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後放著一個木製的櫃檯,角落有一個大容量火爐,牆上掛著一張很大的藍色地圖和一些紙張捲曲的掛曆。桌上堆著許多落滿了灰塵的文件夾,一支生了銹的鋼筆,一瓶墨水和一頂被汗水浸濕了的斯泰森氈帽。
櫃檯旁是一張用金橡木做成的舊拉蓋書桌,一個男人坐在書桌旁,大腿靠著一個生了銹的銅質痰盂。他體型魁梧,看起來很冷靜,背靠在椅子上,一雙汗毛稀少的大手扣在腹部。他穿著一雙磨損嚴重的棕色軍鞋,白色襪子,洗得發白的棕色長褲上是褪了色的吊褲帶,卡其衫的扣子一直規規矩矩地扣到了脖子下面。他的頭髮是灰褐色的,只是兩鬢有些花白。左胸上佩戴著一枚星章,他坐著的時候身體傾向左邊,右邊臀部口袋那佩著棕色的手槍皮套,裡面塞著口徑45毫米的槍。
他的耳朵很大,目光友善,像松鼠一樣警惕地看著四周,不過沒有一絲緊張害怕的神色。我靠在櫃檯上看著他,他朝我點了點頭,把半品脫褐色飲料倒進了痰盂里。我點燃了一支煙,四處搜索扔火柴棍的地方。
「扔在地板上吧,」他說,「我能幫你什麼忙嗎,孩子?」
我把火柴扔在地上,下巴朝牆上的地圖點了點。「我在找這裡的地圖,有的商會派發地圖,不過我猜您這不是商會。」
「我們也有地圖,」那個男人說,「幾年前我這有很多,不過現在沒了。我聽說希德·楊在郵局附近的照相館裡有一些地圖。除了開著一家照相館外,他也是這兒的治安管理員,他把那些地圖發給遊客告訴他們哪兒可以吸煙哪兒禁止吸煙。因為吸煙的事我們這還發生過火災,我們牆上這幅詳細的地圖也是從他那拿的。很高興能夠幫你解決問題,我們的目標是賓至如歸。」
他緩慢地吸了一口氣,又倒了一杯飲料。
「貴姓?」他問。
「埃文斯。您是這兒的地方治安官嗎?」
「是的,我是彪馬區的警員,也是聖博多的代理警長。我和希德·楊是這兒的兩個主事人。我姓巴倫,以前在洛杉磯消防局干,在那待了18年。我到這兒來了好一陣子了,這個地方很不錯,很安靜。你是為公事而來的嗎?」
我沒想到他這麼快又要倒掉飲料,但他還真這樣做了。飲料倒進去的時候,痰盂劇烈地抖動了一下。
「公事?」我問。
這個大個子一隻手從肚子那放了下來,往衣領里伸了一個手指頭試圖把它鬆開。「公事,」他冷靜地說,「我是說你有持槍許可證吧?」
「糟糕,居然這麼明顯?」
「這取決於一個人的觀察力,」他說,同時把腳放在了地板上。「我們還是打開天窗說亮話吧。」
他站起身走到了櫃檯這邊,我拿出錢包打開放在上面,好讓他透過擴音窗戶看清我證件上的影印。我把洛杉磯警長發放的持槍許可證也拿出來放在了旁邊。
他仔細看了一遍。「我最好是核對一下號碼。」他說。
我把槍拔出來放在他手旁邊,他拿起槍開始核對上面的號碼。「我看到你有三把槍的許可證,我希望你不要同時配備三把在身上。這槍很不錯,孩子。不過射擊精準度可能沒我的好。」他把他的加農槍從屁股後面掏出來放在桌上。這是一把柯爾特式自動手槍,很重。他拿起槍往空中一拋,接住它轉了個圈放回了口袋裡。他把我那把38毫米口徑的槍推了回來。
「埃文斯先生,你是為公事而來的嗎?」
「我不太確定,有個人叫我到這來,但是我現在還沒有跟他聯繫上。挺機密的一件事兒。」
他點點頭,眼神若有所思,比之前更深邃更冰冷了。
「我住在印第安酋長旅館。」我說。
「孩子,我無意刺探你的什麼事。」他說。「我們這兒很太平。夏季偶爾會有人鬥毆或者酒駕,或者偶爾有幾個不聽話的小夥子騎著摩托車跑到別人家裡偷偷睡個覺或者偷點東西吃,但不會有很嚴重的犯罪。這片山區沒有什麼犯罪的誘因,山裡的人們性情都非常溫和。」
「是嗎?」我說,「不過可能並非如此。」
他微微前傾,凝視著我的雙眼。
「現在,」我說,「你們這有一起謀殺案。」
他的表情並沒有什麼變化,他仔細地掃視著我的臉,拿起帽子扣在後腦勺上。
「到底是什麼事,孩子?」他問,語氣很平靜。
「在村子東邊,舞廳過去一點的那個地方,一個男人被人用槍打死了,倒在一棵被砍倒了的樹旁邊。子彈正中心臟,我在那抽了半個小時的煙才注意到他的屍體。」
「真的嗎?」他慢吞吞地說著。「在斯皮克區外?過了斯皮克酒館,是嗎?」
「是的。」我說。
「你是不是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決定告訴我?」他的眼神不太友好。
「我嚇了一跳,」我說,「花了很久才平復心情。」
他點點頭。「現在咱們開車去那走一趟吧。開你的車。」
「沒用的,」我說,「那具屍體已經被搬走了。發現屍體後,我正要走回去取車的時候,一個日本槍手從旁邊的灌木叢中跳出來打倒了我。兩個男人抬著那具屍體上了一條船,現在那個地方已經沒有任何痕迹了。」
警長走過去往痰盂里吐了一口唾沫,接著又朝火爐上吐了一小口,等著它發出嘶嘶聲,不過這是夏天,火爐已經滅了。他轉過來清了清嗓子:「你最好還是先回家躺下來好好休息一會兒。」他的一隻手握成了拳頭,放在身旁。「我們的目標是讓夏日遊客在這享受生活。」他雙手都緊握成拳,然後用力塞進了褲子前面的淺口袋裡。
「好吧,」我說。
「我們這沒有什麼日本槍手,」警長沒好氣地說,「八竿子打不著的事。」
「看來您很不喜歡這個案子,」我說,「那麼這個呢?不久前一個叫韋伯的男人在印第安酋長旅館被獵刀殺死了,刀刺在他的背部,而且是在我的房間。有人砸了我一磚頭,等我醒來的時候就看到韋伯已經被人用刀殺掉了。在那之前我們倆還一直說話來著。韋伯就在那個旅館幹活,是一個收銀員。」
「你說這件事發生在你房裡?」
「是的。」
「這樣看來,」他若有所思地說道,「你可能會對這個鎮子帶來不好的影響。」
「這個案子你也不喜歡嗎?」
他搖了搖頭,「對,一樣也不喜歡。除非,你有一具屍體來證明。」
「我不可能帶一具屍體,」我說,「不過,我可以跑過去把屍體給你運過來。」
他伸出手,手指緊緊地掐住我的手臂。「孩子,我可真不喜歡你這副多管閑事的心腸,」他說,「不過我會跟你一起去,這是個很不錯的夜晚。」
「好的,」我說道,不過並沒有動。「那個叫我過來為他工作的男人叫福瑞德·萊西,他剛在博勝區買了個房子,就是那座鮑德溫小屋。我在斯皮克區那發現的那具屍體名字就叫弗萊德里克·萊西,這是我從他的駕照上得知的。這事兒還有很多細節,不過我想你可能對這些不感興趣,是嗎?」
「你和我,」警長說,「一起去一趟旅館。你有車吧?」
我回答說有。
「很好,」警長說,「我們不需要用到它,但你要把鑰匙給我。」