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帝制醞釀期中的內憂外患

袁世凱在趕走了孫文,增修了約法,做上了終身職的大總統之後,其權力在民國史上,毛澤東之前,可說是尚無第二人也。縱是毛氏和他相比,在領土上也還比他少了個百餘萬平方公里的外蒙古和唐努烏梁海呢(面積約為台灣的五十倍)。但是袁也和毛一樣,搞的是『槍桿出政權』——事實上,他也是我們民國史上槍桿出政權的第一個史例。後來孫中山先生也想如法炮製,可惜他雖然網羅了南北各省,無數小槍桿,到廣東來就食,弄得他底廣東老鄉,怨聲載道,哭笑不得,但是他那些爛槍桿,卻始終出不了政權。直至他在病榻彌留之際,才遺囑黨人,要『和平奮鬥救中國』。

蔣公介石搞的也是槍桿出政權,可惜被日本小鬼搗了蛋,弄得功虧一簣。天安門上的毛澤東,在他個人的功業上,也是在黨史和國史上最大的成就,便是他的槍桿居然打出了政權。但是政權既出矣。出了又怎樣?毛公只能打天下,而不能治天下,何也?問題就是,他只能以老辦法打天下……。毛說共產黨的政權是『軍隊打的』。但是用軍隊打天下,非始於毛也。那是有四千年歷史的老辦法。但是生在現代中國的轉型期中,你就不能以『老辦法』治新天下了。老辦法不靈了,改用『新辦法』。這一新辦法在孫中山辭彙中叫做『以俄為師』;在毛澤東思想里,則叫做『向蘇聯老大哥學習』。想不到,蘇聯老大哥這一套,經過八十年的實驗,終於被歷史證明是一條行不通的死巷子,而毛公本人,基本上又是個自我改變不了的『封建殘餘』,因此他對中國二十八年的統治,最後十年(一九六六~一九七六)竟然變成了『十年浩劫』。這還是鄧小平說的。對一般知識分子來說,那就是自『反右』(一九五七)以後的『二十年浩劫』(一九五六~一九七六)了。而對絕大多數善良的中國老百姓,包括中共自劃的『貧下中農』,所謂『倚靠階級』來說,那簡直是『三十年浩劫』(一九四九~一九七九)。在中共政權建國之初,全國老百姓,尤其是『貧下中農』,對毛澤東主席崇拜之深,期許之切,真是五千年歷史上,鮮有先例。誰知道其後三十年,他們,尤其是貧下中農,所身受之浩劫,在世界歷史上亦無先例。試問世界史上,哪有一次餓死兩千五百萬人的前例?他們是不聲不響的倒下去了。高官大吏、名流學者,有幾個人曾為他們申過一句冤呢?天安門上毛主席的大像,如今仍傲視全球,有幾個人知道,他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殺人犯呢?……目前江、朱二公,終日棲棲遑遑,真正是在為人民服務,為民族謀統一,吾人稽首海外,仰望高風,其是彈冠相慶,但是天安門上這宗歷史大黑鍋,不設法清除,怎能奢言民族一統呢?試看美國的柯林頓大總統,為著點偷雞摸狗的小事,還要向全國人民道歉請罪,毛主席的如斯惡政,怎能在歷史上不結個賬就算了呢?……事實上,這些歷史問題不加解決,我們的第二次社會政治大轉型是不會完成的。歷史三峽是出不去的。作為國家民族的領導者,面對這些歷史問題,要有原則,有方案,來慢慢的、徹底的加以解決。以慰死者,以安生者才好。鴕鳥政策總歸是行不通的。

拙作本篇原是專談民國初年袁大總統要做皇帝的故事,何以憑空把毛主席也拖出來陪斬一番呢?這就是我們後輩史家所享有的時代特權了。我們可以搞『比較史學』嘛。市場經濟叫做貨比三家不吃虧。我們討論歷史問題,也要把類似的史例歸納一下,來比較一翻,便容易找出,比較更正確的結論了。前輩史家像李劍農、郭廷以、范文瀾諸先生,都因為時間過早,歷史發展前景迷糊,歧路亡羊不知羊在何方,就無法比較了。

目前國家轉型發展的遠景,已甚清晰。我們試把近百年來的當國者,和他們的政治行為做點比較研究,便知道,說『共和政體,不合國情』,並非袁氏一人,孫、蔣、毛、鄧皆然也。可是他們對下一步如何走法,各人雖觀點互異,卻方法雷同。這方法便是『個人獨裁』。自己的黨徒,乃至全國人民,要對當領袖的我,『絕對服從』。在民國史上從袁世凱開始,孫、蔣、毛、鄧都是一樣的。沒啥例外。因此這也可說是,近代中國轉型史發展中,正如孕婦之臨盆,避免不了的陣痛吧。明乎此,我們對袁、孫、蔣、毛、鄧諸公所搞的不同形式的獨裁政權,這個避免不了的惡魔(necessary evil),應該有更深一層的認識了。因此我們執筆臧否古人,不能人云亦云,而亂下雌黃。讀拙作前篇,便知縱是至聖大賢,如國父孫中山先生者,搞個人獨裁,且不能免,況其他跳梁之輩乎?所以不才才斗膽把毛主席也請出來,陪陪袁皇帝。讓他們彼此比較、比較,才能對某些個體,作比較突出的評論。

現在讓我們先看看,民國史上搞個人獨裁的始祖,袁老四個人獨裁發展的經過:

上面說過袁、孫、蔣、毛、鄧的個人獨裁,原則相同,而形式互異,袁的獨裁究竟是甚麼個形式呢?我們要知道,袁是遜清老官僚出身,在他個人所知的政治常識裡面,世界各國的國體,就只有『共和』(republic)和『帝制』(monarchy)兩個定型。他自己,乃至他的智囊團,就不能了解,任何政治社會的『定型』(settled pattern),都是一個階段、一個階段,慢慢地發展出來的。這一形態,今日雖不合中國國情,安知三五十年,乃至百年之後,它就合乎中國國情了呢?袁氏和他的智囊們當時沒有這種歷史進化的觀念,因此認為共和既然不合中國國情,那就只有乾脆回頭去搞帝制了。可是,搞帝制,他也知道,決不能讓溥儀復辟;更不能讓那些腐爛而顢頇透頂的『遺老』隨之複位。因此,天降大任,只有我袁世凱自己來做皇帝了。這一構想,事實也不限於袁氏自己,當時誠實的勸進者,是不乏其人的,他們的想法,大致也就是袁的想法。

袁氏自己顯然也早有稱帝的居心。但是從總統回潮變皇帝,不可變之於一夕之間,因此他也就採取王莽的辦法,先做做假皇帝,搞個過渡和醞釀的時期,一面製造輿論,改變人民心理;一面變更官制,把民國的制度,逐步變成漢唐明清慣用的封建老套。庶幾他在最後登基時,官制上可以一拍即合也。袁氏廢除民國官制的第一步,便是廢除共和體制的國務院和國務總理。把內閣各部改為總統直轄,另設頗有封建氣息的國務卿,以為總統之佐理。因此國務卿一職,便形同明朝初年,朱元璋廢除宰相制以後,所設之大學士,和滿清雍正以後所設立的軍機大臣。他助理皇帝日理萬機,而本身卻無決策之權。另外各級官員的級別,亦採用古封建的舊名,分『卿』、『大夫』、『士』,三等九秩。

另外袁也恢複了清制的都察院(改名平政院)以整肅官箴,和御史台(改名肅政廳)以糾彈違法官吏。這兩項設置,倒不無新意。因為在清末民初,中國在試行現代法制時,向西方引進的是『大陸法』。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不同之處,便是大陸法系把行政訴訟,和一般民、刑訴訟分庭處理。所以平政院事實上便是一個處理官民訴訟和官官訴訟的特種法庭,而肅政廳在制度上雖隸屬於平政院,但是在糾彈違法官廳或違法官吏的操作上,卻是獨立運行的。它是傳統中國監察制度的現代化。其運作方式,頗近乎近月來,在華府主持糾察柯林頓大總統緋聞案的『獨立檢察官』史達(Keh Starr)。據此新制,在當年袁政府中,官吏不論大小,違法貪贓逾五百元,便可判處死刑。其後袁的京師警察總監,後來升任京兆尹的王治馨,即因一樁五百元的貪污案而被袁飭令槍決。(試想今日北京的陳希同案,該判多少個死刑?)

同時,袁對海陸兩軍軍制,以及地方政府,亦多加整頓。上篇便曾說過,袁曾有意向趙匡胤看齊,搞廢督裁兵,和『將不專兵』。把各省都督如蔡鍔等調入京師,另設將軍府,餌以高位厚祿,以豢養之。另設陸海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以統一軍令軍政。

於地方省區,廢督之後,原有實權的民政長亦改製成虛銜的巡按使,廢(虛)省設道,以道尹掌地方政府實權,而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政權之控制。總之,袁氏在坐上終身大總統的寶座之後,其志向雖非以『天下奉一人』,而恢複帝制時代『以一人治天下』的企圖,則是昭然若揭的。他已鋪平了帝制大道,萬事俱備,所缺的只剩個皇帝的尊號了。

今且將袁氏稱帝前,改制後(民國三、四年之間),中央政府的架構,列表於下,以見大略。

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十年一任,可連任,可傳子,有權解散立法院)

副總統:黎元洪

立法院(代替舊國會為立法機構,終袁之世,迄未召集)

參政院(大總統諮詢機構,但可代行立法院職權):院長 黎副總統兼任

參政(由大總統提名選派):楊度、嚴復、蔡鍔、馬良、王賡、嚴修、施愚、梁士詒、梁啟超、熊希齡、李經羲、孫毓筠、陸征祥、趙爾巽、王闓運等共七十名

總統府政事堂:國務卿 徐世昌

(直轄左右二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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