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手洗濁和北條圭吾再次出現的時候,兩人的臉上都很平靜,御手洗道:「知道兇手為什麼會選擇在聖誕夜上演這恐怖的詛咒大戲嗎?」
「這……有什麼特殊的原因嗎?這也是破案的關鍵嗎?」
「這雖然不是破案的關鍵,但是對於把握兇手的心態卻有些提示哦!其實,兇手痛恨市民因為外來的聖誕節的興起,而冷落甚至遺忘了本國的傳統節日!的確,一個民族會因為閉關自守而蒙受羞辱。可是一個民族過分的開放,是否也可以稱得上是另外一種極端呢?這種極端同樣的可怕,因為它使一個民族丟失了自我,接了別人的軀殼,卻迷失了自己的靈魂!
「抱殘守缺當然是一個極端,但是盲目容納又何嘗不是呢?不僅丟失了自己的傳統,而且抱著別人的糟粕還在洋洋得意!可悲呀,可悲!這樣的趕時髦、隨潮流在今日的社會中泛濫不止,人們越來越向著庸俗化、娛樂化的生活和文明邁進了!兇手是一個超脫者,他會選在聖誕夜展開他的計畫,不過是在向愚昧無知、膚淺可悲的人們示威,發出響亮的咆哮!」
聽得出來,御手洗濁和往常一樣,對兇手有大大的尊敬和理解。
御手洗繼續道:「好了,開場白就說到這裡。現在我要向大家揭穿的只有四個詭計,只有四個,因為其他的地方是我所不能推理得出的!如果兇手願意說出其他的地方,我倒也不會反對!」
北條圭吾居然點頭:「是呀,那我們就先聽聽御手洗濁精彩的推理吧!」
我和鯰川都愣住,聽這兩個流浪漢的對話,似乎北條圭吾就是這次事件的兇手了!怎麼可能?北條圭吾有明確的不在現場證明,況且卜部六神和香取恭生被害的時候,北條是和我們在一起的,一步沒有離開過!他怎麼可能犯案?不過,我再次揣想北條圭吾這時的話和表情,竟是一副默認的樣子……
「好了,我們第一個要解決的問題就是那麼多被害人的正確被害順序!其實,我們在小說中經常看到詛咒殺人或者預告殺人的把戲,被害的人數往往遠遠不止一兩個人吧?那麼兇手為何要用詛咒殺人這種方式呢?這種方式有什麼好處呢?先不說其他的,就本案來說,我認為兇手採用詛咒的方式,是為了讓警方混淆甚至搞錯被害人的真正死亡順序!」
「沒錯!當卜部六神一個接著一個說出詛咒的時候,我們便會中了圈套,先入為主地以卜部六神說出的詛咒順序來排列我們眼前的死者的死亡順序。卜部六神所說的詛咒順序是什麼呢?第一個死者是千晶惠美,火刑;第二個死者是松下放庵,淹死;第三個死者是菊川雅美,槍殺;第四個死者是木下貴和,弔死;第五個死者是香取恭生,被砸死;第六個死者是卜部六神自己,被刺殺。當卜部說出詛咒的時候,我們的心中便也按照卜部的順序為死者們列了一張隱形的死亡先後順序表。何況,事後的事實表明,每個人的死亡時間都和卜部的詛咒沒有太大的差別。所以,很自然中了卜部的圈套,我們現在所以為著的死者的死亡順序,實際上是假的!
「而卜部為什麼要這麼做呢?或者說,這樣費盡心機地改變死亡順序,有沒有什麼好處呢?當然有!但是,種種的好處也只有在我們看穿了真正的死亡順序之後,才能有所發現。好了,現在讓我們一一分析各位死者的具體情況吧。預告中的第一死者千晶惠美是背後中刀而死,只不過屍體被火焚燒罷了,所以卜部的詛咒可說和事實並不相符。但是因為屍體被火焚燒過,所以死亡時間判斷得並不準確。根據法醫的判定,死亡時間是在夜八點至十二點,但是根據十點鐘經過案發現場的列車上的乘客的證言,可以推知,在十點之前,大火併沒有燒起來,由此警方立即將千晶惠美的死亡時間推斷為在十點到十二點之間。
「預告中的第二死者松下放庵,是先被人按在水中失去知覺後,才被人用刀殺死的,可以說也和卜部的詛咒不相符合,只不過是表面事實符合而已。由於屍體在熱水中浸泡的時間過久,也無法精確地判定死亡時間,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八點至十二點之間,但是由於警方中了卜部的圈套,於是將這具屍體認為是第二個被害者,所以最終判定死亡時間是十點至十二點之間。
「預告中的第三死者菊川雅美,是最後才發現的,被人遠距離開槍射殺,死後埋屍。法醫判定是在二十四日夜十點至二十五日一點之間死亡。預告中的第四死者木下貴和的屍體最先被人發現,據推斷是在二十四日晚上十一點半到二十五日凌晨一點之間死亡。初看下來,每一個人的死亡時間都和卜部六神的詛咒沒有多大的抵觸,但是也不能完完全全地證明卜部詛咒的順序就是這四個人被害的正確順序!
「說到這裡,我們仍然沒能弄明白各位死者的真正死亡順序,甚至連懷疑卜部設置假概念的有力證據都提不出來。那麼,我們先假設卜部確實這麼做了,我早已經說過,各件事實都是互相關聯的,我們不妨先做這個假設,然後再慢慢地推理。好了,現在卜部六神確實設了個圈套,我們推測這四個人之中肯定有幾個人的死亡順序是不對的。那麼問題的關鍵是:究竟真正的死亡順序是什麼呢?
「我們注意到,第一死者千晶惠美在死後被人焚屍,而第二死者松下放庵又在水中浸泡的時間太久,結果造成二人的死亡時間都難以推斷。那麼,是否有這種可能,這二人的死亡順序正好是相反的呢?也就是說,第一個死的人不是千晶惠美,而是松下放庵!要讓這種假設成立,我們必須要找出一個原因,要讓兇手一定要這麼做,或者說這麼混淆視聽必定對兇手有利。
「那麼,究竟有什麼好處呢?如果第一個被害者是千晶惠美,則將整體的連環命案的發端推後在夜十點之後,因為千晶惠美的死亡時間在十點之後。而我們若拋開第一個死者的影響,我們知道第二個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夜八點至十二點之間。也就是說,兇手讓千晶和松下交換死亡順序,是為了讓罪案原本發端的時間狡猾地『延後』!那麼,我們先假設第一個死的人不是千晶,而是松下的話,也就是說,罪案的發端不是在夜十點,而要早一些,最早可以在夜八點左右——這就是松下的可能的被害時間!
「不錯!如此顛倒被害順序是為了『延後』被害的時間。那麼『延後』被害的時間,又是為了什麼呢?大家都應該很自然地想到製造不在現場證明吧?是的,我們仔細想一下,能因這件事情而得到不在場證明的,究竟是誰呢?根據鯰川所列出的時間表——雖然錯誤百出——我們得知,北條圭吾是在九點半離開酒店,十點到達山頂。而既然警方錯誤地得出罪案發生的開端是在十點之後,那麼很自然的,北條圭吾就和罪案無關啦!
「總之,根據『被害者順序被故意調換』的假設,我們推斷唯一能從此詭計中獲得好處的人就是北條圭吾!」
御手洗濁得意地指著北條,北條竟然也毫不生氣,反而面帶微笑地說:「好精彩的推理!那麼,御手洗君請接著說吧!關於我的不在現場證明究竟是如何製造的?」
御手洗點頭:
「根據假設,第一個被害的人其實是松下放庵,而松下根本不是在十點之後被害的,而是在八點到十點之間被害。那麼會不會是北條圭吾前去殺了松下呢?很遺憾,北條圭吾除了十點之後的不在場證明之外,還有九點半之前的不在場證明!根據酒店老闆的敘述,北條圭吾在那夜九點半之前,一直待在酒店中,偶有幾次外出,不過時間上並不足以前去殺死松下放庵!
「真是麻煩!而且根據路程上來推算,北條圭吾在九點半搭上計程車,根本不可能先去殺死松下放庵,然後在十時在那個山丘出現的。但是,請注意一點,第二個被害人,根據假設推理出的第二被害人千晶惠美的命案現場,卻在黑老鷹酒店和A山之間!也就是說,北條圭吾沒有時間趕到松下放庵的被害現場,但是卻可以順路去千晶惠美的被害現場。
「但是,不可思議的事情一件接著一件。根據列車乘務員和部分乘客的證詞,我們得知,在十點之前大火併沒有燒起,而在十點之後,北條圭吾就一直待在A山的別墅內!可惡啊,可惡!我們好不容易得出的推理現在走入了死胡同了,因為就算我們弄明白了死者真正的死亡順序,卻也不能推翻北條的不在場證明!那麼是不是我們推論中有什麼地方出了紕漏呢?或者說,有什麼地方,沒有經過縝密的思考,而是想當然地過於輕易地放過漏洞了呢?
「當然了!現在,我們根據『被害者順序被故意調換』的假設,推論出北條圭吾的不在場證明是被刻意製造出來的。然而,鐵一般的事實證明北條圭吾是不可能前去殺死松下放庵的。那麼,我們來試試千晶惠美怎麼樣?很顯然,我們的結論下得過快了,事實是,大火是在列車經過,也即十點之後才燒起來的,但是我們憑什麼推斷千晶惠美的死亡時間是在十點之後呢?
「別忘了法醫的判定,法醫明確指出千晶惠美的死亡時間是在夜八點至十二點!是的,八點至十二點!只不過,我們根據外在的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