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一月十二日,星期一

里甘·賴利操縱著方向盤,將汽車開上曼哈頓第五十九大街大橋的下層公路,往長島駛去。窗外雪花漩渦般地飛舞,夾帶著冰雹砸向車身。這樣的日子其實不合適往儲藏室搬東西,她心裡對自己說。一早起來的時候,天色陰沉沉的,而且很冷,看起來像是要下雪,很可能就是氣象預報員喜歡說的傍晚會有「冰雹和雨夾雪」的那種天氣吧。果然還沒到中午,暴風雪就已經來了。這個時候如果窩在家裡,捧著一杯熱茶或是熱的巧克力飲料,那該多美啊。不過,里甘還是為自己的努力感到自豪。

里甘原來住在洛杉磯,因為和傑克結婚而搬到了紐約。傑克在紐約警察局擔任重案組組長,也姓賴利,不過他們倆可沒有血緣關係。自從里甘搬到紐約之後,媽媽就開始關心裡甘什麼時候會將堆在父母車庫裡的東西處理掉。媽媽說話的口氣很婉轉,但是卻說得越來越勤。「現在天氣冷了,」兩天前媽媽說,「我們想把兩輛車都停在車庫裡。」

「好的,媽媽,我很快就會處理,」里甘嘴裡答應著,心裡卻有點發怵:從洛杉磯帶來的那麼多東西,究竟該怎麼處理?里甘是一名私家偵探,到現在仍然懷念在好萊塢一幢舊樓裡面租的那間小辦公室。她第一次跨進那幢建築,就想起了祖母在紐約第五十七西大街工作的辦公樓。地面鋪著很久以前的那種黑白磚,走廊牆壁上裝飾著深色木線條,門上安的是厚厚的磨砂玻璃,感覺好像是隔了一個時代。甚至連那種味道也是熟悉到令人安心。里甘一下子就給迷住了。她感覺到,在那些舊牆壁的背後隱藏著曾經在那裡工作過的人們留下的故事和秘密。里甘的血管里流淌著愛爾蘭人的血液,對任何故事或傳說都有一種特殊的興趣。這是她基因構成的一部分。她心裡想著祖母,於是毫不猶豫地簽下了租約。

後來,她的生活遇到了一個美好的轉折點,該離開洛杉磯了。面對那張疤痕累累的舊辦公桌,從比佛利山莊淘來的獨一無二的二手落地檯燈,還有以前租客留下的舊文件櫃,她覺得難捨難分。對她來說,這些東西具有特殊的魅力,總能令她回憶起最初做偵探的那些年輕單純的歲月。這些東西當中,有一隻她當年每天都用的保溫瓶,她用它從家裡裝滿咖啡,帶到辦公室。但是,在里甘和傑克新裝修的家裡,這些舊式的家什都不合適。他們的新家是在紐約曼哈頓運河街南三角地的一套複式公寓。家裡有一間辦公室,裡面放著定做的櫻桃木辦公桌,還有與之配套的布滿整面牆的書架。不過,要丟掉這些飽含生活記憶的物品,她無法做到。它們簡直就是她的老朋友。

「也許我們可以將樓上的客房改成你西部辦公室的模樣,」父親曾經開玩笑地說,「等你哪天當上了總統,我們就可以將它改成博物館,收門票讓人們參觀。」父親洛克從事殯葬行業,擁有三家殯儀館。

「爸爸,說了你可能不信,其實我是很戀舊的。」

「科利爾兄弟也很戀舊,」洛克說。他指的是曾經住在紐約第五大街一幢豪華別墅里的兩兄弟,他們因為迷戀垃圾而在死後臭名遠揚。警方接到匿名報告,說他們住宅里散發出死屍的臭味,於是警察到現場調查,卻因為屋內堆積如山的垃圾而無法進門。舊報紙一直堆到屋頂,還有無數的紙箱和廢棄物,就像一個垃圾中轉站。一位巡警從二樓窗戶爬進屋,在那裡發現了霍默·科利爾的屍體。當時人們以為他的兄弟蘭利到外地去了。直到當局花了兩周時間從房子里清理掉一百多噸垃圾之後,蘭利的屍體才在一堆報紙下面被發現,距離霍默的屍體只有十英尺遠。從那以後,只要有人提到科利爾兄弟,大家總是聯想到一堆垃圾。甚至有一種綜合征是根據他們的名字命名的。

里甘沒有理會父親的調侃。「我跟傑克住在城裡,沒有地下室也沒有閣樓,所以沒地方放這些東西。」

「幸虧沒有,」傑克也跟她開玩笑。

現在他們三個都不在身邊。父母去了佛羅里達的棕櫚海灘,傑克昨天去了邁阿密,參加一個執法方面的研討會。我要表現給他們看看,今天一早里甘就這麼想。里甘夜裡沒有睡好。他們結婚以來這是第一次分開。事情的變化有時候很奇怪,里甘尋思。我三十一歲才結婚,之前都是一個人過的。跟傑克結了婚以後,他不在身邊就有點空落落的。好日子總是很容易適應的。

里甘開車過了橋,左轉開上北方大道,然後在紅燈那裡停了下來。三個小時之前,她翻過黃頁打了幾個電話給幾家儲藏公司之後,曾經來過這裡。一家叫做「儲存你的物品」的公司提供大小合適的恆溫儲藏室。里甘詢問清楚之後,填寫表格,留下指紋,辦好了手續。

「不願對我們豎大拇指的人我們是不給他存東西的,這裡是雙關語:豎大拇指表示『贊同』,此處又表示留下指紋。」接待里甘的工作人員開玩笑地說,「總是有一些鬼鬼祟祟的人想利用我們這裡存放非法得來的物品。」

「我可以想像,是有一些人會這麼乾的。」里甘當時回答的時候,心裡還想著要不要留一張名片給他們。後來,她回到新澤西,將紙箱和文件裝上車,又開回紐約。也許明天可以租一輛麵包車,將一些大件東西搬過來,比如說桌子、落地檯燈什麼的。媽媽從佛羅里達回來的時候,會大大地驚喜一下。

綠燈亮了,里甘啟動汽車,經過一些商業樓。旁邊的高架輕軌道上一列地鐵正飛速駛過。向前幾個街區之後,看到了一間倉庫頂上的大招牌「儲存你的物品」。到了到了,里甘心裡念著,將車開到倉庫旁邊的一個死巷子里,倒車到裝卸區,然後下車推了一輛手推車到後備箱跟前,開始卸貨。卸完之後,又將車開回死巷子,以防某個科利爾兄弟式的人需要這個地方來卸載他們不忍丟棄的東西。里甘花了二十來分鐘,在新租來的房間里安置好她心愛的東西,在門上鎖上一把嶄新的鎖,然後回到了寒冷的戶外。

雪花夾著冰雹打得臉上生疼。她心裡尋思,這下每個月又要丟出去幾百美元。她從口袋裡掏出鑰匙,快步走到車前。拉開駕駛室門的時候,手機響了。她再次伸手到口袋裡,掏出手機,瞄了一眼來電號碼。是洛杉磯的區號。

「喂,」里甘在駕駛座上舒服地坐下,打上火,一邊接聽手機。

「里甘,我是阿比蓋爾!」

「阿比蓋爾,你好嗎?」里甘問這話的時候,心裡直打鼓。阿比蓋爾·菲尼是里甘回到紐約之前在好萊塢山的老鄰居,她與里甘是對門。阿比蓋爾是一名髮型師,在電影和電視劇組工作。她覺得自己從出生起,就一直遭受命運的詛咒。她不僅僅出生在一個星期五,那天又恰巧是十三號,而且她父母給她取的名字和她的姓加起來偏偏又是十三個字母。在阿比蓋爾看來,這是一個非常不吉利的開頭。從那以後,她就不斷碰到倒霉的事情,比如八年級的時候,就在班級組織旅遊之前,她摔斷了腿。還有在畢業之前,每次將要舉行游泳晚會的時候,她都會摔得骨折。高中畢業舞會之前,她得了水痘不能出門。長大之後,在愛情上總是不順利,究竟失敗過幾次她連提都不願意提。里甘搬回紐約之前,阿比蓋爾遇到了一個她非常喜歡的男人。但是里甘卻本能地覺得那個人不可靠。

十月份的時候,阿比蓋爾曾經給里甘打過電話,說她的男友科迪跟她借了十萬美元之後就失蹤了。

「他寫了一張欠條,里甘,說三個月之後還我。然後過了一個星期,我下班回家看到了他留給我的紙條。紙條上說他有事要離開洛杉磯幾天,很快會打電話給我。但已經過去五天了,他一點音訊也沒有!我給他發簡訊他也不回!」

「如果有三個月的期限,那你現在也做不了什麼,」里甘告訴她說。

十一月份,阿比蓋爾打電話來說,她在電影拍攝現場受了傷。腳手架掉下來一塊砸到她身上,她的手臂有兩處骨折。「你能相信嗎,里甘?我不得不做手術。醫生在我的胳膊里裝了鋼針。顯然我現在還不能工作,但是製片公司的態度好像這事故是我的責任似的。我只好準備請一位律師。同時,我設法和那個人聯繫,但是他的手機也停掉了。」

現在是新的一年了。聖誕放假期間,里甘曾打電話到阿比蓋爾的家裡,但是她家的電話似乎也停機了。里甘沒有她的手機號碼。現在她鼓起勇氣等著阿比蓋爾回答,希望不要聽到什麼壞消息。

「里甘!有人在洛杉磯市中心看到那個混混了。我急切地,迫切地需要他把錢還給我。欠條明天就到期了,一月十三號,正好是我的生日。能不能請你到這邊來一趟,幫我找到他?」

里甘不需要詢問那個「混混」是誰。她記得在公寓樓里見過科迪·卡斯爾,據說是個製片人。當時他坐在游泳池旁邊,低頭撥弄著手機,不停地收發簡訊。長相還不錯。在里甘看來,這個人自我感覺太好了一些。她不喜歡他,而且很清楚對方對她也是同樣的感覺。

「找到他?」里甘感覺到寒風颼颼的,一邊木木地問道。

「是的!我至少要盡到努力。我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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