上呷著茶。好吧,他們兩個很快就會見面了。

從斯特拉斯堡出發,福爾摩斯又來到日內瓦,他花了一周時間探訪那些白雪皚皚的山頭,還有羅訥河峽谷的美麗村莊。華生形容這段插曲為「令人陶醉」,這可不是我在那種情形下會用的說法。但我想,我只能對這兩位表示欽佩,這樣的兩位摯友,即便是這種時刻也能在彼此相伴下如此悠閑自在。福爾摩斯仍然擔心有人要害他性命,而且確實又發生了一起事故。在島本湖的青色湖水邊的一條小道上,他差點被一塊從山上滾下來的巨石砸中。他的嚮導是一個本地人,向他保證這種事其實很平常,而我傾向於相信嚮導。我查過地圖,計算了距離。據我看來,福爾摩斯的敵人已經捷足先登,正等著他的到來。即便如此,福爾摩斯確信他又一次被襲擊了,他在極端焦慮中度過了接下來的時光。

最終,他們來到了阿勒河旁的邁林根村落,他和華生住進英國旅舍,這家旅館由一位倫敦格羅夫納酒店的前侍應生經營,他名叫彼得·斯泰勒。就是他建議福爾摩斯去遊覽萊辛巴赫瀑布的。有那麼一陣子,瑞士警方懷疑他被莫里亞蒂收買了——從這點上你就可以看透瑞士警方的調查技巧了。如果你要我來說,即便要他們在阿爾卑斯山上找一片雪花,他們也會感到壓力重重。我住過那旅館,親自和斯泰勒交談過。他不僅僅是無辜的,還很單純,幾乎不會從他的鍋碗瓢盆(實際上是他太太操持著這些)上抬起頭來。直到有人來敲他的門之前,斯泰勒甚至都不知道他那有名的客人到底是誰,福爾摩斯的死訊被披露後,他的第一反應是用福爾摩斯的名字命名一種乳酪酥。

他當然會推薦萊辛巴赫瀑布了,如果他沒推薦才有問題呢。對旅行者和浪漫的人而言,瀑布早已是一處知名景點。夏天的那幾個月里,你會發現五六個畫家四散在長滿苔蘚的小道上,試圖捕捉羅森勞伊冰川的融雪,雪水從三百英尺高處一瀉而下匯入深谷。他們不斷嘗試,卻總是不成功。這處極寒之地有種近乎超自然的力量,並非所有人的筆墨描畫得了的,除非是那些最偉大的畫家。我在紐約見過查爾斯·帕森斯和伊曼紐爾·魯茨的畫作,也許他們能畫出點什麼。雷鳴般的水聲,像蒸汽升騰的水花,猶如永恆的啟示一般宣告此處為世界的盡頭。驚恐的飛鳥紛紛逃離,太陽不敢露頭。環繞這洶湧水流的圍牆凹凸不平、粗陋不堪,與瑞普·凡·溫克爾 一樣老邁。夏洛克·福爾摩斯通常對傳奇劇有著某種偏好,但那些比起這裡來就遠遠不及了。這是一個演出大結局的最佳舞台,並且如同瀑布本身,它還會在未來幾個世紀中迴響不絕。

事件的進展從這裡開始變得模糊不清。

福爾摩斯和華生在一起站了一會兒,他們正準備繼續上路的時候,突然被一個胖乎乎的十四歲金髮男孩的到來嚇了一跳。他們的驚嚇是有充分理由的。他身著傳統的瑞士服裝,打扮得漂漂亮亮,緊身褲塞進幾乎及膝的襪子裡頭,白色的襯衫外面還套著寬鬆的紅背心。所有這些穿戴都讓我覺得有點兒不合時宜。這是在瑞士,不是在宮廷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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