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淮南厲王長者,高祖少子也,其母故趙王張敖美人 。高祖八年,從東垣過趙,趙王獻之美人。厲王母得幸焉,有身。趙王敖弗敢內宮 ,為築外宮而舍之。及貫高等謀反柏人事發覺 ,並逮治王,盡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內 。厲王母亦系,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聞上,上方怒趙王,未理厲王母。厲王母弟趙兼因辟陽侯言呂后 ,呂后妒,弗肯白,辟陽侯不強爭。及厲王母已生厲王,恚 ,即自殺。吏奉厲王詣上,上悔,令呂后母之,而葬厲王母真定。真定,厲王母之家在焉,父世縣也 。

高祖十一年(十)〔七〕月,淮南王黥布反 ,立子長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 。上自將兵擊滅布,厲王遂即位 。

厲王蚤失母 ,常附呂后,孝惠、呂后時以故得幸無患害,而常心怨辟陽侯,弗敢發。

及孝文帝初即位,淮南王自以為最親,驕蹇 ,數不奉法。上以親故,常寬赦之。

三年,入朝。甚橫。從上入苑囿獵 ,與上同車,常謂上「大兄」。厲王有材力,力能扛鼎,乃往請辟陽侯。辟陽侯出見之,即自袖鐵椎椎辟陽侯 ,令從者魏敬剄之 。厲王乃馳走闕下 ,肉袒謝曰 :「臣母不當坐趙事,其時辟陽侯力能得之呂后,弗爭,罪一也。趙王如意子母無罪,呂后殺之 ,辟陽侯弗爭,罪二也。呂后王諸呂,欲以危劉氏,辟陽侯弗爭 ,罪三也。臣謹為天下誅賊臣辟陽侯,報母之仇,謹伏闕下請罪。」孝文傷其志,為親故,弗治,赦厲王。當是時,薄太后及太子諸大臣皆憚厲王 ,厲王以此歸國益驕恣,不用漢法,出入稱警蹕 ,稱制 ,自為法令,擬於天子。

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與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謀 ,以車四十乘反谷口 ,令人使閩越、匈奴。事覺,治之,使使召淮南王。淮南王至長安。

「丞相臣張倉、典客臣馮敬、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賀、備盜賊中尉臣福昧死言: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為黃屋蓋乘輿 ,出入擬於天子,擅為法令,不用漢法 。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為丞相 ,聚收漢諸侯人及有罪亡者 ,匿與居,為治家室,賜其財物爵祿田宅,爵或至關內侯,奉以二千石 ,所不當得,欲以有為。大夫但、士五開章等七十人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 ,欲以危宗廟社稷。使開章陰告長,與謀使閩越及匈奴發其兵。開章之淮南見長,長數與坐語飲食,為家室娶婦,以二千石俸奉之 。開章使人告但,已言之王。春使使報但等。吏覺知,使長安尉奇等往捕開章。長匿不予,與故中尉忌謀,殺以閉口。為棺槨衣衾 ,葬之肥陵邑,謾吏曰『不知安在 』。又詳聚土 ,樹表其上 ,曰:『開章死 ,埋此下』。及長身自賊殺無罪者一人;令吏論殺無罪者六人;為亡命棄市罪詐捕命者以除罪 ;擅罪人,罪人無告劾 ,系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 ;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長病,陛下憂苦之,使使者賜書、棗脯。長不欲受賜,不肯見拜使者。南海民處廬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擊之。陛下以淮南民貧苦,遣使者賜長帛五千匹,以賜吏卒勞苦者。長不欲受賜,謾言曰『無勞苦者』。南海民王織上書獻璧皇帝 ,忌擅燔其書 ,不以聞。吏請召治忌,長不遣,謾言曰『忌病』。春又請長,願入見,長怒曰『女欲離我自附漢』 。長當棄市 ,臣請論如法。」

制曰 :「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與列侯二千石議。」

「臣倉、臣敬、臣逸、臣福、臣賀昧死言:臣謹與列侯吏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長不奉法度,不聽天子詔,乃陰聚徒黨及謀反者,厚養亡命,欲以有為』。臣等議論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赦長死罪,廢勿王。」

「臣倉等昧死言:長有大死罪,陛下不忍致法,幸赦,廢勿王。臣請處蜀郡嚴道邛郵,遣其子母從居 ,縣為築蓋家室,皆廩食給薪菜鹽豉炊食器席蓐 。臣等昧死請,請布告天下。」

制曰:「計食長給肉日五斤 ,酒二斗。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從居 。他可。」

盡誅所與謀者。於是乃遣淮南王,載以輜車 ,令縣以次傳 。是時袁盎諫上曰:「上素驕淮南王,弗為置嚴傅相 ,以故至此。且淮南王為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霧露病死 ,陛下為有殺弟之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耳 ,今復之 。」縣傳淮南王者皆不敢發車封 。淮南王乃謂侍者曰:「誰謂乃公勇者?吾安能勇!吾以驕故不聞吾過至此。人生一世間,安能邑邑如此 !」乃不食死。至雍,雍令發封,以死聞。上哭甚悲,謂袁盎曰:「吾不聽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不可奈何,願陛下自寬。」上曰:「為之奈何?」盎曰:「獨斬丞相、御史以謝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諸縣傳送淮南王不發封饋侍者 ,皆棄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於雍,守冢三十戶 。

孝文八年,上憐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歲,乃封子安為阜陵侯,子勃為安陽侯,子賜為陽周侯,子良為東城侯。

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厲王曰:「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上聞之,乃嘆曰:「堯舜放逐骨肉 ,周公殺管蔡 ,天下稱聖。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豈以我為貪淮南王地邪?」乃徙城陽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謚淮南王為厲王 ,置園復如諸侯儀 。

孝文十六年,徙淮南王喜復故城陽。上憐淮南厲王廢法不軌,自使失國蚤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為淮南王,安陽侯勃為衡山王,陽周侯賜為廬江王,皆復得厲王時地,參分之 。東城侯良前薨,無後也。

孝景三年,吳楚七國反 ,吳使者至淮南,淮南王欲發兵應之。其相曰:「大王必欲發兵應吳,臣願為將。」王乃屬相兵 。淮南相已將兵,因城守,不聽王而為漢;漢亦使曲城侯將兵救淮南;淮南以故得完。吳使者至廬江,廬江王弗應,而往來使越。吳使者至衡山,衡山王堅守無二心 。

孝景四年,吳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為貞信,乃勞苦之曰:「南方卑濕。」徙衡山王王濟北,所以褒之。及薨,遂賜謚為貞王。廬江王邊越 ,數使使相交,故徙為衡山王 ,王江北。淮南王如故。

淮南王安為人好讀書鼓琴,不喜弋獵狗馬馳騁 ,亦欲以行陰德拊循百姓 ,流譽天下。時時怨望厲王死 ,時欲畔逆 ,未有因也 。

及建元二年,淮南王入朝。素善武安侯,武安侯時為太尉,乃逆王霸上 ,與王語曰:「方今上無太子,大王親高皇帝孫,行仁義,天下莫不聞。即宮車一日宴駕 ,非大王當誰立者!」淮南王大喜,厚遺武安侯金財物 。陰結賓客,拊循百姓,為畔逆事。

建元六年,慧星見,淮南王心怪之。或說王曰:「先吳軍起時,慧星出長數尺,然尚流血千里。今慧星長竟天,天下兵當大起。」王心以為上無太子,天下有變,諸侯並爭,愈益治器械攻戰具,積金錢賂遺郡國諸侯游士奇材 。諸辨士為方略者 ,妄作妖言,諂諛王,王喜,多賜金錢,而謀反滋甚。

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辨。王愛陵,常多予金錢,為中詗長安 ,約結上左右 。

元朔三年,上賜淮南王几杖 ,不朝 。淮南王王后荼,王愛幸之。王后生太子遷,遷取王皇太后外孫修成君女為妃 。王謀為反具 ,畏太子妃知而內泄事,乃與太子謀,令詐弗愛,三月不同席。王乃詳為怒太子,閉太子使與妃同內三月,太子終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書謝歸去之。王后荼、太子遷及女陵得愛幸王,擅國權,侵奪民田宅,妄致系人 。

元朔五年,太子學用劍,自以為人莫及,聞郎中雷被巧 ,乃召與戲。被一再辭讓 ,誤中太子。太子怒,被恐。此時有欲從軍者輒詣京師,被即願奮擊匈奴。太子遷數惡被於王,王使郎中令斥免 ,欲以禁後,被遂亡至長安,上書自明。詔下其事廷尉、河南。河南治,逮淮南太子,王、王后計欲無遣太子,遂發兵反,計猶豫,十餘日未定。會有詔,即訊太子 。當是時,淮南相怒壽春丞留太子逮不遣 ,劾不敬。王以請相,相弗聽。王使人上書告相,事下廷尉治。蹤跡連王,王使人候伺漢公卿 ,公卿請逮捕治王。王恐事發,太子遷謀曰:「漢使即逮王,王令人衣衛士衣,持戟居庭中,王旁有非是 ,則刺殺之,臣亦使人刺殺淮南中尉,乃舉兵,未晚。」是時上不許公卿請,而遣漢中尉宏即訊驗王 。王聞漢使來,即如太子謀計。漢中尉至,王視其顏色和,訊王以斥雷被事耳,王自度無何,不發。中尉還,以聞。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擁閼奮擊匈奴者雷被等 ,廢格明詔 ,當棄市。」詔弗許。公卿請廢勿王,詔弗許。公卿請削五縣,詔削二縣。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罰以削地。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聞漢公卿請誅之,未知得削地,聞漢使來,恐其捕之,乃與太子謀刺之如前計。及中尉至,即賀王,王以故不發。其後自傷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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