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自閉之物 第十章 密室講義

「最初是美國作家埃德加·愛倫·坡,一八四一年在《格雷厄姆雜誌》七——」

「喂喂,這位寫字師傅怎麼突然說起稀奇古怪的東西來啦!」

一臉驚訝的不光是徹太郎,所有人都是表情呆然。

「刀城老師現在是要作什麼講義嗎?」岩男的語氣中明顯含著不安。

「是的。世界上第一篇本格偵探小說,坡的《莫格街兇殺案》寫的就是密室,所以我想從此處著手解說密室推理的歷史,在這一基礎上探討此種不可能狀況下的死亡有哪些種類、可以怎樣分類,然後拿來套入這次的和室倉屋密室加以考察,按這樣的脈絡來——」

「那個——」岩男客氣地開口道。

「嗯?」

「關於這段歷史的說明,那個……有必要嗎?」

「哎?」

「不不,我沒有對老師的話說三道四的想法,只是……立刻進入分類說明,恭聽老師對葦子之死的看法……這樣不行嗎?」

岩男提出建議,敏之卻難得地站到了言耶這邊。

「刀城先生,您想從密室這一事物的歷史背景說起,這份心情,同為寫手的我能夠理解……」不料他回馬就是一槍,「但是現在沒那個閑工夫吧。我們在座的人需要的可是更實事求是、更迅速的解決方式。」

「哦……」

開講時意氣風發的言耶,銳氣完全被挫,不免意志消沉起來。對專職寫作怪奇小說的他來說,徹底貫徹邏輯思維的本格偵探小說,總像是住著很不自在的別人家裡。即使逗留的時間再長,無論再過多久,也是一個無法輕鬆舒展的所在。

不過,別看他這樣,卻會被偵探小說中以密室、人物消失或無足跡殺人等不可能犯罪為題材的作品所吸引。如果案子還能結合怪奇傳說,簡直就無話可說了。如此給出謎團總會令他歡呼雀躍,即便最後所有怪異現象都被合理解釋殆盡,唯有餘韻全消、掃興無味的心象風景 蔓延開去也無妨。

「那好——」言耶重振旗鼓,「我想以我所敬愛的約翰·狄克森·卡爾在一九三五年發表的《空幻之人》即《三口棺材》 的第十七章《密室講義》為底,參考江戶川亂步老師去年發表於《寶石》的《類別詭計集成》 中的第二部分『關於罪犯出入現場之痕迹的詭計』進行密室分類,再致力解決和室倉屋的密室。」

以徹太郎為首,每個人臉上仍是一副如聆天書的表情,但他們沒吭聲而是擺出了洗耳恭聽的姿態。

「啊,順便說一句,在戰前卡爾的作品曾以《魔棺殺人案》為題被翻譯引進,不過因為翻譯粗製濫造還是不看為好。話說原著里出現了兩個密室——」

「刀城老師……」

這回只是被岩男一喚,言耶就迅速自我修正了軌道。

「唔……好吧,那就先對密室作個說明。最好理解的一個概念就是『在室內上鎖的房間』吧。」

「門和窗都在內側鎖住的房間,是指這種狀態對嗎?」

對敏之的確認,言耶點頭補充道:「在下過雨或雪的院子中央,躺著一具被殺害的屍體,然而現場卻只有被害者的足跡。完全找不到罪犯往返院子中央時應該留下的足跡,這種狀況也構成密室。因為雖然不像室內是封閉空間,但罪犯不可能出入這一點相同。」

「原來如此。」敏之似已釋然,「這麼說,江戶川亂步沒有單純討論『密室詭計』,而是把『關於罪犯出入現場之痕迹的詭計』列作了項目?」

「是的。文中亂步把詭計畫為三類:A.密室詭計,B.足跡詭計,C.指紋詭計。只是,C類詭計在『痕迹』方面雖有關聯,但作品實例很少,且怎麼看都只能說和A、B性質迥異……」

「看來是這樣呢。但是這次的案子跟B和C沒關係吧,所以怎麼著都無所謂了。不過,這個叫江戶川亂步的人,連這種事也在做嗎?說到亂步,我總以為是個寫情色怪誕通俗小說的作家……啊不,當然,我可沒讀過他的小說。」

「亂步老師那才叫多面人呢,就像怪人二十面相。」言耶對敏之的話淡然置之,「順帶一提,不光是殺人,人物消失之類的謎也包含在密室里。」

「有些什麼樣的例子呢?」

「進入『不啟屋』的人,一直沒出來。於是破門而入,卻發現室內空無一人,所有的窗戶都從內側鎖住。自然也沒有地道。唯一出入口的門前一直有多人在監視。這種情況下,就算沒鎖門,也可認為『不啟屋』完美地構成了一個密室。」

「確實。」

「另外,人從細長小巷的一頭進去,沒從另一頭出來,小巷裡也不見人影。兩側的出入口有目擊者,能證實此事。小巷的牆壁上沒有一扇窗,爬牆也不可能。這種情況也是密室。」

「和剛才院子的例子一樣,都是頭上有開放空間的狀態是吧。」

「對。總結一下的話,所謂密室之謎——」

「喂喂!」徹太郎不勝其煩似的插嘴,「目前為止你說的我也能理解,但此時此地我們的問題是和室倉屋,不是什麼院子或小巷吧。小松納先生也是,你打算跟寫字師傅一起,把這個無關話題說到啥時算完哪。」

「啊……這可真是……太抱歉了。」

敏之不好意思地低下頭,突然又像警醒過來似的盯住言耶。從這表情看來,他自己都在吃驚,不知不覺中竟投入地和對方交談起來了。

「寫字師傅,能不能請你趕快僅針對『在室內上鎖的房間』展開解說呢?」

向催促自己的徹太郎致歉後,言耶開始了具體說明。

「卡爾首先把密室犯罪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命案發生在密室內,但罪犯並沒有逃離,因為一開始就不在室內』;另一類是『命案發生在密室內,罪犯通過門或窗堂而皇之地逃離,因為兇手對關鍵的門窗本身動了手腳』。進而他又把前者分為七項,後者分為五項作了說明。」

「請等一下。」敏之側著頭,「最初那個第一大類,『因為罪犯一開始就不在室內』的意思我不太明白。」

「就是就是。明明不在屋裡,怎麼能作案呢?」

不只是徹太郎,眾人似乎都無法理解,每個人都是一臉茫然。

「為了讓大家理解,我可以馬上說明。不過一開始我想先引入亂步的分類方法。因為亂步基於卡爾的密室講義,作了非常通俗易懂的分類,使得絕大部分密室犯罪都符合這個分類的某一項。」

「寫字師傅,既然如此你一開始就採用亂步的那—套不好嗎?」

徹太郎的牢騷感覺是情難自已,不過其他人恐怕也都是心有戚戚吧。

然而,言耶卻是滿不在乎:「密室歷史的講義和卡爾的密室講義,我都跳過了。這麼點小事,大家就忍忍吧。」

他輕施一禮之後,徑直往下說。

「江戶川亂步就『關於罪犯出入現場之痕迹的詭計』中的A.密室詭計,對密室犯罪作了如下分類——」

一、作案時罪犯不在室內。

二、作案時罪犯在室內。

三、作案時被害者不在室內。

「我認為這種歸納法在研究密室犯罪時十分有效。再說得通俗易懂些的話就是——」

一、作案時,室內只有被害者,而罪犯不在。

二、作案時,被害者和罪犯都在室內。

三、作案時,被害者和罪犯都不在室內。

敏之顯出略微思索的神態:「因為不知道具體事例,所以一下子反應不上來,不過所謂密室分類是怎麼一回事,我心裡多少有了點譜。」

「我可還是啥都沒明白呢。」

敏之無視捅科打諢的徹太郎,顯得興緻勃勃:「和室倉屋的密室必定符合這三類中的某一類是吧。」

「不過要加—個限制條件——須在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範圍內。」

「無所謂了。啊,還不如說不這樣的話反倒令人困擾。現在拿赤箱的詛咒或兩任前妻的作祟出來說事,根本是什麼問題也解決不了的。」

「我打算窮盡人所能想到的一切可能,嘗試用邏輯思維來進行推理。」

或許是因為言耶話中有話,敏之歪著頭顯得十分詫異。

「那麼,現在我們就來一項一項地往下看。」

當言耶推進話題後,敏之雖然還是一臉疑問的表情,但沒有再深究到底。

「首先是『一、作案時,室內只有被害者,而罪犯不在』。光看情形,可以說和案發時的和室倉屋非常相似。」

似乎所有人都一下子被這項說明吸引住了。

「第一類從甲至己被分為六項。對了,基本上我是參照了≤類別詭計集成》的內容,但也有我隨意補充的部分,請各位海涵。」

禮數周全的聲明過後,言耶開始了各項說明。

「甲,通過安裝在室內的機械裝置來殺人。就像這次的小刀,兇器如果是短劍,就可以事先在室內設好自動發射裝置,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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