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學習能力決定競爭能力 馬化騰向右

馬化騰究竟是一個簡單的抄襲者,依然一個精明的學習者?相信很多人都有過如此的疑問。是的,從騰訊的很多產品中都可以找到其模仿原型。但綜觀現在騰訊取得的成績,僅僅用抄襲來定義馬化騰顯然是不客觀的。並且即使有模仿的痕迹,但模仿得比原來還要好,這又何嘗不是一種過人的學習能力呢?

業界認為,馬化騰對市場的敏感度、對同類產品的學習能力,在中國網路界相當突出。因為馬化騰懂得該學什麼,並懂得在學到的東西里進行改進。在騰訊內部有如此一種說法:在管理一家大企業方面,馬化騰可能比不上楊元慶,但假如給他們同樣的資金去創業,馬化騰的勝算更大。

10多年來,騰訊複製過太多的產品,所以騰訊身上有著太多互聯網公司的影子,騰訊甚至被很多業內人士定位為「抄襲者」。可是,騰訊所推出的產品似乎都要比他所抄襲的原型更加成功,這難道不是馬化騰超強的學習能力使然嗎?

馬化騰在深圳大學讀書時,因為還沒有Linux(一種計算機操作系統),馬化騰把「偶像」定位在Unix、C語言方面的大師級程序員。不過他最早展現出的才華,卻是通過學習,將個人愛好與市場動向相結合:1994年,還在潤迅公司做軟體工程師的他看到電腦板卡市場火熱,於是他結合自己炒股的興趣,開發出「股霸卡」,一度在深圳的電子市場賣到斷市。我們可以把這看做是他超強學習能力的第一次展示。

同樣的,QQ的誕生也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在潤迅做開發部主管時,馬化騰看到老朋友丁磊組建了網易並初見成績,這讓他心動,自那時起他就下定決心以後找准機會就創業。在馬化騰27歲的時候,也確是1998年底,馬化騰創辦了騰訊,之後他推出了OICQ,也確是之前他喜愛的ICQ的一個翻版。

ICQ成名久矣,但它也有其弊端:比如,ICQ的全部信息存儲於用戶端,一旦用戶換一台電腦登陸,以往添加的好友就會消失。並且,ICQ只能與在線的好友聊天,且只能按照用戶提供的信息尋找好友。

這時候,怎麼選擇體現出了馬化騰的學習特質:馬化騰所做的不是編出一套伺服器端信息保存的程序,而是將前後兩端的功能按照用戶的需求有機結合。OICQ比ICQ更加人性化,它具備ICQ沒有的離線消息功能,任何人都可通過在線用戶名單隨意選擇聊天對象,它甚至提供個性化的頭像。而這個功能關於其最強有力的競爭者MSN來說,顯然超前了很多。

一些看似細微的改進,卻帶來了截然不同的結果:互聯網隨著網吧的興起在中國全面鋪開,而OICQ把信息存儲於伺服器而不是用戶電腦的特色,讓其成為了每台電腦上必備的軟體,每個來網吧的人似乎都已經習慣第一時間激活它。騰訊一下子火了,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騰訊就取得了一個ICQ在中國從來沒有獲得過的成績——擁有500萬用戶。

可是,馬化騰需要學習的事實上還有很多,因為儘管「利眾服務」為騰訊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客戶數量,但同時也暴露了問題:騰訊缺錢。

在缺乏可借鑒的贏利手段的情況下,隨著用戶的增加,騰訊需要的伺服器數量不停增長,這成了馬化騰必須立即解決的問題。於是,騰訊一度減少用戶賬號的放出量。但這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

馬化騰想到了融資,可是,儘管OICQ和新浪、8848等一樣是直接模仿、學習海外的網路模式,但比起已經找到贏利手段的門戶和電子商務網站,即時通信領域的出路要局限得多。即使是ICQ,最終也不得不委身於美國在線。這直接導致騰訊融資的困難。

即使最終馬化騰獲得了IDG和香港盈科總共220萬美元的投資,代價也頗高昂:足足讓出了40%的股份。

香港盈科作為參與投資的一方,對騰訊的態度模稜兩可,它既不願進一步投入,又不願退出。緣由在於,香港盈科看到自己的投資差不多都被用在購買伺服器上,回報幾乎是看不到的,加上騰訊又要求加大投資額,香港盈科更不知該怎麼走下一步棋。

在這種狀態僵持了幾個月後,參與投資的另一方IDG推薦了曾與其在myweb.項目上有過合作的南非MIH(南非最大的媒體投資機構)集團,讓盈科得以在2001年6月以1260萬美元的價格將其所持騰訊控股20%的股權悉數出售。關於當時網路泡沫破碎後的現實情形,這個選擇頗為理想。

對於這次糾纏的融資,馬化騰有一個十分執行層面的反思,對他來說,這也不失為一次大好的學習機會。馬化騰認為關鍵是要盡量搞清楚,每個投資者對公司發展是助益依然阻礙。這對以後的發展是必不可少的經驗。

騰訊在MIH加入時,幾乎已經實現盈虧平衡了,QQ正逐步實現將巨大用戶群轉換為收入的能力,這算得上一個不小的奇蹟。這種奇蹟的創造,這種潛能的釋放,不得不說是依靠馬化騰的學習能力獲得的。

一開始在網路業普遍免費的階段,馬化騰模仿聯眾建立會員制,將免費和付費用戶的服務區分開來。馬化騰說:「當時我們想,只要有1%的用戶付費,就會十分可觀。」實驗下來,付費者用戶十分可觀。隨後馬化騰又從韓國網遊里獲得了個性化形象的概念,從而有了靈感,隨即個性虛擬形象移植到QQ上,也確是後來的QQ秀。當第三代QQ商城於2005年推出的時候,一天就有180萬元的銷量。還有一個最重要的決策確是,馬化騰在拿到投資之後的半年內,開始嘗試無線增值應用的可能性。

2001年底,騰訊已經實現了千萬元人民幣的規模,即使是在2002年如此的互聯網寒冬期,騰訊的利潤還是高達1.44億元。而當其他人對騰訊的高利潤驚嘆不已的時候,馬化騰卻無暇慶祝,因為他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下一次學習中去。

2006年第一季,騰訊的互聯網增值服務收入達到5430萬美元,同比增長193%,與網路遊戲老大網易的收入幾乎相同。但騰訊的總收入則高達8030萬美元,同比增長115%,遠遠甩開了網易,居中國互聯網之冠。

可是,隨後騰訊拍拍網借淘寶網收費服務「招財進寶」激起「民憤」之機,扛過「免費三年」的大旗並成功上位,最終導致了馬雲和馬化騰的一番口水大戰。「這一年半以來,我們承受了無數的壓力和明槍暗箭」,也許是感慨萬千,馬雲直接將矛頭對準了馬化騰。「我自己認為挖人很累,互聯網同行競爭應該遵守一定的遊戲規則,光靠挖人很難做到創新。而如今騰訊拍拍網最大的問題確是沒有創新,所有的東西都是抄來的。」

不可否認的是,在騰訊的發展歷程中,真的有著太多的模仿痕迹,從OICQ到拍拍網,無一不散發著「抄襲」的味道。「馬化騰是業內有名的抄襲大王,並且他是明目張胆地、公開地抄……」王志東同樣的「指責」也證明了這一點。

關於落了個「抄襲者」的名聲,馬化騰不以為然:「抄可以理解成學習,是一種吸收,是一種取長補短。」

不可否認的是,在IT領域真的這樣,只要好的東西就難免會被模仿抄襲。

「微軟、Google也是抄襲大王,從Windows到Office做的都是別人做過的東西。」丁磊對互聯網企業發展的論斷深得馬化騰的心,丁磊認為做企業不是比誰動手早,而是比誰活得長。實際上,早在2001年,任正非那篇著名的《華為的冬天》就已經闡述過如此的觀點。

當然,一開始的純粹模仿也讓馬化騰品嘗過苦澀,稍微有些網齡的網民都記得騰訊早期曾經做過郵箱業務,但推出沒多久就被停掉了,甚至連馬化騰自己都承認「不願用第二次」。當時是「搭起架子就推出去了」,馬化騰認為這個項目簡單,不需要花費什麼精力。不過由於當時郵箱競爭太激烈,雖然註冊使用的人很多,但只見「燒錢」,卻不見賺錢,缺乏贏利模式,導致最後根本無法支撐郵箱系統的正常運營。

經過這次深刻的教訓,馬化騰意識到「謀定而後動」的必要性,自己的「老方法」無疑依然正確的——不能一味地模仿,更重要的是要在模仿的基礎上創新。正如狄恩·卡曼所言,顧客買的不是發明或技術,而是能解決問題的創新。馬化騰說:「因此我不盲目創新,最聰慧的辦法肯定是學習最佳案例,接著再超越。」實際上,QQ早期的崛起,確是馬化騰「抄襲」理論最好的實踐版本。

馬化騰將自己「謀定而後動」的經驗逐漸形成一個慣例——在決定某項新業務在何時推出的時候,必須首先考慮怎麼將企業自身的學習周期與該產業的生命周期進行協調,如此才能形成一個比較穩妥的擴張節奏,保證企業始終在當前業務與未來擴展之間建立一種平衡。

例如,騰訊的電子商務業務是與淘寶網「招財進寶」流產牽扯在一起的。其實,早在2003年阿里巴巴閉門研發C2C的時候,騰訊也在同步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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