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漸漸昏暗下來,寒風吹動,樹枝搖擺;經歷了派對刺耳的喧鬧,反而覺得寒風給人以撫慰。開進我家車道時,雖然也看到路邊上停著一輛銀色跑車,但並沒多想;直到蕾切爾一聲尖叫,我才警覺起來。
「媽媽,瞧!我簡直不敢相信。Spyder !就在家門口!」
「蜘蛛 ?」我哆嗦了一下。
「我說的是跑車,媽媽。這是有史以來最炫的幾款跑車之一。」
「炫?」
「就是酷的意思,媽媽。炫就是酷。」
我看了看;但我對車不太懂行,對青少年中流行的話語也不熟悉。
「瞧,媽媽,有個人要下車。」她伸長脖子,打了個口哨。
我咯咯咯地笑了起來;但見下車之人是尼克·勒瓊,笑聲戛然而止。我停下沃爾沃。
蕾切爾看了我一眼。「你認識這個人?」
「你也認識呀。他上周來過這裡。」
我下了車,理了理上衣。勒瓊靠著車身而站,身穿牛仔褲與黑色皮夾克,頭戴「酷炫鼓手」帽,帽檐拉得很低。我走過去,知道他的目光正從帽檐下射向我。「勒瓊探長,再次光臨寒舍,有何貴幹啊?」
「這是你女兒?」目光射向我身後。
我轉過身。蕾切爾正好奇地盯著他。「蕾切爾,這位是尼克·勒瓊。」
他掀起帽子。「簡直和媽媽一樣漂亮。」他伸出手去。
我看到蕾切爾臉紅了——儘管光線很暗。
「還沒回答我的問題,」我說。
「跟你說過我會找你的。」
「挑個周末?」
「特工沒有休息日,chér 。」
「這話我同意。」
我裝出上下打量他的樣子。「請問,何事可為你效勞?」
「一起坐車出去一趟,希望你能賞光。」
蕾切爾吸了一口氣。
20分鐘後,我擠進了那輛Spyder,和蕾切爾貼身坐下。我換上了牛仔褲、工作靴和一件厚夾克。勒瓊繞社區轉了一圈,巡遊了那幾條主街——車子嚴重超速。蕾切爾不停問他些汽車方面的問題;看上去他還真的很樂意回答。我時刻注視著路面情況,時斷時續地聽他們說個不停。北岸這一帶,我們社區的警察抓超速者遠近聞名;因為他們常常潛伏在小街上,等待戰機,突然出擊。
謝天謝地,今天居然沒碰到一個警察。到了卡蒂家門口,蕾切爾滿面笑容下了車,並答應11點之前回家;要是需要去接,就會打我的手機。她隨即跑著進去,肯定會將自己的奇遇告訴卡蒂和其他人。接著勒瓊開上伊登斯高速公路,駛向市中心。
「你倒交了個朋友,」我說。
「她是個很可愛的孩子。」
「最棒的。」
「對小汽車還懂得挺多呢。」
「蕾切爾?」
「她知道這款車的型號、馬力、扭矩;甚至知道手動傳動沒有離合器。」
我朝下看了一下。果真如此,地板上沒有第三隻踏板。
「現在是電腦控制了。」
我用手捋了一下頭髮。我先前才該細心聽他們說話的。她是從哪裡知道那些東西的?她父親,還是其他人?比如說某個剛拿到駕照的小毛孩兒?我是否應該擔心?
「你想知道是誰教她的,是吧?」他知道我在想些什麼。「還有,她為此付出了什麼代價。」
我的手一下子落在膝上。這傢伙對自己倒挺自信,也許他以為自己是上帝送給伸張正義群體的禮物——也是送給女人們的禮物。
他開著車小心穿過車流,沒有再說話。Spyder的座位比一般的車裡的低,我不太喜歡,但平衡性能確實很好,他的駕駛技術也沒得說。
「今年春天買的,」他說。「是我對自己工作20年的獎賞。」
我這才想起跑車是單身漢才會買的東西。除非這個人錢多得可以燒著玩。FBI特工不會這麼有錢;就算這麼有錢,也不會拿來炫耀。「你干特工有20年了?」
「沒錯。」
「可你說自己來自卡真鄉野。」
「82年就在這兒了。」
他又不說話了。Spyder從容不迫地穿過車流。空氣清新,路燈閃耀。好幾個星期都沒有如此舒暢的感覺;要去哪兒已經無所謂了。
車到富勒頓,朝東駛去,到了林肯大道再向南行駛。這兒的街道建好以後,儘管曾經有大量的雅皮士 居住於此,街容街貌依然如故,極少變化。
不過,或許添了些假煤氣燈和鍛鐵工藝品,也還保留了許多原來的餐館與會所。此處曾是布魯斯酒吧的聖地,有些酒吧至今依然在營業。可是,曾經伸出高於街道20英尺磚牆的那輛雪佛蘭汽車的前半身不見了,下面的布魯斯俱樂部也沒了蹤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泰國餐館,門面單調乏味。
「我也很懷念這個俱樂部,」他看到我凝視的目光,說道。
我們在緊靠林肯大道的一家停車場下了車。雖然夏天才是芝加哥最好的季節,但人們要到1月才會減少外出;儘管天氣嚴寒,人行道還是擠滿了人。轉過街角,聽到一隻薩克斯管在哀訴;原來是那個周一到周五都在密歇根林蔭道大橋上駐守的男人,他今晚來這兒掙外快了。勒瓊朝他的錢盒裡投了一張鈔票。
「去哪兒?」我拉起夾克拉鏈。
「我覺得,咱們可以去喝一杯……聽聽音樂。」
「喝一杯,聽音樂?」
「要是你沒有其他安排……」
沒等我回答他就推開了「布魯斯小街」的門;我們走進一個很大的房間。屋裡香煙繚繞,自動唱機里飄出「馬迪·沃特斯」 的歌聲。
20張桌子圍著一個舞台,半數桌子坐滿了人。一隻吊扇的葉片懶洋洋地轉著,怎麼也吹不散濃濃的煙霧。
我在一張桌子邊坐下,勒瓊走向吧台,端回來一杯扎啤和一杯葡萄酒——他怎麼知道我喝什麼?
「好吧,」我說。「到底什麼事兒?咱們幹嗎大老遠來這裡?」
「你喜歡布魯斯 嗎?」
「是啊,可是……」
「呃……」
一個穿牛仔褲和綠色緊身毛線衣的女人從我們身邊擠了過來,她目不轉睛地看著勒瓊,擦著我們的桌邊而過,把勒瓊杯子的啤酒也弄灑了幾滴。勒瓊假裝沒看見,攥起拳頭隨著音樂在桌子上打著節拍。
連復段結束的時候,他看向我。「你可真有膽量,chér。你知道嗎?」
「你說什麼?」
「去德帕爾馬家裡——那可是要點勇氣的。還有你應付莫雷利的法子——不讓別人跟你廢話。」
這算是調查局的正式表揚?我就是因為這個來了這裡?
「我跟你說過,那是孤注一擲。」
他笑了。「梭羅 說,『智慧之特徵,乃是從不孤注一擲』。不過你可以例外。」唱機安靜下來。「好了,艾利·福爾曼。你怎麼幹上影視製片這一行的?」
這傢伙像只蒼蠅一樣跳來跳去,讓人琢磨不透。他到底是非常狡猾呢,還是根本就算不上稱職的特工?
我的酒杯好像沒有拿穩,連忙伸展手指牢牢握住。「8歲的時候媽媽帶我去看電影《老黃狗》 ,我哭得很傷心。後來我和最要好的朋友又去看了一次,發覺自己是讓人捉弄了。我就想搞明白電影是怎麼做出來的。」
他笑了起來。「我猜對了。你就是個瓦爾凱莉婭 。」
一個文學特工?真是個活生生的矛盾修飾法 !
「梭羅說,寧肯捉弄人,不讓人捉弄,」我說道。
「不留俘虜。」
「戰爭是災難。」
「C''est vrai,ma petite. 」
「說起被人捉弄,你那些chér、petite是些什麼玩意兒?」
他張嘴笑得更厲害了。「我們家鄉那邊就是這麼稱呼我們的女人的。」
「可惜你不是在家裡,我也不是你的女人。」
他轉開臉。旁邊一張桌子的煙霧飄了過來。勒瓊起身離開桌子。有那麼一瞬間,我開始責怪起自己來。我是否過於尖刻?太傷人感情了?他生氣了嗎?或許我不應該這麼尖嘴利舌,至少應該有禮貌些。過了一會兒,他回來了,又端來一些飲料。
「好了,」我笑著說。「你怎麼當了特工的?」
他靠著椅背。「想抓住那些壞蛋。」
「哪些壞蛋?」
「首先,那些做石油生意的。」他呷了口啤酒。「我爸爸試過辦一家vacherie,可血本無歸。」
「Vacherie?」
「就是牧牛場,」他說。「他失敗了,就在石油公司找了份工作。幹了20多年,只因失去了一條腿,公司就解僱了他;只差一年就退休,可公司再也沒有給他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