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斯卡爾身後的影響雖大,但《思想錄》一書卻長期未曾被人很好地整理過,顯得雜亂無章;以致十七、十八兩個世紀里,無論是贊成他的人還是反對他的人,都沒有可能很好地閱讀和理解《思想錄》的內容和思想。一直要到十九世紀的中葉,這位十七世紀中葉思想家的遺著才逐步恢複它原來的面貌而呈現於讀者的面前。
他死後不久,他的外甥女艾基納比里埃(Etienne Perier)就整理這部未完成的大書的片斷草稿。整理過的草稿復經冉森派中心波羅雅爾(Port Royal)修道院刪訂,特別是剔除了其中一些異端色彩過於濃烈、鋒芒過於外露的部分,於1670年出版;這是《思想錄》最早的一個版本,通稱波羅雅爾本。事實上,這一最早的版本與著者原作的本來面貌大有出入,並且簡牘錯亂,難以卒讀。
自波羅雅爾本問世後,歷代都有人研究帕斯卡爾,包括伏爾泰(Voltaire,1694—1778)、孔多塞(dorcet,1743—1794)、夏多白里昂(Chateaubriand,1768—18
48)等著名人物在內。歷代也有過不同的版本問世,如1776年的孔多塞本、1779年的鮑絮(Bo-ssut)本、1819年的勒斐弗爾(Le Eevre)本,但沒有一種是接近原貌的。
要到1835年的法蘭丹(Erantin)和1842年的庫贊(Cousin)才開始企圖按照作者本人的原來設想來恢複本書的次序;1844年的弗熱(faugère)本,是第一個大體上符合原書手稿狀態的版本。此後的各家版本都在弗熱本的基礎上不斷進行訂正,它們是:
1851年阿韋(Havet)本,1854年盧安德(Louandre)本,1857年阿斯吉(Astie)
本,1858年拉於爾(Lahure)本,1873年羅歇(Rocher)本,1877年莫利尼埃(Mollinier)本,1881年德雷烏(Drioux)本,1883年冉南(Jeannin)本,1895年維拉爾(Vialard)本,1896年米肖(Michaud)本,1897年狄狄奧(Didiot)本,1904年布倫士維格(Brunschvicg)本,1907年迦齊埃(Gazier)本,1911年馬吉瓦(Margival)本,1
925年馬昔斯(Massis)本,1931年斯特羅斯基(Strowski)本,1933年蘇瑞(Souriau)
本,1937年狄德(Dedieu)本,1949年謝瓦里埃(Chevalier)本,1950年斯圖爾特(Stewart)本,1957年謝瓦里埃《帕斯卡爾全集》本。
弗熱、阿韋、莫利尼埃、米肖、布倫士維格各家均對帕斯卡爾做過專門的研究與注釋;其中布倫士維格本較為晚出,一般公認是最好的版本。此外,聖柏甫(Sainte-Beuve,1888)、斯特羅斯基、索爾鐸(Soltau)、布特魯(Boutroux)、克里昂(d)諸家也都以研究帕斯卡爾著稱。關於帕斯卡爾的生平,他的姐姐比里埃夫人為波羅雅爾本所寫的「帕斯卡爾傳」為後世留下了可貴的原始材料。關於波羅雅爾的歷史,聖柏甫的《波羅雅爾史》(1842—1848年)一書迄今仍不失為一部詳盡的研究,其中對帕斯卡爾的評論也有一些獨到的見解,雖則作者標榜客觀主義。有關帕斯卡爾的詳盡書目,可參看梅爾(A.Maire)編《帕斯卡爾書籍總目》和吉羅德(J.Giraud)編《十六、七、八世紀法國文學書目》(頁148—161)。至於較簡明的書目,可參看梅納(J.Mesnard)
《帕斯卡爾的生平與著作》一書的附錄(英譯本。紐約,1952。頁202—208)。
譯文是根據布倫士維格編《帕斯卡爾思想錄與著作選集》修訂第六版(巴黎Hachette 版1912年)的原文譯出的。布倫士維格本雖然號稱精審,但也有錯誤,甚至於是非常明顯的錯誤,尤以注釋及引文部分較多,正文部分也有一些;譯文中已就個人所知加以改正,不再一一註明。譯文及注釋還參考過謝瓦里埃編訂的《帕斯卡爾全集》(巴黎,GalliH mard版1957)。這個本子的編次與布倫士維格本頗有不同,有些地方吸取了較近的研究成果。帕斯卡爾這部書本來就是一部未完成的草稿的殘簡,因此行文每嫌過於簡略,許多地方甚至於不是完整的句子,從而使得歷來的研究者莫衷一是;自己由於水平所限,錯誤更為難免,希望能得到讀者的指正。
在翻譯過程中參考過特羅特(W.Trotter)的英譯本,部分地參考過黑塞(H.Hesse)的德譯本(萊比錫,P.Reclam 版)。英譯本有特羅特、羅林斯(G.B.Rawlings)
與沃靈頓(J.Warrington)三種,「人人叢書」本、「現代叢書」本及「哈佛古典叢書」
本中的三種《思想集》都用的是特羅特的英譯本。這個英譯本雖然也不無可取,但錯訛甚多,並且出現有整段整句的遺漏,次序上的顛倒混亂更是屢見不鮮。凡是布倫士維格本錯誤的地方,無論是正文還是注釋,特羅特英譯本大都承繼下來以訛傳訛;布倫士維格本原來不錯的地方,特羅特英譯本也弄出許多錯誤,有些是非常可笑的錯誤,例如把帕斯卡爾的友人米東(Miton)弄成了英國詩人彌爾敦(Milton,見《人人叢書第874種》
第192段,1931年)之類,使人啼笑皆非。
凡是作者原文中的錯字或漏字經後人補正的,均用方形括弧標出。至於書中若干本來就不完整的句子,除了後人已能確定其涵義者加以增補而外,其餘均照原文逐字譯出,以免綴補成文有傷原意。
翻譯任何一部思想作品,最感棘手的莫過於名詞與術語難以統一。雖然在翻譯過程中對於重要的名詞和術語盡量求其前後一致,但有時仍然不得不分別用幾個不同的中文字來表示原文中的同一個字,甚至於原文中關鍵性的字。另一方面,大部分名詞雖然照顧了前後的譯名一致,但這種一致卻又不可能不在不同的使用場合之下或多或少地偏離了原意。
困難在於,沒有一種文字可以完全精確地符合併表達另一種文字。
中文中的自然、人性、天性和由它們衍變來的形容詞自然的、天然的、天賦的,在原文中是同一個字nature和它的形容詞na-turel;但我們卻在不同的場合中使用不同的對應詞。中文中的成員、組成部分和肢體在原文中也是同一個字membre,這個字在國家則譯成員,在整體則譯組成部分,在個人則譯肢體。
Esprit這個字全書都譯作精神。這個字大致相當英文的spi-rit、德文的Geist、中文的精神、心靈、心智或頭腦,在本書第一編中這個字實際指的是思想方式。所謂幾何學精神與敏感性精神或「精微性的精神」,英譯本作「直覺的精神」的不同,即指幾何學的思想方式與敏感性思想方式之不同。
Esprit這個字在十七、八世紀有著遠比我們今天所說的「精神」更微妙得多的涵義。
一個字是不能不受時代的影響而不斷改變它自身的質量和重量的。另一個情形相似的字是philosophe(哲學家),在十七、八世紀這個字的涵義在一定程度上不同於我們今天所稱的哲學家,它是指有別於形而上學家——而「形而上學」這個字又和我們今天的涵義也有不同——的知識追求者。要用一種文字表達不同的時間、地點和條件之下另一種文字所表達的內容,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就只能希望讀者體會文字的精神實質,做到以意逆志而不以詞害意。
另一個關鍵性的字是raison。十七世紀的raison可以相當於十八世紀的Verstand(或英文的uanding:理智、知性、理解、悟性),也可以相當於十八世紀的Ver(或英文的rea-son,中文的理性)。這裡我們必須注意到,無論是在帕斯卡爾本人還是在整個十七世紀的思想里,Verstand 和Ver還沒有獲得後來它們在康德那裡所被賦予的那種區別。這個字在帕斯卡爾的用法里分別指推理能力、理智、道理或理性,我們在書中大多譯作「理智」,少數場合譯作「理性」或「道理」。當然,德譯本也可以把它譯作Ver,只要不把這個字理解為一個半世紀以後它在德國古典哲學中所獲得的那種嚴格的意義。嚴格說來,更接近於Ver的,在帕斯卡爾的用語里應該是pensée(思想)。帕斯卡爾用pensée這個字,大致相當於笛卡爾用cogitatio(思想,即「我思故我在」中的「思」字)。笛卡爾說:「我所謂的思想(co-gitatio)是指我們意識到在自己心中活動著的全部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