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 老子韓非列傳第三

老子者,楚苦縣厲鄉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 。

孔子適周 ,將問禮於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 ,其人與骨皆已朽矣,獨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時則駕 ,不得其時則蓬累而行 。吾聞之,良賈深藏若虛 ,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驕氣與多欲,態色與淫志 ,是皆無益於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孔子,謂弟子曰:「鳥,吾知其能飛;魚,吾知其能游;獸,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為罔 ,游者可以為綸 ,飛者可以為矰 。至於龍吾不能知,其乘風雲而上天。吾今日見老子,其猶龍邪!」

老子修道德 ,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 。居周之久,見周之衰,迺遂去。至關,關令尹喜曰:「子將隱矣,強為我著書 。」於是老子迺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餘言而去,莫知其所終 。

或曰 :老萊子亦楚人也,著書十五篇,言道家之用,與孔子同時雲。

蓋老子百有六十餘歲 ,或言二百餘歲,以其修道而養壽也 。

自孔子死之後百二十九年,而史記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始秦與周合,合五百歲而離,離七十歲而霸王者出焉 。」或曰儋即老子,或曰非也,世莫知其然否 。老子,隱君子也。

老子之子名宗,宗為魏將,封於段干。宗子注,注子宮,宮玄孫假 ,假仕於漢孝文帝。而假之子解為膠西王卬太傅,因家於齊焉 。

世之學老子者則絀儒學 ,儒學亦絀老子。「道不同不相為謀」 ,豈謂是邪?李耳無為自化,清靜自正 。

莊子者,蒙人也,名周。周嘗為漆園吏 ,與梁惠王、齊宣王同時。其學無所不窺 ,然其要本歸於老子之言 。故其著書十餘萬言,大抵率寓言也 。作《漁父》、《盜跖》、《胠篋》 ,以詆訿孔子之徒 ,以明老子之術。《畏累虛》、《亢桑子》之屬 ,皆空語無事實。然善屬書離辭 ,指事類情 ,用剽剝儒、墨 ,雖當世宿學不能自解免也 。其言洸洋自恣以適已 ,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 。

楚威王聞莊周賢,使使厚幣迎之 ,許以為相。莊周笑謂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獨不見郊祭之犧牛乎 ?養食之數歲 ,衣以紋綉 ,以入大廟 。當是之時,雖欲為孤豚 ,豈可得乎?子亟去 ,無污我。我寧遊戲污瀆之中自快 ,無為有國者所羈 ,終身不仕,以快吾志焉。」

申不害者,京人也,故鄭之賤臣。學術以干韓昭候 ,昭候用為相。內修政孝,外應諸候,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

申子之學本於黃老而主刑名 。著書二篇,號曰《申子》 。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 。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 。非為人口吃,不能道說,而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 ,斯自以為不如非。

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諫韓王 ,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修明其法制 ,執勢以御其臣下 ,富國強兵而以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 。以為儒者用文亂法 ,而俠者以武犯禁 。寬則寵名譽之人 ,急則用介胄之士 。今者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 ,觀往者得失之變 ,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 。

然韓非知說之難 ,為《說難》書甚具 ,終死於秦,不能自脫。

《說難》曰:

凡說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說之難也 ;又非吾辯之難能明吾意之難 ;又非吾敢橫失能盡之難也 。凡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 ,可以吾說當之。

所說出於為名高者也 ,而說之以厚利,則見下節而遇卑賤 ,必棄遠矣 。所說出於厚利者也,而說之以高名,則見無心而遠事情 ,必不收矣 。所說實為厚利而顯為名高者也 ,而說之以名高,則陽收其身而實疏之 ;若說之以厚利,則陰用其言而顯棄其身 。此之不可不知也。

夫事以密成,語以泄敗。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語及其所匿之事 ,如是者身危。貴人有過端 ,而說者明言善議以推其惡者 ,則身危。周澤未渥也而語極知 ,說行而有功則德亡 ,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 ,如是者身危。夫貴人得計而欲自以為功 ,說者與知焉 ,則身危。彼顯有所出事 ,迺自以為也故 ,說者與知焉,則身危。強之以其所必不為 ,止之以其所不能已者 ,身危。故曰:與之論大人 ,則以為間己 ;與之論細人 ,則以為粥權 。論其所愛,則以為藉資 ;論其所憎,則以為嘗己 。徑省其辭 ,則不知而屈之 ;泛濫博文 ,則多而久之。順事陳意,則曰怯懦而不盡;慮事廣肆 ,則曰草野而倨侮 。此說之難,不可不知也。

凡說之務 ,在知飾所說之所敬 ,而滅其所丑 。彼自知其計 ,則毋以其失窮之 ;自勇其斷,則毋以其敵怒之;自多其力 ,則毋以其難概之 。規異事與同計 ,譽異人與同行者 ,則以飾之無傷也 。有與同失者,則明飾其無失也。大忠無所拂悟 ,辭言無所擊排 ,迺後申其辯知焉 。此所以親近不疑,知盡之難也。得曠日彌久 ,而周澤既渥,深計而不疑,交爭而不罪,迺明計利害以致其功 ,直指事非以飾其身 ,以此相持 ,此說之成也。

伊尹為庖 ,百里奚為虜 ,皆所由干其上也 。故此二子者,皆聖人也,猶不能無役身而涉世如此其污也 ,則非能仕之所設也 。

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且有盜」,其鄰人之父亦云 ,暮而果大亡其財 ,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鄰人之父 。昔者鄭武公欲伐胡,迺以其子妻之 。因問群臣曰:「吾欲用兵,誰可伐者?」關其思曰:「胡可伐。」迺戮關其思,曰:「胡,兄弟之國也 ,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而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此二說者,其知皆當矣,然而甚者為戮 ,薄者見疑 。非知之難也,處之則難矣。

昔者彌子瑕見愛於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至刖 。既而彌子之母病,人聞,往夜告之,彌子矯駕君車而出 。君聞之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而犯刖罪!」與君游果園,彌子食桃而甘 ,不盡而奉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而念我!」及彌子色衰而愛弛 ,得罪於君。君曰:「是嘗矯駕吾車,又嘗食我以其餘桃 。」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前見賢而後獲罪者,受憎之至變也 。故有愛於主,則知當而加親;見憎於主,則罪當而加疏。故諫說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之矣。

夫龍之為蟲也 ,可擾狎而騎也 。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人有嬰之 ,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之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 。

人或傳其書至秦 。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 ,死不恨矣 !」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迺遣非使秦。秦王驚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 ,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 ,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 。」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葯 ,使自殺。韓非欲自陳 ,不得見。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申子、韓子皆著書,傳於後世,學者多有。余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

太史公曰:老子所貴道,虛無 ,因應變化於無為,故著書辭稱微妙難識。莊子散道德 ,放論 ,要亦歸之自然。申子卑卑 ,施之於名實。韓子引繩墨 ,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 。皆原於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

這是一篇關於先秦道家和法家代表人物的重要傳記。太史公將老莊申韓合為一傳,代表了漢人對道家與法術家關係的重要看法。漢人直承晚周,認為老子之言「君人南面之術」,而莊子祖述老子。韓非《解老》、《喻老》亦從法術家角度言「道德」之意。太史公作四人合傳,在當時來說,確實是胸羅道德,縱橫概括,指點評說,是一篇很有氣魄的雄文,非大家不能。

然而,今天看來,太史公如此處理,也不盡妥當。老子書以無為而有為,多言有無之辯。誠如太史公所說:「李耳無為自化,清靜自正」,「老子所貴道,虛無因應,變化於無為」,正是老子思想的核心。莊子書:「天道無為而自然」,「散道德,放論,要亦歸之自然」。其思想體系雖本歸於老子之言,但主要是進一步的發展。特別是莊子本人則純是無為。申子言「術」,旨在「因術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柄,課群臣之能」(《韓非子·定法》),是一整套控馭臣下的統治術。韓子言「法」,是在申子「術」治基礎上,參合商鞅的「法」治、慎到的「勢」治,提出以「法」為中心的「法、術、勢」三而一的統治術,都以處勢為前提,他們的學說雖有聯繫,但主要是不同。

老子本傳以「未知其然否」作結,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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