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之所以談起懲罰,同樣也談到了完成這種引人注目的職責的形形色色的執行官們,其實是因為我在住進軍醫院以後,對這一切才有了最初的直觀的了解。在此之前我的了解僅限於耳聞。我們的兩個病房集中了所有受到士兵列隊棒責的受審人,他們來自遍布城市和市郊的各軍營、囚室以及各部隊。在這初期,我還十分貪婪地注視著周圍所發生的一切,所有這些奇怪的制度、所有這些已經和將要受到懲罰的人自然會使我產生極其強烈的印象。我激動,惶惑,大為震驚。記得,我當時就突然迫不及待地開始探究這些新現象的一切細節,傾聽其他囚犯關於這個話題的談話和講述,主動向他們提出問題,力求得到解答。此外,我迫切地希望了解各種判決及其執行、執行過程中的一切細微差別以及囚犯本人對這一切的看法;我努力想像去受刑的人的心理狀態。我已經說過,在面臨懲罰時,很少有人能保持冷靜,甚至那些已經屢次挨打而且打得很重的人也不例外。這時犯人總是會感到一種強烈的,但純粹是生理上的恐懼,一種壓倒一切精神特點的不由自主和不可遏止的恐懼。後來在蹲監獄的這幾年裡,我始終會不由自主地注視著這樣一些受審人,他們在受到一半懲罰後住進醫院,治癒背傷就出院了,第二天再去按核准的棒數忍受另一半懲罰。將懲罰分為兩次執行是由身在現場的醫生決定的。如果根據罪行判決的棒數太多,囚犯一次難以承受,便將這個數目一分為二,甚至一分為三,這要看在懲罰現場的醫師怎麼說:受刑者可否繼續通過隊列,換句話說,繼續受刑是否會危及他的生命。五百、一千甚至一千五百棒的懲罰通常是一次執行完畢;但要是判決兩千、三千棒,那就一分為二,甚至一分為三執行。那些在執行前一半之後醫好背傷的人,便出院去承受後一半的懲罰,在出院的當天和前夜往往面色陰沉,愁眉苦臉,沉默寡言。他們會顯出某種程度的遲鈍、一種反常的心神不定。這樣的人不願與人交談,多半是默然不語;最奇怪的是,囚犯們也從不主動與這樣的人談話,不想涉及他面臨的遭遇。沒有一句多餘的話,也不去安慰他;甚至總是儘可能少去注意他。當然,對受審人來說,這樣更好些。也有例外,比如我曾講到過的那個奧爾洛夫。在挨過前一半棒刑後,使他非常惱怒的,就是他的背傷竟久久不愈,使他不能儘快出院,早些受完餘下的棒刑,與一批囚犯一起出發,前往給他指定的流放地,可以在半路上趁機逃跑。這個目的使他念念不忘,天知道他心裡在想些什麼。他具有熱情洋溢和富於生命力的氣質。他很滿意,處於高度興奮的狀態,儘管他也在壓抑自己的感受。情況是這樣的,早在受到前一半懲罰之前,他就在想,他們決不會讓他活著走出棒下,必死無疑。早在關押受審期間,他已經聽到關於長官的種種手段的傳言;那時他就有了死的準備。但是在挨過前一半懲罰後,他振作起來了。他回到醫院時已被打得半死;我還從未見過那樣可怕的傷口;但是他心裡充滿了喜悅,希望能活下來,因為傳言不實,他這不是活著離開了刑場嗎,於是眼下,在長期關押受審之後,他已經開始夢想旅途、逃亡、自由、田野和森林了……從軍醫院出去的兩天之後他死於那同一座軍醫院,死於原來的病床上,因為他未能熬過後一半的懲罰。不過這件事我曾提到過。
然而那些在受刑前度過心情沉重的日日夜夜的囚犯,卻能剛強地經受住懲罰,連最怯懦的人也不例外。在他們回牢房的當夜,我甚至整夜都很少聽到呻吟聲,即使是那些受刑非常重的人也往往如此;總之,民眾是能忍受劇痛的。關於疼痛我曾詳細地詢問過。我有時想明確地了解,這種疼痛有多麼厲害,究竟能不能打個比方?說實話,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要這樣尋根究底。只記得一點,絕非出於無聊的好奇。再說一遍,我感到激動和震驚。但不管我問誰,也得不到令我滿意的答覆。是灼痛,火燒火燎似的,——這就是我所能了解到的一切,而且這是所有人的唯一的回答。灼痛,如此而已。在這初期,我與M更接近以後,也問過他。「疼哪,」他回答道,「很疼;感覺是——火燒似的灼痛;就像脊背在烈火中烤著。」總之是眾口一詞。不過,記得就在那時,我有了一個奇怪的發現,又不敢說一定正確;然而囚犯們自己的一致認定卻是強有力的佐證:倘若用樹條進行大量的抽打,那就是我國現行刑罰中最嚴酷的一種。乍一看,這似乎是荒謬的,不可能的。可是用樹條抽打五百下,甚至四百下,就足以致命;而超過五百下犯人幾乎是必死無疑。要是一次抽打一千下,那麼即使是最強壯的人也經受不住。與此同時,可以承受五百棒而絲毫不會危及生命。可以忍受一千棒而不必為生命擔憂,即使受刑者並不是很強壯的人。甚至兩千棒也不可能打死一個健康的中等體力的人。囚犯們都說,樹條比木棒更厲害。「樹條更鑽心地痛,」他們說,「更難受。」當然,樹條比木棒更難熬。樹條的刺激性更劇烈,更強烈地作用於神經,使神經過度緊張,受到超越極限的震撼。我不知道現在怎樣,但在不久的過去有這樣一些紳士,抽自己的犧牲品一頓鞭子,會給他們帶來某種與德·薩德侯爵 和勃琳維莉侯爵小姐 相似的感覺。我想,這樣的感覺足以使這些紳士為之屏息凝神,甜蜜的快感和痛楚兼而有之。有些人就像嗜血的猛虎。人一旦嘗試了對他人——而這個人與他是同樣的人,也是上帝的造物,按基督的教義人和人是兄弟——的肉體、鮮血和精神的這種權力、這種全權的主宰;人嘗試了以極具侮辱性的形式凌辱另一個同樣具有上帝形象的生物的權力和無限可能性,那麼他就不由自主地喪失了支配自己情感的能力。施暴是一種習慣;它天然地能發展,終於會發展成一種病態。我堅信,最優秀的人也可能由於習慣而粗野、愚鈍到獸類的水平。鮮血和權力使人陶醉:粗野和腐化會得到發展,極其反常的現象也漸漸地為理智和感情所接受,乃至甘之如飴。暴君心中的人性、公民性徹底毀滅,對他來說,回歸人的尊嚴,回歸懺悔和新生幾乎已無可能。此外,比如說,這種專橫有可能感染整個社會,因為權力是有誘惑力的。社會冷漠地看待這種現象,說明它已經徹底地被感染了。總之,一個人有權對另一個人施加肉體懲罰,這是社會的弊端之一,是消滅公民意識在社會中的任何萌芽、任何嘗試的最強有力的手段之一,也是社會必然地、不可抗拒地日益腐化的充分理由。
社會是鄙棄刑吏的,但並不鄙棄那些身為紳士的刑吏。只是不久前才出現了相反的意見,不過還只是書本上的空談。甚至那些發表了這種意見的人,也並非所有的人都撲滅了自己內心對專制的渴望。甚至任何一個工廠主,任何一個企業主都一定會感到一種令人興奮的快感,因為有時他的工作人員及其全家都完全聽命於他。這是肯定的;一代人不是很快就能擺脫他內心所繼承下來的東西;一個人不是很快就能拋棄已融入他的血液,可以說是與母乳一起遺傳給他的東西。這樣快的轉變是不可能有的。對錯誤和世代相傳的罪孽有認識還不夠,很不夠;必須徹底擯棄它。而這不是很快就能做到的。
我講到了刑吏。刑吏的特性幾乎以萌芽的形式存在於每一個現代人身上。但人的獸性的發展並不相同。如果一個人的獸性在其發展中壓倒他其餘的所有特性,那麼這個人當然就會變得可怕而醜惡。刑吏有兩種:一種是自主的,一種是不由自主的,是職務上的。自主的刑吏,當然,在各方面都比不自主的刑吏更卑劣,然而人們是那麼鄙棄後者,鄙棄得感到恐怖,感到厭惡,感到一種不由自主的、幾乎具有神秘主義色彩的恐懼。對一種刑吏的近乎迷信的恐懼,而對另一種刑吏卻那麼心平氣和,幾乎抱著讚許的態度,這是為什麼呢?有些事例是極為奇怪的:我認識的一些人甚至很善良,甚至很正直,甚至在社會上很受敬重,然而他們,舉例來說,卻不能平靜地容忍挨樹條抽打的犯人不哭叫、不祈禱、不求饒。受懲罰的人一定要哭叫,要哀求饒恕。這是常規;認為這樣才是又得體又必要的,要是哪一次犯人不願叫喊,執行官就認為這是對他個人的冒犯,而我是認識這位執行官的,他在其他方面甚至可以說是個好人。他本來想從輕處罰,可是他沒有聽到通常會說的「閣下,親爹,饒恕我吧,讓我永遠祈求上帝保佑你」等等,於是他大發雷霆,用樹條多抽了五十下,要讓他哭叫求饒,——他終於達到了目的。「不該這樣,先生,這是暴行。」他很嚴肅地這樣回答我的責問。至於不由自主的、職務上的真正的刑吏,那麼大家都知道:這是判處流放的囚犯,被留下來充當刑吏;他先要向其他刑吏學習,學會以後便一輩子留在監獄裡,被單獨關押,他有一個單獨的房間,甚至擁有自己的財物,不過差不多總是處於押送兵的監視之下。當然,活人不是死的機器;刑吏打人儘管是在履行職務,但有時也會陷入狂熱,不過儘管他打人不無快感,然而幾乎從來不是出於私仇。抽打的靈巧、對本行的精通、想在自己的夥伴和公眾面前表現一番的慾望會激起他的自尊感。他關心的是技巧。此外,他很清楚,他受到普遍的鄙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