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走上人行道時,我決定再加一層偽裝。

我在樹下四處看看,找到了一片樹皮,脫下左腳的皮鞋,把樹皮墊了進去。我重新穿上皮鞋,十分難受地練著走了幾步。腳跛得完全像真的。這使我看上去個子矮了些,威脅感也少了許多,更重要的是,這說明我是個殘疾,人們從小就受到教育,說見了殘疾人得躲開。

我抓過塑料袋、皮繩和小鏟斗,朝麵包車走去。

我跛著扭著,像戴著紅人隊球帽的馬塞爾·馬爾素那樣做著「這裡來,孩子,這裡來,孩子」的手勢,離那車越來越近。走到駕駛座窗邊時,我彎下腰往車下看看,尋找著那條現在連我也開始覺得也許真的存在的狗。我伸手到塑料袋裡摸到發射器,把胳膊伸到麵包車下,利用發射器尋找著金屬部件。一會兒,我聽見磁鐵吸附上去的一聲喀噠聲。我拽了拽,無線信標牢牢地吸在那裡。

我還是彎著腰,掏出了那幾條膠帶,慢慢直起身,把其中的一條貼到駕駛座一邊的窗沿上,一條貼在車門鎖周圍的地方,最後一條貼在窗玻璃上。光線很暗,看不清我到底弄到了什麼,不過,除非傑里·克朗把這車好好擦了一遍,不然的話我肯定有所收穫的。真要敗運的話——而我的確經常十分敗運——那就是沾上的可能只是點灰塵。

我一跛一跛地從麵包車邊走開,像小狗菲多又一次在夜裡亂跑,使主人不得不下床去尋找。主人正大為光火,氣得把頭直搖。

菲多,這狗娘養的,你跑哪去啦?

腳上的皮鞋硌得我直咬牙,見布羅德斯基的車出現在街道另一頭,我加快了跛行的速度。

「你車上沒帶掃描儀?」走到他車前時我問道。

「或傳真機?」

「車裡什麼都沒有。去年我們把它們裝在巡邏車上,可這兩樣我都沒有。」

「那就到『金科』 去,」我說,「你需要傳送表嗎?」

「我提箱里有幾份。」他朝我一瞪眼睛。「蒙克,到車裡去。看你這樣跛腿走來走去我受不了。我順路把你放下去。」

這一次警長回來得更快。他再次與我的車來了個六九錯車,說話的聲音比耳語高不了多少。

「他們告訴我,局裡得花上幾個鐘頭。我把你的手機號碼給了他們,讓他們回電。」

我順著街道朝那輛麵包車看看。「我看我們能撤退一會兒了。你可以去弄點吃的。」

這是搞監視的人的暗語,意思是可以去找個真正的洗手問用用,把儲尿瓶倒倒乾淨,而不用對著陰溝倒,那樣做肯定會引起人的注意,而這時候最不能發生的就是引人注意了。他點點頭。我朝后座上我自己的那隻瓶子瞥了一眼,不過我是決不會讓他把它也捎帶上的。真正干盯梢的無論如何得自己的瓶子自己拿,決不會讓別人替他拿這玩意兒。

「沒有?」

我愣愣地看著周圍的一片黑暗,拚命想弄明白九十分鐘後身份驗證處來電的意思。「什麼都沒有?連平民卷里都沒有?」

我聽著,耳機另一端傳來的是局裡在西弗吉尼亞克拉克斯堡的指紋中心一位女士的聲音,她再次告訴我,布羅德斯基通過金科的傳真機發去的潛指紋與她那裡的記錄無一吻合。我向她道了謝,掛斷電話,撥通了警長。

「我也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他說道,「我從來沒從克拉克斯堡得到過『沒有記錄』的回答。」

「可對這樣的瘋子就一點沒辦法。」

「你做的指紋沒問題,這一點我能肯定。完整的四個手指,不用放大鏡就能看清楚的。三個籮,小指是箕。」

「準是出了差錯。克朗不可能沒有記錄。」

我對了對儀錶盤上的時間,差不多是早晨六點了,一年中的這段時間裡,這時候天還沒有亮。從中波638電台傳來的迅速的蜂鳴聲說明那麵包車沒有移動過。落在車頂的雨點和著收音機里的蜂鳴,造成一種幾乎像音樂中的切分音的效果。滴一答一滴一答一滴一答……有點像這樣。

「我們能有多少距離?」我問布羅德斯基,「我們能退多遠而他一動我們依然能跟上他?」

「至少一英里,就在我從那裡過來的地方,不過在這樣的城裡,交通擁擠,電子干擾多,也許就四五個街區吧。反正能遠到他決看不到我們。」

「我們要是離開地面怎樣,比如到一棟大樓里去?」我心裡想的是一棟十分特定的大樓。

「這是個視線推移問題,不過我們離地面越高,就能退得越遠。你能弄架飛機飛上去?」

「要是我們有一個星期的時間也許行,讓他們OK我的請求。」這樣的請求我這個被暫時停職的特工連提都無法提,不過我沒對布羅德斯基說這事。「我在想稍微矮一點的。希爾頓飯店就在T街上,不會超過十三層高」——按規定華盛頓所有的建築都不能超過十三層——「不過我們應該能把那裡當個指揮站。」

「你有多少經費?我是在調查兇殺案,可縣裡決不會付住希爾頓的錢。」

「我用信用卡付。」用卡上剩下的錢付。「事後再想辦法。」

「我在這裡守著,等你辦好住店手續。你最好找個機會弄點吃的。」

我掛斷電話,朝飯店駛去。里程計上跳過零點七英里,我開進停車場,點點頭。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在希爾頓弄個房間能使我們得到萬分必需的東西——休息,真正的休息,不是在干監視時權當睡覺的那種趴在方向盤上打盹。干這種經常會突然變得十分暴力的活,休息和武器具有同樣的價值。不休息,最終可能丟性命。

在大堂里,我要了頂層朝北的最便宜的一間單人房,在維薩卡賬單上籤了名。飯店職員一把抓過我的卡,在機器里一划,高高地抬著鼻尖看著我說,不過就四百美元一晚。我趕緊上樓,直奔床頭柜上的那具攜帶型收音鬧鐘兩用機,在中波段調到638千赫,聽見了我們的發射器上傳來的急促穩定的叫聲,又點點頭。要勝出還有許多事要做——就靠我們倆自己——但比賽場上第一次開始變得勢均力敵起來。

我們輪流值守。

干兩小時,休息兩小時。

警長和我盯著這呆在公寓里的混蛋,我倆都希望這殺手還沒有決定要提前退休,希望他那輛灰色的大麵包車不會就這麼停在那裡直到輪子生鏽。不應該是那樣的,但在監視工作中,沒有不可能的事情。他不移動,並不意味著我們能把眼睛從他身上移開。這麼做會違反遊戲的第一規則,而其後果也是完全可以預料的。

經常發生這樣的事。

目標連著幾天——有時候是幾個月、幾年——沒有一點動靜。守望的人——始終是人手不夠,休息不夠,吃得不夠,壓力太大——目不轉睛地一直盯著,就在他轉身揉揉抽筋的肩膀的十秒鐘里,目標消失了。我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每個人至少都發生過一次,無論是精力旺盛的年輕特工還是那些過氣的、當班時無休無止地在長長的黃色拍紙簿上把他們的退休金一遍遍算到最後一分錢的老傢伙。

但這一次決不會發生,布羅德斯基和我都這麼下決心。

這一次我們有優勢。這一次有希爾頓在我們一邊。值守兩小時後,我們能回到那張柔軟的床上,還能用真正的洗手間。我們不需要在那輛半小時沒離開的車的后座上休息,不用蜷起腿設法入睡,不用裝著聞不到快餐食品的陳腐味、舊報紙的霉味,以及令人頭痛的汽油味。

很難向外人解釋為什麼聯邦調查局特工能忍受這一切,為什麼能使自己遭受比塔利班步兵所遭受的還要糟糕的待遇,我對此也沒有答案。也許就像馬戲團里專門鏟大象糞便的傢伙。也許我們就喜歡那樣的味道。

「準備好,蒙克。他行動了。」

星期四剛過正午十二點,布羅德斯基的電話就來了,我正離開飯店停車場去和他換班。

「出了前門,」他繼續說道,「朝麵包車走去。我盯著,不過你最好快點。」

「三分鐘,」我對他說,「引他出來,我趕來和你會合。」

我打開儀錶盤上的商用電台,中波638的聲音響亮而清晰,麵包車開始從我的位置旁開走,發射器傳來的嗶嗶聲也慢了起來。

「弗羅里達向南,」布羅德斯基對我說,「我看我們是遇上職業高手了。他在左右張望,看反光鏡。我跟不了他多久。」

我一個掉頭衝上17街往南開去,在T街猛地左轉,就在麵包車剛上康涅狄格大街往北開去的時候追上了它。我把車開進正好在他視線之外的車流里,聽著汽車揚聲器里傳出的跟蹤儀穩定的嗶嗶聲。

「跟上他了,」我告訴布羅德斯基,「康涅狄格大街往北。我來報街名。」

我一條接一條地報著街名,一路到康涅狄格大街和石溪公園交會處,又穿過公園到了艾靈頓公爵橋。「右轉,」我說道,「卡爾佛特路往東……艾靈頓橋。你上來,我要超車了。」

「盯上了。」

我從後視鏡里看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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