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理學是非 四、天理與人慾

人慾是理學的大敵,比佛教厲害多了。

最早意識到這一點的是程顥和程頤兄弟,正如天理其實是他們的概念。程顥就不無得意地說: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拈出來。或者說,是自家體貼出來的。

呵呵,這個著作權,他倒不讓。

兩宋道學又叫程朱理學,也是有道理的。

孤陰不生,獨陽不長,有天理必有人慾。如何處理二者的關係,也就成了理學無法迴避的問題。

朱熹的辦法是先下定義。他認為,天理就是人性中天然存在的善,比如孟子所謂「人皆有之」的惻隱之心。惻隱之心就是仁,仁是天理之自然。順著仁往前推就是義,再往前推就是禮。所以,四德五倫都是天理,也都是善。

但,天理既然是善,惡又從哪裡來?

程顥和程頤的說法是:天下善惡皆天理。

這是對的。既然天理的極至是太極,太極又是萬事萬物的本源,惡當然也只能來自太極,來自天理。這就好比上帝創造了一切,便也得對伊甸園裡的那條蛇負責。

問題是,如果惡也是天理,不作惡豈非也天理不容?

朱熹當然不能同意。因此,當學生拿著二程的說法來問他的時候,他就只能打圓場。朱熹說,天理哪能是惡?惡是不會行天理。比如不該惻隱而惻隱,就變成姑息;不該仗義而仗義,便變成殘忍。所以,惡是天理的過猶不及。

那麼,行天理為什麼會過猶不及?

因為天理未純,人慾未盡。這就好比一個人,如果注意飲食鍛煉身體,就健康長壽;如果習慣不良縱慾過度,則會百病纏身。惡就是這樣一種病,朱熹稱為疾疢(讀如趁)。

原來,人會生病,天理也會,這可真是天人合一。

天理生病,就成了人慾。

人慾不是人類肉體生存的基本需求。朱熹說:若是飢而欲食,渴而欲飲,則此欲亦豈能無?但亦是合當如此者。他還諷刺佛教徒說:終日吃飯,卻道不曾咬著一粒米;滿身著衣,卻道不曾掛著一條絲。這不是扯嗎?

看來,老先生的頭腦很清醒。

問題卻仍未解決。人慾不是欲,又是什麼?

朱熹用最通俗易懂的語言回答了我們:

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慾也。

原來,天理就是生存理,人權就是生存權。這兩句話朱熹雖然沒有說,我們不妨替他說了。總之,除了保證生存和學做聖人,其他想法都是心裡有病。所以,程頤為哲宗皇帝講課時,課堂的管理人請講師們喝茶看畫,這位道學先生便拉下臉來回答:本人平生不喝茶,也不會看什麼畫!

哈哈哈,他是怕得心病。

那麼,人的這個病,有沒有辦法治呢?

有。辦法是六個字:

存天理,滅人慾。

而且朱熹說,所有儒家經典講的都是這個道理。

這當然並不容易。因為就連朱熹自己也說:天理人慾,無硬定底界。既然並無明顯標誌和截然分野,那怎麼識別,又怎麼做?比方說,食色性也。吃飯是天理,性生活呢?

道學先生的回答是:

要看情況。生兒育女是天理,男歡女愛是人慾。

道理很簡單:前者相當於飲食,後者相當於美味。

抱歉,這實在是混賬邏輯,也不可操作。難道每次做愛前都要指天發誓,宣布這是為了傳宗接代?幸虧程朱理學在今天不是主流,否則安全套和避孕藥豈不都得下架?

何況朱熹自己也說:有個天理,便有個人欲,人慾「也是天理裡面做出來」的。這就連讀聖賢書都不管用了,因為世間卻有能克己而不能復禮者,比如佛教徒。那麼,如果要實現「存天理,滅人慾」的目標,請問又該如之何呢?

也只好祭起屠刀,朱熹稱為「殺賊工夫」。

而且,吃柿子揀軟的捏,先殺女人。

殺女人的切入點,是提倡寡婦守節,反對再嫁。當然也只是提倡而已,因為沒有哪個王朝會荒唐到為此制定相關的法律。但是,我們不要小看輿論壓力和道德誘惑。南宋之後守寡和死節的女人有多少,看看那些貞節牌坊就知道。

何況道學家的話還說得那麼重。有人問程頤:寡婦貧苦無依,能不能再嫁乎哉?程頤的回答是八個字: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女人的命,就那麼不值錢?

更惡劣的是,程頤還信口雌黃,說什麼貧苦無依和饑寒交迫,不過是寡婦們希望再嫁的借口。且不說這種毫無證據的言論涉嫌誣陷,就算她們是為了性愛需要又如何?朱熹不是聲稱「做出那事,便是這裡有那理」嗎?那麼請問,男女之間那點事,怎麼就沒那理?如果沒有,老天爺為什麼要讓人們有性快感?難道男人可以有,女人不能?如果都是人慾都該消滅,那麼,為什麼女人喪夫不能再嫁,男人喪妻卻可以再娶?請問這是什麼天理,什麼邏輯?

程頤簡直心理變態,混賬透頂!

不要說什麼當時強敵壓境國難當頭,因此需要提倡死節以振奮人心,鼓舞士氣。搞沒搞錯,程頤可是北宋仁宗到徽宗時期的人。他去世時,完顏阿骨打還沒稱帝,徽宗君臣全都春風得意歌舞昇平,哪來的這種時代需求?

也不要說什麼死節的要求男女平等。沒錯,作為程朱理學的忠實信徒,王炎午就這麼逼文天祥了。但是請問,有意義嗎?難道文天祥的歷史使命和人生價值,就是把自己送上道德祭壇,讓那血染的旗幟高高飄揚?

實際上王炎午要求的,只是為死節而死節。不要說什麼這裡面有道德的堅守。堅守是要的,但只能靠自律,不能靠他律。道學家之相逼,圍觀者之起鬨,當事人之非一死不足以自證清白,只能造成人性的壓抑和心理的變態。

比如王玉輝。

王玉輝是清代吳敬梓《儒林外史》中的人物。他的女兒喪夫之後決定死節,母親不贊成,公公婆婆也不贊成,只有王玉輝拍手叫好,甚至在女兒去世後仰天大笑,說是就連自己都未必能夠死得這麼風光。直到知縣和鄉紳一眾人等前來拜祭,這才恢複人性,開始悲悼女兒。後來看見穿白衣服的年輕女子,就心裡哽咽,那熱淚直滾出來。

這可真如清代戴震所言,是「以理殺人」。

事實上,儘管朱熹使用了哲學甚至類似於科學的方法來論證天理,也儘管理學家們口口聲聲惻隱之心,然而「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八個字,以及王炎午的生祭文,仍表現出對個體生命的冷漠。是啊,文天祥的尚且不是命,寡婦們的又值幾何?不過街頭巷尾的閑話,茶餘飯後的談資。

很顯然,正是這種冷漠,造就了生祭文天祥這樣的道德怪胎,貞節牌坊那樣的道德祭壇。這當然並不完全該由程朱理學來負責。但,如果一個民族的倫理道德必須靠這樣慘無人道的東西才能得以維持,可就真是生病了。

那麼,這病可又是怎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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