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安娜,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早上

早晨我駕車去諾斯科特的健身房上動感單車課,回家路上陰道去店裡給自己買了條美到爆的MaxMara迷你裙(湯姆只要見到我穿這條裙子多麼美,就不會怪我花錢血拚啦)。我正悠然自得,泊車時卻昕見希普韋爾家傳來一陣騷動(那裡整天有記者出沒),結果一眼又看見了她。真見鬼:瑞秋正疾步從一名記者身邊走過,看上去氣勢洶洶。我敢肯定,她剛從斯科特家出來。

我甚至沒覺得心煩,只是無比驚詫。當我跟湯姆提起時(我語氣冷靜,沒有添油加醋),他也跟我一樣一頭霧水。

「我會聯繫她,」湯姆說,「查清楚究竟怎麼回事。」

「你不是已經試過了嗎?」我盡量溫柔地說,「分明沒什麼用嘛。」我還出了個主意:也許是時候採取法律措施了,比如弄條限制令之類的。

「但其實她算不上在騷擾我們,對吧?」他說,「最近沒接到亂打的電話,她既沒有接近我們,也沒有在我們家附近出沒。別擔心,親愛的,我會想辦法解決。」

當然,他沒有說錨,瑞秋算不上在騷擾我們,但我並不在乎。事有蹊撓,而我不準備坐以待斃。我煩透了湯姆叫我別擔心,煩透了他說會把事情擺平,會跟她聊聊,說她終究會完蛋。由我接管的時候到了。要是下次再見到瑞秋,我會打電話給那位女警萊麗,那位警察看上去挺不錯,挺有同情心。我明白湯姆為瑞秋難過,但說實話,我覺得我該出手一勞永逸地擺平這個妹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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