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南宋始末 四、風波亭

紹興十一年(1141)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飛被殺。

罪名,是謀反。

這是冤案,也是疑案。因為就連岳飛是怎麼死的,都不清楚。元代脫脫等人所撰《宋史》之《高宗本紀六》宣稱系皇帝下詔賜死,同書《岳飛傳》卻說:由於既沒有口供又沒有實證,這事拖到年底仍不能結案。當朝宰相秦檜就寫了張便條送往獄中,獄中則向朝廷報告岳飛已死。

按照後一種說法,岳飛竟然是被暗殺的。後人甚至言之鑿鑿,聲稱地點就在最高法院大理寺中的風波亭。

所以,此案又叫風波獄。

不過在宋代史料中,並沒有什麼風波亭。

岳飛的罪名,當然也是莫須有。

據正史記載,抗金名將岳飛是在紹興十一年十月十三日被捕的,關押在大理寺的監獄中,負責審理此案的是大理寺卿周三畏和御史中丞何鑄。然而兩人審來審去,什麼證據都沒有,反倒確認岳飛是忠臣。當時,岳飛撕開衣服,背上赫然露出「盡忠報國」四個字的刺青,何鑄不禁為之動容。

於是何鑄向秦檜報告:這是冤案。

秦檜當然不會聽他的,便換了監察御史万俟卨(讀如莫其謝)做主審官。万俟卨立即捏造事實,宣稱岳飛之子岳雲與岳飛部將張憲書信往來圖謀不軌。證據嘛,對不起,万俟卨的說法是:那些文件已經被燒掉了。

這就明明白白是誣陷。可惜,當時沒有「疑罪從無」的觀念,此案也並不可能因此撤銷。另一位早就交出兵權閉門謝客的抗金名將韓世忠實在看不下去,不顧身家性命向秦檜提出質疑,詢問此案究竟有何證據。

秦檜回答:證據沒有,事情莫須有。

什麼叫「莫須有」?

解釋有好幾種:可能有,應該有,必須有,等等。

那麼,到底是哪種?

這就要看是誰要陷害岳飛。

傳統的說法是秦檜和万俟卨,所以西湖邊岳王廟裡就有他們兩人的跪像。至於犯罪動機,是万俟卨恨岳飛,秦檜則要跟金人議和。民間甚至還有這樣的傳言:秦檜是女真人的卧底和姦細。他從大金回歸南宋,是被派來的。

此話當真?

也只能說事出有因。

我們知道,秦檜在靖康二年(1127)二月十五日被金人逮捕並帶往北方。三年半以後,也就是建炎四年(1130)十月初二,卻舉家回到了南宋。儘管當時受到高宗君臣的歡迎和首肯,抗金領袖李綱甚至稱讚他的南歸乃得天相助,但是謀害岳飛以後,質疑的聲音便一浪高過一浪。

可惜,姦細一說查無實據。

相反,按照同時代人陸遊的說法,秦檜的南歸其實冒了風險。他早就做好了準備,卻遲遲不敢動身。這時,一個跟他私交還不錯的女真人問:為什麼不向監軍報告?

秦檜說:不敢。

那人說:你錯了。我們女真重然諾,只要答應了就會替你擔責任。只不過,你要是半路被抓,也不敢救。

秦檜便對左監軍完顏昌直言相告。

完顏昌說:中丞當真要走嗎?我們這裡也有逃回大遼的契丹人,回去以後往往受到懷疑。秦公怎麼保證能被南人視為忠誠呢?如果硬要走,我這裡倒不必顧慮。

秦檜說:元帥也不必擔心秦檜回去後的禍福。

完顏昌便默許了秦檜的逃離。

陸遊這個說法比較靠譜。因為陸遊的政治立場與秦檜是對立的,本人也受過秦檜排擠,沒必要替秦檜護短。更何況完顏昌和那女真人的說法合情合理,並無可疑之處。

秦檜應該不是什麼卧底。

再說就算是,岳飛也不是他能殺的。

對此,明代的文徵明早就另有主張:

拂拭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豈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又堪悲,風波獄。 豈不念,封疆蹙!豈不念,徽欽辱!念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

的確,以岳飛威望之高,區區一檜亦何能!

岳飛對秦檜的執政地位也不構成威脅,兩人之間更沒有深仇大恨。因此岳飛被害後,儘管有人煽風點火,慫恿秦檜斬草除根,秦檜卻反倒出錢接濟岳飛的子孫。顯然,如果不是為了逢迎主子的旨意,這走狗不會變成瘋狗。

罪魁禍首,只能是宋高宗。

事實上,當何鑄向秦檜提出岳飛謀反是冤案時,秦檜的回答十分明確:此上意也!何鑄也只好說:鑄難道僅僅為了區區一個岳飛嗎?強敵未滅而濫殺無辜名將,是會失去天下人心的,哪裡能是江山社稷長久之計!

秦檜默然。

現在,我們不難理解他的「莫須有」是什麼意思了:

皇上要殺人,需要理由嗎?

莫須有,即不必有。

韓世忠當然明白,但還是悲憤難忍。他說:莫須有這三個字,怎麼能讓天下人心服口服?

對不起,高宗皇帝可不管這些,他就是要置岳飛父子於死地。所以,儘管万俟卨等人對岳雲的判決只是流放,最後的結果卻是斬首。舉起屠刀的,還能是別人嗎?

那麼,他又為什麼要下此毒手?

文徵明的說法是:徽欽既返,此身何屬。

是這樣嗎?

有道理,但不完全。

高宗趙構當然明白,他這個皇帝來歷不明。他也清楚地記得,儘管稱帝之後遙尊欽宗為淵聖皇帝,仍然有人質疑其合法性。太學生陳東甚至直言:聖上不該即位。試想,如果淵聖皇帝來歸,請問陛下將何以自處?

趙構二話不說,就把陳東殺了。

現在他還要殺岳飛,殺了岳飛才能跟金人和談。事實上兩個月以後達成的和約,也只是約定歸還徽宗的靈柩,以及高宗的生母。欽宗的事,提都沒人提。

但,這裡面還是有問題。

比方說,韓世忠也是主張抗金的,怎麼沒事?

因為沒有刺激高宗,而岳飛是刺激了的。要知道,當時金人有言:撼山易,撼岳家軍難。這才是讓高宗恨到骨頭裡的事。岳家軍?大宋軍隊怎麼能姓岳?誰的江山呀?

這就直接觸犯了制約武將的祖宗家法,因此手握重兵的三大將領張俊、岳飛和韓世忠,在冤案發生之前都被解除了兵權。只不過,張俊投靠了秦檜,韓世忠則立馬把自己變成閑雜人等,唯獨岳飛是心腹之患。因此,在收復中原和保住皇權之間,高宗沒有片刻猶豫就選定了後者。寧贈友邦,不與家奴。只要這江山仍然姓趙,只有半壁又何妨!

如此之深的心機,秦檜才懂吧?

也許。

但,這樣的王朝不亡,恐怕也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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