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瑞秋,2013年8月3日,星期六早上

昨晚我夢見自己身處林間,正在孤身一個人走。時值黃昏,或者是拂曉,我拿不太准,不過周有一定還有別人。一個人影我也看不到,但我知道他們正蠢蠢欲動。不能讓他們發現我,我要逃,可昔逃不掉:我的四肢太過沉重,當我放聲子救,嘴裡卻發不出聲音。

醒來時,明媚的陽光透過百葉窗灑進屋子。一番肆虐過後,暴雨已經停歇。屋裡暖烘烘的,聞上去很酸臭——從周四開始,我就幾乎沒有出過卧室。屋外傳來吸塵器發出的「嗚嗚」聲:凱茜正在做清潔。稍後她應該會出門巴,等她離開家我就可以出房間了。我還說不好自己要幹些什麼,最近我有點兒顛三倒四。也許再花一天時間喝喝酒,明天再重返正軌。

這時手機「嗡嗡」響了幾聲,表明它電量不足。我正準備將手機插上充電器,卻注意到昨晚錯過了兩個電話。我撥通語音信箱,發現裡面有條留言。

「嗨,瑞秋,是媽媽。聽著,明天是星期六,我會到倫敦來購物。我們能見面喝喝咖啡嗎?親愛的,這段時間你住我這裡不方便,恩……我結識了一個新朋友,你也知道交往初期是什麼樣子。」她乞乞笑了起來,「不管怎麼說,我非常樂意借你一筆錢讓你撐過幾周。我們明天再談吧,好啦,親愛的,再見啦。」

看來只能跟她明說形勢有多麼糟樵了。要說這些話,必須得借著酒勁。我掙扎著起了床:要是現在去商店的話,那出門之前還能喝上幾杯。我又瞥瞥手機,查了一下未接電話:其中一個來電人是我媽媽,另一個則是斯科特。凌晨12點三刻收到過一條信息。我拿著手機坐在那兒左思右想:究竟要不要給他回電話呢?現在不行,太早了。或者待會兒再回?喝一杯就該給他回電話,兩杯可不行。我插上手機充電器,拉開百葉窗,打開窗戶,洗了個冷水澡,用力擦洗皮膚,又洗了個頭,竭力趕走耳邊縈繞不去的聲音。那聲音在說:要是某人太太的屍體被人發現還不到四十八個小時,他卻深更半夜打電話給另一個女子,昕上去豈不是有些蹊撓?

晚上

雨停了,陽光眼看著就要刺破厚厚的白色雲層。我買了一小瓶葡萄酒,一瓶而已。我不該買,但就算你畢生滴酒不沾,跟我媽媽共進午餐恐怕也忍不住要喝上幾杯。但不管怎麼樣,她好歹答應匯三百英鎊到我的銀行賬戶里,所以這頓午餐也算不上全然浪費時光。我沒有跟她坦白形勢有多糟。我沒有告訴她我已經失業好幾個月了,也沒有告訴她,我被炒了就魚(她還認為她給的那筆錢能幫我撐一陣,直到我收到裁員補貼呢)。

我沒有告訴她,我酗酒的毛病已經變得多麼嚴重,她也沒有注意到。人家凱茜倒注意到了。今天早晨在出門的路上見到凱茜,她瞥我一眼就說:「噢,上帝呀,這麼早就島上了?」我真不明白她怎麼能如此慧眼如炬,但她總能看破。就算只島半杯,她卻瞄一眼就能發覺。

「我從你的眼睛就看得出來。」凱茜說。但我審視自己鏡中的身影,卻看不出一絲異樣。凱茜的耐心與同情快要磨沒了,我必須戒酒。不過今天不行,今天戒酒實在太煎熬。

我原本應該早作準備,原本應該有所預見,但我沒有。我上了火車,卻發現她的倩影無處不在,每份報紙上都印著她艷光四射的面容——金髮碧眼、開開心心的美貌佳人柏根,正笑對著相機鏡頭,笑對著我。

有人扔下了一份《泰晤士報),所以我讀了讀相關消息。死者身份已於昨晚正式確認,屍檢時間則是今天。據警方發言人稱,「希普韋爾夫人的死因也許很難確定,因為她的屍體已經擱置了一陣,而且至少在水中泡了好幾天。」她的照片赫然在目,想想當初的她與如今的她,真是令人渾身起雞皮疙瘩。

新聞報道也捉到卡馬爾如何被捕並釋放,而刑事偵緝督察加斯基爾聲稱警方「正在追查一些線索」(依我猜,這意味著警方根本摸不著頭腦)。我合上報紙,放到腳旁。我再也受不了與她對視了,我也不願意讀那些絕望的空話。我把頭倚到車窗上。用不了多久,我們便會經過布倫海姆路23號。我抬眼瞥了瞥,只可惜距離遠了些,什麼也看不清楚。我不停回想著看見卡馬爾的那天,回想著他吻她的模樣,回想著當時我是多麼怒氣沖沖,又多麼想當面質問柏根。如果當初我真的找上門去,當面質問她到底哪根筋出了問題,事情會怎麼樣呢?那今天她還會活在人間,出現在她家露台上嗎?

我閉上了眼睛。諾斯科特站有人上車,坐到了我的鄰座。我沒有睜開眼睛,但心裡有點兒打鼓:畢竟這趟車空得很。我感覺後頸上汗毛直立,聞見香煙混著須後水的昧道——我深知,這種昧道我曾經聞到過。

「你好。」

我扭過頭,居然一眼認出了那名紅髮男子,周六晚上車站偶遇的那一個。他對我面露微笑,伸出一隻手讓我握。我被嚇了一大跳,但還是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手堅實有力,掌心長著硬繭。

「你還記得我嗎?」

「是的。」我邊說邊點頭,「是的,幾個星期前吧,在車站遇見過。」

他點頭微笑。「當時我有點兒醉醺醺的。」他哈哈大笑,「你也有點兒醉,是吧,親愛的?」

他比我記憶中年輕些,也許年近而立;面孔長得不錯,算不上英俊,但也不差;性格開朗,笑容明媚,有一口倫敦腔。他正凝望著我,彷彿他知道我的一些底細,彷彿他正拿我打趣,彷彿我們之間有段別人不懂的玩笑話——我們分明素不相識。我從他身上調開目光。說點兒什麼吧,要不問問他,「你究竟見到了些什麼?」

「你還好嗎?」他問道。

「我挺好。」我又把目光轉向了窗外,但我能感覺到他的眼神正落在我身上,而我有種詭異至極的衝動:我想向他轉過身聞聞他身上的煙昧,聞一聞他的氣息。我喜歡煙昧;初識湯姆之時,他就愛吸煙。我們出門小酌戎做愛之後,我偶爾也會跟他一起抽一支。對我來說,煙昧頗為撩人,它讓我想起開心的滋昧。我輕咬下唇,尋思著:如果我轉身面對紅髮男子,吻吻他的嘴,他會怎麼樣呢?這時我感覺他動了動。他向前探過身子,彎腰抬起了我腳邊的報紙。「慘極了,對吧?可憐的姑娘。真詭異,那天晚上我們還在那兒呢。就是那天晚上,對吧?她失蹤當天晚上。」

他彷彿讀懂了我的心思,而我徹底驚呆了。我「嗖」地轉身望著他——我想看清楚他的眼神。「你說什麼?」

「我在火車上遇見你的那天晚上,就是這個姑娘失蹤的當晚,警方不是剛剛發現了她的屍體嗎?報道還說,最後一次有人看見她是在火車站外。我一直在想,嗯,我可能見過她,不過記不起來了。當時我喝醉了嘛。」他聳聳肩膀,「你什麼都不記得了,對吧?」

他說這些話的時候,我有種奇怪的感覺,一種前所未有的感覺。我無法回答,因為我的思緒已經飄到了別處,並不是因為他說的話,而是因為須後水的昧道。那藏在煙昧之中、清新宜人的擰橡昧突然喚醒了一幕記憶:在火車上,我坐在他的鄰座,跟眼下一模一樣,但火車正向反方向駛去,還有人在放聲大笑。他的一隻手握住我的胳膊,問我是否想去喝一杯,但氣氛突然變得不對勁兒起來。我感覺無比驚恐,無比困惑。有人想揍我。我可以看見拳頭向我揮過來,於是閃身躲開,抬手護住頭。恍惚問我又從火車上到了大街上,又昕見有人哈哈大笑,或者有人嘶聲大吼。我在台階上,我在人行道上一切如此讓人暈頭轉向,我的心猛跳不止。不能再待在這人身邊了,我要躲開他。

我匆忙起身大聲說了句「不好意思」,好讓車廂里其他人昕到。但車廂里的人寥寥無幾,根本沒有人扭過頭來。紅髮男子抬頭一臉訝異地望著我,挪開雙腿為我讓路。

「抱歉,親愛的。」他說,「我不是故意煩你的。」我趕緊從他身邊走開,能走多快走多快。但火車晃了幾下,我差點兒沒有站穩。我一把攥住車座的後背,免得摔跤。人們紛紛瞪眼盯著我。我疾步走到相鄰的車廂,又一路走到下一節,一直走到火車的最後一節車廂。我喘不過氣,感覺汗毛直豎。我無法解釋,也記不起發生過什麼,但我能感覺到那種恐懼和困惑。我面對著來時的方向坐下這樣一來,如果他追上來的話,我就能有所提防。我用手捂住眼睛,集中心神想要回憶剛才見到的場景。真恨凶灑的自己呀,如果當時沒有喝醉……誰知道,我居然記了起來。當時天色昏暗不明,有個男人從我身邊走開。是一個女人從我身邊走開嗎?是個女人,身穿一條藍色長裙。是安娜。

心跳聲在我耳邊「咚咚」直響,我感覺熱血上頭,再也分不清所見所感究竟是真還是假,究竟是白日夢還是回憶。我緊閉眼睛想要再探究一次,但它已經不見了蹤影。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