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言

萬事萬物皆毒藥,只因其中皆有毒素,但是惟有達到一定的劑量才會產生毒性。

——帕拉塞爾索斯(1493-1541)

使用毒藥可謂一件嚴肅的事情。當代的病理學家們已經能夠熟知各種毒藥的特性,因此,有些作案方式、下毒殺人已為眾人所知。當然,病理學家也需檢驗所用的是何種毒藥。實際上,理想的毒藥應當是無味、無色、反應速度快,殺人於無形之中的,只不過生活中這類毒藥較為少見。很多毒藥只能達到以上一兩種功效,其中很多藥品能為偵查提供內在的線索。

毒藥的定義。什麼是毒藥呢?據《韋伯字典》的定義,毒藥是「一種物質,在其起化學反應的情況下,通常能殺死、傷害或損傷生命體」或「一種物質,存在於另一種物質的化學反應活動當中」。因此,任何物質,只要在其劑量足夠大時,就會帶有毒性,而本書所關心的焦點也在於這一不固定的致命的劑量上。

作者在談到由毒藥所導致的死亡時,通常希望讀者能開動腦筋,而這也是《致命毒藥》一書寫作的初衷。很多情況之下,有些作者構建了一個非常近乎於現實的世界,再用假相將其打碎,因此,這些作者喪失掉了某些可信度。毒藥是神秘小說中由來已久的組成部分,通常的情節是小說的作者讓受害人吞下什麼東西,然後受害人倒下,頃刻間死去。然而現實生活中,毒藥要發生作用通常需要二十分鐘的時間;或者受害者的癥狀就根本不是由所中的毒藥引發的。很多讀者不知內情,但知情者會認為該劇的故事性遭到毀壞。

時至今日,筆者仍未了解到毒藥的全部可靠信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特殊經歷是「一戰」中她曾在一家醫院的藥房任職。很多作者都會問同樣的問題:應該去哪兒找材料?因此,在她的小說中遇到這樣的情節,會非常自如。以便通過大量閱讀醫學材料,以弄懂諸如「心動過速」、「尿少」或「尿毒症」等術語。

《致命毒藥》一書的語言明了易懂,書中所用術語也可在書後的附錄中找到。不同的癥狀、體征、護理方式以及反應也可互作參照。有些毒藥會改變人體的顏色,因此,作者只是須研究毒不同的毒癥狀,體征,就會最終發現是哪種毒藥改變了人體的顏色。

致命的毒藥。本書著眼於劇毒毒藥,而並非慢性毒藥。下毒人慢慢地加大毒藥的劑量,最終殺死受害者,這便是慢性中毒。這一過程也許持續數年,也許並不能置人於死地,但本書重點放在更多已確定的下毒殺人的方法上,除非有些情況下慢性中毒會提供一些有用的癥狀。

本書選取的毒藥,絕大多數都是在瞬間致命或短時間致命的。然而,很多毒藥毒性的發作是需要時間的。在這一時間內,下毒人一定會阻止受害人尋找解救措施。因此,毒性發作越快,就越可能引導我們發現這些毒藥。

毒藥的味道通常是一個關鍵的問題。大多數毒藥的味道都發苦,因此,需避開人保存以防吞服。現實生活中已存在著這樣的惡作劇:下毒者將巴比妥酸鹽偷偷地放入雞尾酒中,受害者要麼不知情,喜歡一飲而盡,要麼不知道雞尾酒是什麼味道,以致吞下後毒性發作。毋庸置疑,毒藥的味道不全是苦的,但熟知毒藥味道的人也不會輕易將其告知其他人,除非毒藥另有注意事項,否則還是認為不熟悉的毒藥的味道皆是令人不舒服的為好。

本書描繪的諸多癥狀以及毒性等級因人而異。這是因為,正如莎士比亞所說,人是多變的動物。不喝酒的人偶然飲酒,後果將會很嚴重,而也許酒鬼根本就不會有任何不良反應。也許上年紀的人會死於某種藥劑過量,而這個劑量可能只會讓她健康的女兒肚子疼上一會兒。在編寫此書時,筆者特別注意到了一些例外,這些例外須辟專章講解。至於這一手冊的標準,受害人的體重應為150磅的健康人。

人們往往忽視常用藥含有毒性,這是可能的。如果從空間上給予限制,有些也許不能列入毒藥的行列。有些在大劑量下才能使人死於非命的毒藥,在有些情況下反而不需太多就能殺人於無形。而有些神話誇張了某些毒藥的毒性。例如催淚性的毒氣,就沒有列入毒藥之中,因為它最大的殺傷力也不過是二級燒傷。同樣,很多其他家用化學藥品也不會對成年人或孩子造成太大的傷害。

本書旨在向一般讀者列舉出一些毒藥的正確信息。然而,由於不同作者的興趣參差不齊,他對醫藥和化學的理解也不盡相同。正如有些醫生理解不了法律條款,相反,律師也會認為壞疽或呼吸困難等醫學術語晦澀難懂。而本書的作者已設定受眾是一些非專業的讀者。如果碰到醫學術語定義的問題,讀者可參照書後所列附錄,此問題將迎刃而解。

請記住,在提供正確的毒藥信息之虞,本書對與毒藥有關的小說理念也會有助益的作用。現實生活中,不能輕易服食有毒化學藥品,但在小說里毒藥會使故事情節更加引人入勝——了解事實,讓真相大白於天下。

本書對毒藥毒性的等級是根據其相對毒性劃分的,6代表劇毒,些許就可使人喪命;而1代表無毒,除非大劑量服用。實際用量與文獻中所述也不可混為一談,因此,也無需更為詳細的等級系統。本書所列毒品的毒性很少有低於1、2級的,如果那樣,神秘小說的作者也就沒有創作這類小說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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