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話 初次見面啊,今日子小姐 02

……在推理小說讀者之間,有這麼一個已經連笑話都說不上,只能當作是老生常談的說法——「和對我懷有殺意的兇手一同出遊,總比跟著對我抱持好意的名偵探一起旅行來得安全得多」。

這話雖是在挖苦不管走到何處都會被捲入光怪陸離的案件,在人生中老是巧遇無數兇惡犯罪的名偵探,但也算是種有愛的調侃。且即便如此,名偵探們面對這些走到何處都會被捲入的光怪陸離案件、老是巧遇的無數兇惡犯罪時也總能夠順利解謎破案,光是這點就非常了不起。

請大家想像一下:假設有個只會無端被捲入光怪陸離案件、只會無端巧遇無數兇惡犯罪,其他什麼都不會的人——這種人才是「最不想跟他一起旅行」的第一名吧!

那個人就是我。不,還不只是這樣。

不只是這樣的我 隱館厄介,還會被當成光怪陸離案件與無數兇惡犯罪的禍因……被懷疑是犯人、被誤認為嫌犯、被當成主謀、被視為幕後黑手。

小學的時候,班上只要一有東西不見,不是就有人會莫名其妙地被大家當成犯人嗎?那個他或是她,正是過去的我。當他或是她,就這麼長大成人又會過得如何呢?我一直在用我的人生回答著這個問題。

雖然沒什麼好拿來說嘴的,但我從小便經歷了各式各樣的麻煩……每次都會變成我的錯,是我不好,大家都怪我,每個人都恨不得把我吊起來打。

但我坦白說,那一切都是子虛烏有的懷疑、都是欲加之罪、都是我壓根兒沒做過的不白之冤。當然,我也不是什麼聖人君子,更沒打算強調自己是潔身自愛的好男人,但我這輩子從未做過任何愧對上蒼的事——至少我是這麼想的。可是不知為何,每次每次,不管發生什麼事,被懷疑的總是我。

從學生時代便是如此,出社會以後更是變本加厲——就因為在職場上老是發生這種慘劇,害我只能一直換工作。如果是因為被懷疑做了壞事而遭到解僱還好,還曾經發生過大部分的員工全都下落不明,導致公司也開不下去的悲劇。當然我那時也被列為重要關係人,接受了警方偵訊。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我甚至聽說在那事件之後,就有公安警察隨時監視我的動向——若稅金真是如此投注在我這既無內幕也沒背景的平庸男人身上,實在是沒比這更讓我感到對不起黎民百姓,但我自己也是無可奈何。

也有人說是因為我魁梧的身型和懦弱的態度才招來懷疑,但又不是我自願長到一百九十公分高的,我也不喜歡自己魁梧身軀底下這種軟弱的性格。如果案件發生是因為我是什麼重要人物,有人想要我的命也就算了,但我充其量只不過是個小配角。

既不是知名偵探也不是著名要犯,更不是怪盜紳士。

若以推理小說為例,我是連名字都不會出現在登場人物表上,只是好死不死地剛好路過現場的路人甲。懷疑我根本只是浪費時間,而就算我真的是兇手,作者也肯定要背上訊息揭露不實的罵名。

然而,當「好死不死」重複十萬次之後,任誰都會覺得這傢伙有問題——老實說就連我也這麼想(順帶一提,十萬次這數字絕對非灌水誇大之詞)。如此這般,我愈來愈容易由於風吹草動就遭到懷疑,也因此愈來愈在意別人的目光視線,使得我的態度舉止又更加畏畏縮縮——然後看來更可疑。

真是惡性循環。

既然宿命如此,那也只能認命,但生活在這最看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最著重人們彼此互相信任的現代社會裡,這實在是有夠苦命。

話雖如此,正所謂天無絕人之路——為了維持生活中最基本的健康與文化,我也只能自己保護自己。

而我用來自保的方法,就是僱用偵探。與名偵探的熱線電話——我的手機里,裝滿了在有事之時可以求助的偵探聯絡電話。就像小說和連續劇那樣,我一再提供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懸案給平常沒什麼機會遇到謎團的偵探們。

亦即所謂的需要與供給。我是他們的常客、好客人、大客戶——不過這也沒什麼好拿來說嘴的就是了。

關於這次禍從天降的笑井研究室備份資料遺失案件,我選了置手紙偵探事務所的所長——名偵探掟上今日子小姐為我洗刷冤屈。

今日子小姐是我認識的名偵探中最優秀的名偵探——才怪,最有名的名偵探——也不是。她既不是破案率百分之百的名偵探,也不是隸屬於大型組織底下的名偵探(置手紙偵探事務所是一家個人事務所)。不怕各位誤會,她是位非常特別的女性,也絕不是好相處的人。但是考慮到諸多條件,這次也只能拜託今日子小姐了。

因為就我所知,她是「最快」的名偵探——雖然就連「最快」二字也不足以形容她身為偵探的特質。

掟上今日子。代表她的標語是——「忘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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