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吃東西胃口挺好,可是他顯得累,心情煩躁。他慢慢地咀嚼,胳膊放在餐桌上,眼睛盯著屋那邊的什麼東西。他看了我一眼,又望向別處。他用餐巾擦擦嘴巴,聳聳肩膀又接著吃。我們中間有了什麼東西,儘管他不想讓我這麼想。
「你幹嗎盯著我看?」他問,「怎麼了?」他說著放下了叉子。
「我盯了嗎?」我說著獃獃地搖了搖頭,獃獃地。
電話響了。「別接。」他說。
「可能是你媽,」我說,「迪恩——可能是關於迪恩的什麼事。」
「去看看吧。」他說。
我拿起聽筒聽了一會兒。他不吃東西了。我咬咬嘴唇掛了電話。
「我怎麼跟你說的?」他說。他又開始吃,接著把餐巾往盤子上一摔。「媽的,大家幹嗎不去只管自己的事?跟我說我哪兒做得不對,我會聽的!這不公平。她當時已經死了,不是嗎?除了我,別的人也在場。我們商量過,是一致決定的。我們剛到那兒。我們已經走路走了好幾個鐘頭,不能那麼轉身就走,離汽車有五英里呢。那是第一天去釣魚。他媽的,我看沒什麼做得不對,不,我看不出來。別那樣看著我,你聽見了嗎?我不准你來對我下結論,你不可以。」
「你知道的。」我說著搖搖頭。
「我知道什麼,克萊爾?告訴我,告訴我我知道什麼。我什麼都不知道,除了一樣:你最好別拿這件事情小題大做。」他用自以為意味深長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當時她已經死了,死了,死了,你聽見了嗎?」過了一會兒,他說,「這件事真他媽可惜,我也是這麼想的。她是個年輕姑娘,可惜,我難過啊,跟別人一樣難過,可是當時她已經死了,克萊爾,死了。現在咱們別再提這件事了,拜託,克萊爾,咱們現在別再談這件事了。」
「問題就在這兒。」我說,「她當時已經死了,可是你難道不明白嗎?她需要幫助。」
「我投降。」他說著舉起手。他把坐的椅子推離餐桌,拿著煙去了院子里,還拎了罐啤酒。他來回走了一會兒,然後坐在一把草坪躺椅上,又拿起了報紙。頭版上有他和他的幾個朋友的名字,是他們有了那個「可怕的發現」。
我閉了一會兒眼睛,手按瀝水板。我千萬別再念念不忘這件事了,一定得撇下這件事,眼不見,心不煩,等等,「繼續生活」。我睜開眼睛。不管怎樣,什麼後果我全知道,我還是胳膊一把掃過瀝水板,讓盤子、杯子稀里嘩啦地砸了一地。
他沒動。我知道他聽見了,他抬起頭,好像在聽,可是僅此而已,他沒動,沒有扭頭看。我為此而恨他,因為他沒動。他等了一會兒,然後抽了口煙,往後靠在椅子上。他事不關己地聽著,又往後靠,抽煙,這讓我可憐他。風把煙從他嘴巴裡帶出來,細細一縷。我幹嗎要注意到那一點?他永遠不會知道就因為他坐在那兒不動,聽著,讓煙從他嘴巴里飄出來,我有多麼可憐他……
他是在上個星期天,即陣亡將士紀念日周末前一周計畫去山裡釣魚的。他和戈登·約翰遜、梅爾·多恩、維恩·威廉斯,他們一起打撲克、玩保齡球、釣魚。他們每年春天和初夏都一起去釣魚,也就是頭兩三個月,在受到家庭休假、少兒棒球聯賽和來訪親戚影響之前。他們都是體面人、有家室的人,工作負責。他們有兒有女,跟我們的兒子迪恩在一起上學。上星期五下午,這四個人出門去納徹斯河釣三天魚。他們把車停在山裡,然後走幾英里路,到他們想去釣魚的地方。他們帶著鋪蓋、食物、炊具、撲克牌和威士忌。在河邊的第一天傍晚,甚至在他們搭起帳篷之前,梅爾·多恩發現那個女孩面朝下在河裡漂著,赤身裸體,卡在靠近岸邊的幾根樹枝中間。他喊別人,他們都來看,商量該怎麼辦。其中有一個人——斯圖爾特沒說是誰——也許是維恩·威廉斯,他是個大塊頭,性格隨和,愛哈哈大笑——他們中間有一個說他們應該馬上走回汽車那兒,其他幾個人用腳攪動著沙子,說他們傾向於留下來。他們說累,而且已經晚了,另外事實上,那個女孩「哪兒都不會去」。最後他們都決定留下來。他們接著把帳篷搭了起來,生了火,喝威士忌。他們喝了很多威士忌,月亮上來時,他們說起了那個女孩。有人覺得他們應該想辦法防止屍體漂走,他們反正覺得要是屍體夜裡漂走了,也許會給他們帶來麻煩。他們拿上手電筒,跌跌撞撞地走到河邊。起風了,冷風,河裡的浪拍打著沙岸。他們中間有一個——我不知道是誰,有可能是斯圖爾特,這種事情他會做——蹚水過去拖著那個女孩的手指——她仍然面朝下——拖近岸邊,到了淺水區,然後用一根尼龍繩綁住她的手腕,再把繩子拴在樹根上,這段時間,別的幾個人用手電筒在女孩的身體上亂照。之後,他們回到營地,又喝了威士忌,然後就睡覺了。第二天上午,星期六,他們做早飯,喝了很多咖啡,又喝了威士忌,之後分頭去釣魚,兩個去上游,兩個在下游。
那天夜裡,他們把釣到的魚跟土豆一起煮了,又喝了咖啡還有威士忌,然後把盤子拿到河邊洗,離那個女孩漂在水裡的地方不遠。他們又喝酒,然後拿出撲克牌,打牌,喝酒,直到他們再也看不清撲克牌。維恩·威廉斯去睡覺了,不過其他幾個人講黃色故事,講他們以前粗俗或是誇大其辭的胡作非為之事,誰都沒提那個女孩,最後是戈登·約翰遜一時間忘了,提到他們釣到的鮭魚肉硬,河水寒冷刺骨。他們就不再聊天,而是繼續喝酒,直到誰絆倒了,嘴裡罵著提燈,後來他們都鑽進了睡袋。
第二天早上他們起得晚,又喝了威士忌,釣了一會兒魚,還一直在喝威士忌。然後星期天下午一點鐘——比他們原計畫提前了一天——他們決定走。他們收了帳篷,捲起睡袋,收起鍋啊,壺啊,魚和漁具後,就走路出山。他們離開前,沒有再去看一眼那個女孩。他們走到汽車那裡後,默不作聲地在公路上開車,直到開到一個有電話的地方。斯圖爾特打電話給警長辦公室,其他幾個人在熱辣辣的太陽下站在旁邊聽。斯圖爾特給電話那頭的人報上他們全部幾個人的名字——他們沒什麼好隱瞞的,根本沒覺得慚愧,又同意在加油站等,直到有人能過來詳細記一下怎麼去,並且給他們分別取證。
那天夜裡他十一點到家。我本來睡著了,可是聽到他在廚房裡時,我醒了,發現他在靠著電冰箱喝一罐啤酒。他沉重的胳膊摟著我,用手上下摩挲我的背部,跟他兩天前離開時同樣的手,我當時是那麼想的。
在床上,他手放在我身上,然後等著,似乎在想別的什麼事。我稍微轉了下身子,挪開我的腿。後來,我知道他很久沒睡著,因為我睡著了,他還醒著;再晚一點,我有一會兒睡得不安穩,一點輕微的噪音——床單的沙沙聲——讓我睜開了眼睛,外面幾乎天亮了,小鳥在叫,他在仰面躺著抽煙,看著拉上窗帘的窗戶。半睡半醒中,我叫他的名字,可是他沒有應聲。我又睡著了。
今天早上,我還沒下床,他就起來了——去看報紙上有沒有登出來,我想。八點過後不久,電話就開始響了。
「去死吧。」我聽到他對著話筒說。過了一會兒電話又響了,我急忙去了廚房。「除了我已經跟警長說過的,別的我沒什麼要補充的,沒錯!」他啪的一聲撂下了電話。
「怎麼了?」我警惕地說。
「坐下吧。」他慢吞吞地說。他的手指在胡楂上摩擦來摩擦去。「我得跟你說件事。我們在釣魚時,遇到了一件事。」我們隔著餐桌坐著,然後他就跟我說了。
他在那兒說,我喝著咖啡盯著他,然後我讀他在餐桌上推過來的報紙:「……18至20歲女子,身份不明……可能動機為強姦……初步調查顯示為勒死……乳房及骨盆位置有刀傷及擦傷……解剖……強姦,有待進一步調查。」
「你得明白,」他說,「別那樣看著我。你給我注意點,我不是開玩笑。放鬆點吧,克萊爾。」
「你幹嗎昨天晚上不告訴我?」我問。
「我不就是……沒有嘛。你什麼意思?」他說。
「你知道我什麼意思。」我說。我看著他的手,粗大的手指,長了一層汗毛的指關節,那雙手在動,在點煙,昨天夜裡摸過我身上,伸進過我身體的手指。
他聳聳肩。「昨天晚上,今天早上,有什麼不一樣?你當時想睡覺,我覺得可以等到今天早上再跟你說。」他看著院子里:一隻知更鳥從草坪上飛到野餐桌上整理羽毛。
「這不是真的,」我說,「你沒有就那樣撇下她不管吧?」
他馬上扭過頭說:「我該怎麼做?你現在仔細給我聽好,我就說這一次。根本沒發生什麼事,我沒什麼感到抱歉或者內疚的。你聽到了嗎?」
我從餐桌前起身,去了迪恩的房間。他已經醒了,穿著睡衣,正在玩拼圖。我幫他找了衣服,然後回到廚房,把他的早餐放到餐桌上。電話響了兩三次,接電話時,斯圖爾特每次都說得硬邦邦的,掛斷時帶著火氣。他給梅爾·多恩和戈登·約翰遜打了電話,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